市场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现有葡萄地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火石泉 地方 亩葡萄园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2、承包期内,乙方须按每亩 元上缴甲方,总计 元,承包期为 年。
3、乙方在承包期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负责管理好各类配套基础设施不得损坏,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干上缴时间:乙方必须在每年秋收最晚在每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用,逾期未上缴承包方,上缴承包费用5% 滞纳金。
5、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葡萄丰产管理技术标准加强对葡萄园的精心管理,提高葡萄的产量、质量。如不按技术规范管理造成树体损坏,要按照损失程度赔偿,严重的直接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6、承包期内葡萄园的生产管理及施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葡萄园的性质,且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在生产期间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
8、乙方不得在院内随意增加设施,或者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
9、乙方在承包期内生产、生活中的一切费用自理,甲方不再投入,排灌设备等大型农机具由乙方自己承担。
10、合同期满双方交接时,乙方须保证院内所有设施完后,葡萄树体强壮,不缺株,并完成修剪及覆土工作。
11、在合同期内,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权转让承包权,如有转包行为,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葡萄园地,并终止合同。
13、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故解除合同,要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并退还租金;乙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无故解除合同,赔偿甲方包括租金等一切损失,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市场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工程自主经营、核算、自负盈亏。
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公司拥有的资质经营范围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监督乙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遵守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
(2)对乙方承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
2、乙方职责
(1)依法经营,在经营中执行国家法律及行规的有关定。
(2)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执行“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
(3)依照公司所在地的行规,乙方一旦拿到工程进度款,必须先缴纳税收和其他应缴费用。
(4)乙方负责人对经营活动负一切责任,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经济纠纷等责任。
(5)乙方在投标中造价应不低于最低控制价。
(6)乙方经营活动中拖欠材料、工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工程定额测定费及办理一切手续的费用。
(7)乙方自行聘用所需人员,所聘用人员应报公司备案。
(8)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用。
(9)该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核算,自负盈亏,工程所发生的垫资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做好财务帐,若有违规,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争议违约
(1)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请甲方企业所在地裁决。
(2)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并向对方支付工程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3)因乙方在本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此出现问题,造成甲方企业资质受处理或影响甲方参加投标等,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冻结该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项目工程款等,用于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若乙方向甲方隐瞒、漏报工程项目和工程造价(含业主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按所查出隐瞒、漏报的造价的10%对乙方另外进行处罚。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违法经营或质量、安全、经济等问题上失误,给公司造成信誉、经济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权。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2)乙方无权转包经营权,若发现被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其经营权。
(3)乙方应向甲方报送承建项目的业绩资料,所有业绩资料交由甲方统一存档。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六、合同终止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在不违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原则下可视合同终止。
(2)本工程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自觉按照业主或监督、监理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为止。否则,甲方可终止协议并将工程收回自行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承包期满,乙方承包费用缴纳完毕,经营资料上交甲方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八、公司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市场承包经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承包经营“市场”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有效期内,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以及市场建设、经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成为规范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承包经营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根据甲方拥有位于的使用权,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要求和条件,为市场的所有商铺、摊位及所有附属设施提供给第三人从事承包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应的效益。
1.2乙方愿与甲方签定承包经营合同,成为承包经营市场的经营者,乙方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3承包金:乙方承包沙湾市场范围内的商铺、摊位及附属设施、设备而按约定数额、方式、时间向甲方交纳的款项。
1.4营业总额:指乙方在承包的商铺、摊位、附属设施及设备从事的任何经营及利用摊位或其附属设施、设备,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收益。
1.5附件和特别约定: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都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特别约定若与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特别约定为准。
1.6本合同中关于期限的计算,按年计算的,从当年月日起算至该年月日为满一年;跨年计算的,至下一年对日的前一日为满一年;按月计算的,从月份的第一日起计算,至该月最后一天为满一个月;跨月计算的,至下一月对日的前一日为满一月,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
1.7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说明或者就特定情况达成共识,本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日期均指公历年、月、日,均包含中国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
本合同所指“以上”包含本数。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内容涉及的金额币种,均为人民
第二条承包经营范围
2.1甲方将沙湾市场的经营、物业管理、市场范围内的商铺、摊位、附属设施及其设备交由乙方承包经营。(该商铺、摊位位置以及交付时的已有的附属设施、设备,见本合同附件;现有商铺平方米、摊位446个之平面图,市场测量总面积:平方米均属乙方承包范围。)
2.2根据甲方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乙方按照自己的整体规划,自主从事经营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
3.1乙方按照甲方原有的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在内的自主经营、自负赢亏,自行收益和承担因其自身的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利润和亏损。
3.2在承包期内,乙方自行承担除房屋出租税(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担)以外的所有经营所需各项费用。如因乙方行为导致被有关单位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3.3证照责任:乙方从事经营所需许可证件由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申领。(见本合同附件:证照交接清单)。
第四条承包期限及承包金
4.1承包期限为:年,
4.2若乙方希望于承包期满后续经营的,应于距期满日至少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就承包条件重新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五条承包金、税金及其他费用
5.1乙方承包经营的承包金采用以甲方_年的原应收租金标准为本合同二十年的承包金基数;每五年为一个增长率调整周期;逐周期递增的方法,先缴纳后经营的原则。
5.2承包金基数:(_年甲方应收租金标准)万元人民币。
5.3调整周期
5.3.1第一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5.3.2第二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5.3.3第三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5.3.4第四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5.4增长率
5.4.1第一周期总增长率为10%,但_年度租金按_年甲方应收租金标准不变。
5.4.2第二周期总增长率为20%
5.4.3第三周期总增长率为30%
5.4.4第四周期总增长率为40%
5.5承包金的计算:年度承包金=承包金基数×对应周期总增长率。
5.6承包金缴纳时间:乙方于当年1月31日前向甲方足额缴纳当年度承包金。
5.6乙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除房屋出租税以外的(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担)各类税,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条保证金
6.1乙方须于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和条件的保证金。
6.2承包期内,保证金交由甲方委托的代表人保管,交付之日起二年内,如乙方忠实地履行了本合同各项条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场改造、新建方案的,甲方将其保证金全额无息奉还乙方,亦可折抵乙方20_年度承包金。
第七条装修、改建和新建
7.1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项设施、装置时,如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7.2甲乙双方同意遵循“来添走弃”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商铺、摊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改造、装修、新建,在解除承包关系时,乙方新建或改造的固定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7.3乙方改造、新建方案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4甲乙双方都不得因新建、改造而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
第逾期支付
8.1乙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甲方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所欠甲方承包金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逾期付款金自应付之日起算,直至实际付款日止,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9.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9.2甲方保证对所发包的标的物具有合法使用权。
9.3对乙方所承包的房屋装修、改造或新建的方案及时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9.4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及时将沙湾市场移交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预以接收。
9.5甲方将沙湾市场设备设施管道等线路图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9.6甲方负责沙湾市场统一证照的办理、换证和年检后提供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0.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10.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10.3乙方应当爱护沙湾市场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和清理,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乙方负责向使用人统一收取并开支,乙方自负盈亏。
10.4乙方确需改建或新建市场内结构设施的,方案应当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授权代理人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0.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有关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定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0.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此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10.7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外经营活动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收益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8承包经营期内,遵守有关防水、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的规定及要求,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承包经营标的物交还
11.1本承包经营合同届满或因乙方承包期内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并须在30日内完整地将承包标的物交给甲方,乙方在撤离后承包经营区储存的所有物品视作乙方的遗弃物,甲方有权进行腾空或甲方认为适当的处理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责任的免除
12.1若因甲方无法控制或不可归责于甲方之原因造成的地震、火灾、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及其他事故或者由于国家、地方变化、相关部门的行为以及其他非甲乙双方原因致使市场不能正常营业或致使乙方及其人员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害或损失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免除乙方在此期间不能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及其他费用,如果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自终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未到期承包金及保证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13.1甲方主体的变更:合同有效期间,如甲方将沙湾市场转移给第三方或者权属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个月明确告知乙方权属变更的情况,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让的权利。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本承包经营合同对新业主及乙方继续有效,新业主及乙方均必须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甲方主体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经营履行,甲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唯甲方应与新业主办妥交办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4.1合约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经双方签定合同解除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14.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中途撤离沙湾市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交纳的承包金不退还乙方,同时乙方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剩余承包期基本承包金总额的三倍金额作为违约金,如仍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4.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的全部承包金,同时甲方还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剩余承包期乙方营业总额及改建、新建投资总额的三倍金额作为违约金,如仍不足弥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之规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均须向受损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受损方的可证明之实际损失的金额的一倍,违约方应在受损方提出书面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支付该等损失赔偿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6.1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7.1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17.2双方声明
17.2.1双方声明: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在鉴定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已对涉及到各自权利义务的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告知,并达成了共识,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认为本合同符合公平原则,且愿意接受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约束。
17.2.2乙方特此声明:本合同内容及附件内容已经完全明了和统一,并且了解沙湾市场现状。
17.2.3甲方特此声明:在签定本合同时没有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并且已就乙方共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责任进行了充分说明。
17.3条款标题:各条款的标题为方便参阅而设,所起的作用仅为提示和说明,以利于理解、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解释或者描述各具体条款的范围和限度。
17.4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有条款的解释或者描述有争议时,应当做出有利于乙方的解释。
第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见证人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