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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车辆的保险合同(6篇)

来源:化拓教育网

运输公司车辆的保险合同

  关于运输公司合同范本

  托运方:

  承运方:?签订日期: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七、付款办法: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佩特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_____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件(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动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运输公司车辆的保险合同

  转让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公司车辆的保险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托运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为共同做好货物运输工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范围及车辆规格

  1.1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要运输的货物,可委托乙方负责承运,乙方表示同意。

  1.2 业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货物运输业务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1.3 货物属性:非国家违禁品或易燃、易爆危险品。

  1.4 车辆规格:乙方提供符合道路运输安全及甲方要求的适运车辆。运输工具:集装箱式货柜车(不得使用敞蓬车等类货车,并保证货运车不存在漏水等安全隐患)。

  第二条 运输操作程序

  2.1 甲方应提前一天用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安排运输车辆,如情况紧急可口头通知,但书面材料须于次日补齐。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运输指令后应及时与甲方进行确认。除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装货。乙方车辆到达装货地点后,必须在当日内装货,乙方验收货物数量及外包装完好等后方可收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运输期限内安全地将货物送到指定的目的地或交与指定的收货人。

  2.2 运输时间为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承运时起至甲、乙双方共同对运输到目的地的货物验收完毕并签字确认时止。甲方货物是否按约定送达,是以货物托运凭证和货物的签收单为准(紧急及特殊情况下以双方另行约定为准)。

  2.3 双方约定选择如下 货物装卸方式:

  2.3.1起运地的装货责任由甲方负责,由乙方提供协助,将货物整齐、完好地装上乙方车厢;目的地的卸货责任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提供协助,乙方应将货物按甲方客户的指定位置卸下摆好。乙方装卸货时应合理作业,因乙方工作人员行为造成的货物损坏,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2.3.2起运地的装货责任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提供协助,将货物整齐、完好地装上乙方车厢;目的地的卸货责任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提供协助,乙方应将货物按甲方客户的指定位置卸下摆好。乙方装卸货时应合理作业,因乙方工作人员行为造成的货物损坏,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应保证所下达指令清楚、明确、具体,如货物有特殊装运要求及其它,甲方应在指令中说明,如因指令不清造成乙方安排车辆不到位而导致的车辆放空、往返、压夜等支出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3.2 甲方应负责运输货物的基本包装,在乙方负责货物装卸时,甲方应提供装卸作业等必需的装卸货物场地。需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3.3 甲方应保证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及危险品,同时也不得在托运货物中私自夹带违禁品及危险品。

  3.4 货物在运输途中,甲方有权变更运输指令如改变送货地、收货人等,但乙方为此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装货计划取消或变更,应尽量在乙方未派车前及时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5甲方可以通过乙方的网站、电话、E-mail、传真形式查询货物运输的执行情况。

  3.5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运费等其它应支付的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应于 小时内做出书面答复。在双方确认后,乙方有义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运输车型及称职的人员。如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暂时不能安排车辆的情况下,乙方应提前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作出调整。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具备各种道路运输所需的手续单证及道路行驶许可证,因手续不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2 乙方在安排车辆时必须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包括车辆安全系统,轮胎使用情况,车厢卫生状况,车厢防水情况等,保证车辆状态达到运输要求。由于乙方车辆设备本身的故障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运输公司车辆的保险合同

  提单号: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通知方: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中文文本

  提单条款(正面)

  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动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费事项和条件。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条教(背面)

  1.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3.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包装和标志

  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下不小于五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易读。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6.运费和其它费用

  (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它费用一并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它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它费用必须在装船时全部付清。

  到付运费连同其它费用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时一并支付。

  预付运费和(或)到付运费,无论船舶和货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毫无例外地全部付给承运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减。

  (2)一切同货物有关的捐、税或任何费用应由货方支付。

  7.错误申报

  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提单上所载的重量、尺码和(或)内容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而所付运费低于如果申报确实本来应付的运费。则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取按实际装运货物与错误申报货物运费差额的两倍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违约赔偿金。

  货方应对由于不正确申报货物的名称或其数量、重量、尺码或内容而对船舶和(或)货物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坏负担赔偿责任,而且货方应偿付承运有关衡量货物的重量、尺码和核对货物一切费用。

  8.装货、卸货和交货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货方都应以船舶所能装卸的速度尽快昼夜(如承运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无间断地提供和提取货物。货方对违反本款规定所引起的开始损失或损坏,包括滞期应负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可以不预先通知就开始卸货。如受货人不能及时将货物迅速从船边提取或拒绝提货,或发现无人认领货物,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在岸上或其它适当场所,而由货方负担全部风险和费用,承运人应认为已经履行其交付货物的责任。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在船上衡量货物的重量,需经承运人特殊许可方能进行。滞留费和卸货的特别费用,应由受货人或收货人负担。

  如果在一合理的时候内无人认领货物或者货物将变质、腐烂或失去价值,承运人可按其其留置权自行予以变卖、抛弃或处置该货物而不负担任何责任,全部风险和费用由货方承担。

  9.驳船费

  在装货港或卸货港内或港外的任何允船费均由货方负担。

  10.留置权

  承运人得因未付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任何其它货方应付的款额、无论何人应付的共同海损分摊费用以及收回此项费用的开支而对货物以及任何单证行使留置权,并有权出售或处置货物。如果出售货物所得不足抵偿应收款额和引起的费用,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回其欠额。

  11.灭失或损坏通知、时效

  除非在货物移交给根据运输合同有权接收货物的人的保管之前或当时,将灭先或损坏及其一般性质的通知,用书面提交承运人或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否则这种移交应作为承运人已按提单所载明的情况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

  如果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则通知应于交付货物的三天内提交。

  如果货物状况在其收受时已经联合检验或检查,就无须提交书面通知。

  除非从货物交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承运人和船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免除对灭失或损坏所负的一切责任。

  遇有任何实际的或预料会发生的灭失或损失时,承运人和受货人应为检验和清点货物相互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

  12.赔偿金额

  当承运人对有关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时,该赔偿金额应按货方的净货价加运费及已付的保险费计算。

  尽管有本提单第三条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应在每件或每计费单位不超过人民币700元,但承运人受货物前托运人以书面申报的货价高于此限额,而又填入本提单并按规定支付了额外运费者除外。

  如果每件或每一计费单位的货物实际价值超过上述申报价值,则其价值按申报价值、而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将不超过申报价值,而且任何部分灭失或损坏均应按申报价值比例计算。

  13.转运、换船、转口货物和转船

  如有需要,承运人得任意将货物交由属于承运人自己的船舱或属于他人的船舶,或经铁路或以其他运输工具直接或间接地驶往目的港,转船、驳动、卸岸、在岸上或水面上储存以及重新装船起运,以上费用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则由货方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部分运输。

  14.危险品、违禁品

  (1)在事先未向承运人提出货物性质的书面通知,并按运输中可能适用的任何法律或规章的规定,在货物、集装箱或其它包装的外部加以标明之前,货方保证不交运具有危险性、易燃性、放射性和(或)任何有害性质的货物。

  (2)无论何时发现承运的货物未能遵照上述(1)款的规定,或发现货物属于违禁品,或在运输中为装货港、卸货港、挂靠港或任何地方、水域的任何法律或规章所禁止,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予以处置使其不能为害,或投弃海中或卸下,或由承运人任意处置而不予赔偿、货方应就任何种类的灭失、损坏或赔偿责任,包括运费损失和直接或间接的由该运输所引起的或造成的任何费用担负责任并向承运人赔偿。

  (3)如果遵照上述(1)款的规定承运的任何货物对船舶或货物造成危险时,则应同样予以处置使其不能为害,或投弃海中,卸下或由承运人任意处置而不予赔偿,但如有共同海损则不在此限。

  15.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

  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的接受、装载、运输、保管和卸载均由货方承担风险,承运人对其灭失或损坏了负赔偿责任。

  16.集装箱货物

  (1)货物可以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受雇人装入集装箱。上述承运人装载的集装箱或接受的满载某装箱均可装在舱面或舱内,无须预先通知。虽然有本提单第15条的规定,又尽管货物装在舱内,承运人对此种运输的赔偿责任仍应按照本提单的各项条款处理,货物应承担共同海损分摊并应获得其同海损赔偿。

  (2)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则承运人对箱内所载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而货方应对由下列原因造成承运人的任何人身伤害、灭失、损坏、责任或费用负责赔偿。

  1)集装箱的装箱或装载方式:或

  2)集装箱内的货载不适宜集装箱运输:或

  3)集装箱不适宜或条件不良,而此种状况在集装箱装箱或装载之时或之间,货方只要进行合理检查本来是明显的。

  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而承运人以铅封完好交付,则此种交付应视为完全和全部履行了承运人的义务,则承运人对集装箱内所载货物的任何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在装箱之前,托运人应检查集装箱,而集装箱既经使用,即是完好和适宜使用的初步证据。

  17.冷藏货

  冷藏货舱在装货之前,承运人除必须取得船级证书外,还应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的验船师或其他合格人员的证书,表明该冷藏舱位和冷藏机适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冷藏货物。

  受货人应在船舶备妥交货时立即接收冷藏货物,否则,承运人可以将货物卸在岸上,其风险和费用均由货方负责。

  18.木材

  本提单内关于木材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任何记载,并不表示承运人承认该木材没有沾污、裂缝、洞孔或碎块。承运人对上述木材的沾污、裂缝、洞孔或碎块不负责任。

  19.铁和铜

  货方应将每件铁和钢明显和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标志,每捆并须捆扎牢固,明显,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标志并控以金属标签,以便能在卸货港对每件或每捆分辨认明。如果货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做到,则承运人既对正确交付又对由此发生的费用不负责任。

  20.散装货、一个以上收货人的货物

  (1)由于承运人无适当方法核对散装货物的重量,提单上所列的重量仅能做为参考,不能构成不利于承运人的证据。

  (2)如果散装货或无标志的货物或标志相同的货物的收货人超过一个人,则收货人或货主应共同和单独承担将货物或货件按比例分成数量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如有短缺,其短缺量应按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决定的比例向他们分摊。

  21.重货和笨件

  每件货物的重量满20__公斤,和任何笨件其长度满9米时,托运人必须清楚的标明其重量、体积及长度。承运人得自行决定使用港方起重设备或使用其它方法,其风险和费用均由货方负担。由于没有申报重量、体积及长度或者错误申报致使船舶、驳船、码头、起重机、绞车或不论何物或有关工作人员遭受或引起任何损害、损失或赔偿责任,均应由货方负担。

  22. 薰蒸

  无论何种原因货物在船上熏蒸,只要没有实际证明属于承运人的疏忽,也不应推定属于他的疏忽,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坏不负赔偿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23.选港货

  选港货的卸货港必须在船舶到达列名为选港的第一个港口四十八小时之前向船舶代理人宣布。

  如未宣布,承运人可以选择在第一个或任何一个选港卸货,即应认为运输合同已经履行。任何选港货必须为本提单项下货物的总数量。

  24.共同海损和新杰逊条款

  (1)共同海损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1975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进行理算。

  (2)如果在航次开始之前或之后,由于无论是疏忽与否任何原因而引起意外、危险、损坏或灾难,而根据法令、合同或其他规定,承运人对此类事件或此类事件的后果都不负责。则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应在共同海损中与承运人一起分担可能构成或可能发生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牺牲、损失或费用;并应支付关于货物方面所发生的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如果救助船舶为承运人所有或由其经营,则其救助费和应犹如该救助船舶系为第三者所有一样。全额支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认为足以支付货物方面的预计分摊款额及其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的保证金,如有需要,应由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有提货之前付给承运人。

  25.双方有责碰撞条款

  如有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本船的货物所有人应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所受一切损失或所负一切赔偿责任,给予本船承运人赔偿。但此种赔偿应以上述损失或赔偿责任所体现的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物所有人其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的数额为限,并由他船即非载货船舶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冲抵、补偿或收回。如果非属碰撞船舶或物体的,或在碰撞船舶或物体之外的任何船舶或物体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主管人,在碰撞、触碰、搁浅或其他事故中犯有过失时,上述规定亦应适用。

  26.战争、检疫、冰冻、罢工等

  如果发生战争、封锁、海盗、瘟疫、检疫、冰冻、罢工、港口拥挤以及其他非承运人所能控制的情况,而使船舶及货物不能安全一参军目的港及(或)在目的港卸货,承运人有权在装货港或任何其他安全和便利的港口卸下货物,运输合同应认为已经履行。在上述情况下发生的任何特殊费用均应由货方负担。

  27.地区条款

  关于运往美国或从美国运出的货物,尽管有本提单的任何其它条款,本提单应遵守美国1936年海上货物运输法的规定。承运人或船舶对此种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所负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每件或如此种货物不以包件运送则每一通常计费单位不超过美国合法货币500元,但是托运人在此种货物装船前已将其性质和价值加以申报并被载入提单者不在此限。

运输公司车辆的保险合同

  委托方(甲方):山东XX公司 承运方(乙方):____县路顺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此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真空断路器

  二、运输地点:____县苟村工业园目 的 地:____省____县、____市车号:鲁6788

  四、签订运输合同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10____日预定运输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

  五、包装要求: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进行标准包装。也可以由乙方进行包装,但包装前应检查物品,保证安全运输。

  六、乙方责任: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备尝责任。

  七、一般货物保险由乙方负责,贵重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及时对送达货物进行检测,逾期未收货,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用。

  八、 包装运输总费用:5元__。结算方式:已付定金0元 余下金额:3元_

  九、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乙方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甲方)和运输公司(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公司车辆的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冷库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号冷库,面积约______平方米,用于储存。

  第二条承租期限

  承租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租用冷库租金标准为______元/月/间,付款方式为季付,签订本合同同时付______元,二次交费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第四条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元。

  第五条电费支付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冷库电费自付,每度______元,每统一按照市场规定查表计收。

  第六条双方权力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法制定有关冷库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甲方对冷库的整体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监督使用。

  3、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冷库的管理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冷库用途、房屋结构或转租转让给他人。

  4、乙方按约定的日期交纳租金及电费等费用,逾期未交者,除应及时补交外,每日加收应收费用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日,甲方有权力采取停止电力供应,强行收回冷库等措施。

  5、严禁存储违禁、变质及危险货物,否则引起的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相关事宜

  1、使用冷库前先预冷,24小时后方可入货。

  2、自出租之日起货物自行保管,如货物保存不妥,后果自负。

  3、冷库交付乙方使用时各种设备设施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或零部件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冷库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市场维修部。

  4、合同期未满提前终止合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5、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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