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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饭店经营权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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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饭店经营权合同

  导读: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条 为明确甲方管理职责,规范乙方经营行为,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关系及效力自订立之日起成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道路客运线路系国家公共资源,甲方依法行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乙方在甲方核定的经营期限内行使经营权,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更好地发挥客运线路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职能,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2、及时处理乙方有关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方面的投诉,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3、合理客运运力,根据道路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作出道路客运线路许可。

  4、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5、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6、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不得将客运线路经营权转包、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不伪造、倒卖、转借、租让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客运标志牌。

  3、采取公司化经营方式,不采取挂靠经营。

  4、自客运线路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投入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运营。

  5、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擅自暂停客运线路经营,连续停运时间不超过半年。

  6、按规定要求为旅客足额投保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7、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不得在客运车辆上从事播放淫秽录像等不健康的活动。

  8、严格执行车辆安全运营规定,按核定座位运载旅客。

  9、严格执行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乱涨价、乱收费。

  10、确保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11、不干扰、阻碍其他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12、不违反国家信访条例,不聚众,不围堵机关或部门,不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3、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年度查验和质量信誉考核。

  14、在经营期限内终止班线经营的,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15、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6、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17、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18、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19、因客运经营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甲方责任

  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乙方也可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条 乙方责任

  乙方在经营期内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3、4、5、6、13项约定之一或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7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自愿接受许可机关取消该线路经营权的处理;

  2、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8、9、10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1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3、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1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2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4、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项约定的,接受停运3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第 乙方在经营期内,能较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可以优先取得该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期经营权。

  第九条 对经营权期限届满的客运线路,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经许可后取得下一期线路经营权的,双方应重新签定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饭店经营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移动手机专卖经营权转让协议,协议如下。

  一、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将移动手机专卖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包括己列明的所有商品,(详细清单附后略),商品计人民币XX元,押金计人民币贰万元,总额为人民币元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凭。

  三、乙方对专卖店有经营权,没有转让权(乙方不得将经营权转让给他人)。

  四、甲方收回经营权和乙方自动退还经营权时,甲方应接收乙方存货,(商品),按进价付款给乙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贰万元。

  五、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所有收入归乙方,同时顾工工资,水电,房租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之前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从即日起,店铺经营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平稳过渡和协调好上级公司关系,对于有异议或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础上友好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商铺经营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XX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X年XX月XX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XX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丙方签字:

  日期:X年XX月XX日

承包饭店经营权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店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_______店铺, ___________店铺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店铺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店铺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2.店铺现包括一幢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店铺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___________店铺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店铺全部移交给乙方。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所有财物(包括铲车)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店铺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 承包期限

  该店铺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承包金支付方式

  该店铺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七条 责任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因国家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共同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二页,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包饭店经营权合同

  担保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股东个人):

  身份证号:

  反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乙方与贷款人通过网签订的《网络借款电子借条》(标流水编号为:)中以担保函的方式为乙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约定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现甲方为确保该追偿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网络借款电子借条》(以下简称《电子借条》主借款协议)约定之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超息(超过借款期天数产生的利息)、罚息(未还本金百分之五每日)、催收费用(未还本金金额的1%)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贷款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二、担保形式及期间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期间自被担保的主借款协议成立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三、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电子借条》约定向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后3日内向甲方偿还其已经承担的全部担保款项。逾期未履行的,参照本合同的第五条、第执行,林场经营权详见《林场经营权抵押清单》(附件1)。

  四、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到相关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五、抵押权的实现

  若甲方代偿后3日内未得到乙方的清偿,则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的林地经营权进行折价处理、公开转让或出租;林地经营权采取折价、公开转让或出租等方式所得实际价款应当优先清偿甲方的债权。若该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则归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责任,乙方不能及时补足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进行诉讼追偿。

  若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未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则甲方或其债权受让人可以请求人民拍卖、变卖抵押的经营权年限,以拍卖、变卖所得偿还债务。

  六、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相应调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权证、审批表;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以折价或者以转让、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乙方对抵押财产的权利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在抵押期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的请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处分;

  (5)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

  2.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在乙方履行偿还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场经营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4)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财产进行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抵押财产,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同时保证不自行且不准许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矿、采砂、采土等行为。

  (5)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邮箱、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可能引起相关通知无法送达,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关通知行为发出时,即视为已送达至乙方。

  八、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明确表示不偿还其到期债务或以其他行为表明不偿还的;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主担保合同下担保款项的20%;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并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电子借条》主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即一旦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电子借条》后,本合同便发生法律效力);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的,乙方仍应在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后造成的相应的后果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翼龙贷网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饭店经营权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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