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重庆市公立医院管理综合评价体系(2014年度)
医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传染病及疾监测(30分) 三级指标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全死因病例网络直报率 肺结核病人转诊率 组织和制度建设 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应急医疗救治 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 (30分) 应急骨干培训 应急演练 应急指令性任务 公共卫生及指对口支援基层人员到位情况 令150分 单位(20分) 实现“四个一”目标 使用基本药物(20分) 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药品及耗材采购渠道 医院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 安全制度建设(10分)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特殊药品管理规范 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监督管理 消防演练 ≥1次/年 5 未执行扣5分 建立健全 10 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查医院安全生产台账 ≥98% 100% 100% 完善,管理到位 完善 符合要求 累计时间>2周/年 15 ≥1次/年 政令畅通 符合要求 按协议约定四项目标 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25% 按有关规定平台采购 5 20 15 5 10 考核标准 分值 10 10 10 评分细则 根据日常及综合检查情况评分。每下降1%,扣2分,扣完为止 按照《重庆市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目录》和《重庆市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要求。不完善扣2分/项;缺项扣5分/项 一项不达标扣10分 不执行扣5分/次 结合受援医院考核和市卫生局督查情况评分。一项不达标扣3分,扣完为止, 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落实不好,视情况扣1-5分 现场查资料和实地考核 根据药交所平台及现场查资料获取数据 考核方法 现场抽查及从信息系统获取数据 得分 现场查资料和实地考核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分) 三级指标 各种安全管理培训 定期督导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信访及投诉 考核标准 ≥1次/年 ≥1次/月 排查整治及时到位 无 无 无 ≥3项/年 ≥2个出诊单位 门诊量的40% 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和制度 开展院感断面调查≥1次/年 按规定开展重点部门检测 院感发生率≤上年院感发生率 分值 5 5 5 6 6 8 5 5 3 2 5 3 3 8 8 8 6 10 未执行扣5分 差一次扣2分 评分细则 考核方法 得分 稳定工作 (20分) 个人上访事件 群体上访事件 新增或改进便民服务措施 专家普通门诊出诊率 门诊预约就诊率 排查整治不及时扣1分/件;防控责任及措施未落实扣2分/件 信访扣1分/例,上访本局扣2分/例,市府、进京扣3分/例,群体上访本局扣4分/例,市府、进京扣5分/例(医院有过错或处置不力的事件才扣分)。 少一项扣1分 每少0.2扣1分,计算方式见备注1 每低于标准5%扣1分,扣完为止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未开展不得分,少一次扣1分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查局办公室维稳工作台账 现场督查 医院感染管理 医疗服务300分 医疗服务管理(100分) 实施临床路径病种数 临床路径入组率 临床路径完成率 合理用血(住院病人人均用血量) 二类以上医疗技术准入 信息系统获取数据 记录不可信不得分,每上升0.5%扣1分 少开展一种,扣2分/病种 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每高出1%,扣1分,扣完为止 抽查,未获准入而开展扣3分/项,扣完为止 现场查阅资料和实地考核 卫计委规定标准 卫计委规定标准 卫计委规定标准 同级同类医院均值为基线标准 按规定申报准入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 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医疗纠纷登记制度 医疗事故发生率 每医生日均门诊人次数 考核标准 院长主持,≥1次/季度 ≥15件/百张病床/年 连续完善可查 按当年发生事故情况计算定标 同级同类均值±10% 同级同类均值±5% 三级:≤12,二级:≤10 85%—93% 同级同类均值为基线标准 同级同类均值为基线标准 同级同类均值为基线标准 当年检查内容或专项质量控制检查标准 三级医院100%,二级医院80% 按规定计算 ≤8名 达到当年国家卫计委规定标准 分值 10 10 5 10 5 5 10 10 10 5 5 80 10 5 5 评分细则 少一次扣2.5分,扣完为止 不达标,每低1%扣3分,扣完为止 不连续不完善不得分 10个百分点为一组,第一组得10分每组递减1分,计算见备注2 偏离1%扣0.2分,扣完为止 偏离1%扣0.2分,扣完为止 延长0.1天扣2分,扣完为止 偏离1%扣0.5分,扣完为止 等于基线标准得8分;每低于基线标准0.1%加1分;每高于基线标准0.1%扣1分 等于基线标准得4分;每低于基线标准0.1%加0.2分;每高于基线标准0.1%扣0.2分 按照得分直接换算成指标分值 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方法 得分 医务人员工作量(30分) 每医生日均管理患者住院床日数 平均住院天数 病床使用率 住院死亡率 信息系统获取数据 医疗质量(100分) 非计划重返手术率 手术后48小时亡率 医疗服务监管检查 优质护理病房覆盖率 优质护理服务(20分) 护理人员配置(床:护) 护士分管病人 现场查阅资料和实地考达标得5分,每低5%扣2分,扣完为止。核 计算见备注3 达标得5分,每高于0.5%名扣2分,扣完为止 一项未达到标准,扣10分,扣完为止 信息系统获取数据 抗菌药物管理(50分) 门诊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 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50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率 不使用抗菌药物手术 考核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考核方法 得分 三级医院 正高≥9% 高级职称人员比例(40分) 优化学历结构(30分) 高级职称占在职专技队伍比例 市级:博士比例 区县:硕士比例 新增重点或特设学科、专科 继教学分达标人员比例 学科人才及科教150分 二级医院 正高≥1名,副高≥8% 同级同类医院均值为基线标准 医大附院省部级,其他医院厅局级,以本单位上年数为基线标准 ≥85% 医大附院国家级项目,其他医院厅局级项目,以本单位上年项目数为基线标准 三级医院规范化培训基地≥9个 二级甲等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基地 100% 40 达标得40分,每低0.2%扣1分;二级医院无正高扣10分。 达到基线标准得24分,每提高0.5%加0.5分,加满为止,每减少0.5%扣0.5分,扣完为止 等于得8分,每增加1个加1分,加满为止。 随机抽取20%,达标得10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等于得8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查阅资料和实地考每多一项加1分,加满为止。 核 30 10 10 继续教育项目 教育培训 (60分) 培训基地(规培/全科)建设 10 达标得15分,每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15 有基地得15分,无基地不得分 (查基地师资培训情况,学员轮转情况,学员经费补贴情况各占5分),每少1%扣0.3分,扣完为止 等于得16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每增加5%加1分,加满为止 本单位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 医大附院省部级以上项目 科研立项 (20分) 其他三级医院厅局级以上项目 二级医院区县级以上项目 15 以本单位上年项目数为基线标准 20 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标准 市级和区县级公立医院分别与同级医疗机构该指标平均水平相比:高于30%的,2014年增幅不得高于7%;其余医院的增幅不得高于9%。 市级和区县级公立医院分别与同级医疗机构该指标平均水平相比:高于30%的,2014年增幅不得高于7%;其余医院的增幅不得高于9%。 20个改革试点区县公立医院药占比低于40%(中医院低于43%)。其他区县和市级公立医院:上年药占比低于40%的,不得超过上年水平;上年药占比为40%-45%的,下降1个百分点;上年药占比为45.01%-50%的,下降2个百分点;上年药占比为50.01%-60%的,下降3个百分点;上年药占比在60%以上的,下降5个百分点。 分值 评分细则 考核方法 得分 门急诊平均收费水平 医疗费用控制(40分) 出院者平均收费水平 20 达到或者低于控制标准得满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4分,扣完为止。 20 达到或者低于控制标准得满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4分,扣完为止。 医疗费用及成本控制管理 100分 收入结构 (10分) 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率 信息系统获取数据 达到或低于控制标准得满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10 节能降耗 (10分) 成本控制 (20分) 单位服务量能耗 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 管理费用占业务支出的比例 以本单位上年同期数为基线标准 10 10 10 ≤基数得10分,每高0.5%扣1分,扣完为止 ≤基数得10分,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 ≤基数得10分,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 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资产保值增值(20分) 三级指标 净资产增长率 医院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特殊药品管理规范 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消防演练 各种安全管理培训 定期督导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考核标准 分值 20 评分细则 >0,表明医院健康发展得20分。<0,表明医院资产受侵蚀,不得分。 1.查医院是否建立建全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2.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的制度及一年四次的研究安全生产的记录3.是否逐级签定安全责任书4.是否有消防安全的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四个能力是否达标5.特殊药品管理的相关制度。6.有生物实验室的医院是否有相关制度。(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查简报和图片、记录(未执行扣5分) 查简报和图片,记录(未执行扣5分) 查检查记录差一次扣2分 查排查和整改记录,(医疗机构提供自查、消防部门检查的记录,及整改方案。(排查整治不及时扣1分/件;防控责任及措施未落实扣2分/件) 信访扣1分/例,上访本委扣2分/例,市府、进京扣3分/例,群体上访本委扣4分/例,市府、进京扣5分/例(医院有过错或处置不力的事件才扣分)。 考核方法 得分 安全制度建设(10分) 建立各项制度和规范 委属单位要查安全生产台帐(委机关下发安全保卫手册)是否填写完全(未填写扣2分) 40 党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100分 监督管理 (20分) ≥1次/年, ≥1次/年 ≥1次/月 排查整治及时到位 无 无 无 5 5 5 5 此项由委信访保卫处根据来访核查情况统一打分,如:有到委、到市、进京集访,非正常访涉事单位和区(县)未完成 指令性任务到现场做疏导和劝返工作的。 根据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及局党组或组织部述职测评结果评定 由市卫计委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信访及投诉 个人上访事件 稳定工作 (20分) 群体上访事件 6 6 8 满意度200分 加分50分 患者满意(150患者满意度 ≥80% 150 第三方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委或市分) 委组织部述职测评。达标得80%分;每低员工满意 员工满意度 ≥85% 50 1%扣5分,每高出1%加5分 (50分) 1、参与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和有重大影响的医疗救助活动任务,承担部署的援藏、援外等专项任务等,1项加5分,最多加10分 2.公立医院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等方面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形成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情况,可申报加分,每项加5分。最多加20分 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考核方法 得分 减分50分 3、教学医院获国家级、省部级一、二等奖,其他三级医院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二级医院获得省部级二三等及市卫计委一等奖可分别加20、15、10分。 1、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案件扣50分;中层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扣10分/起,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扣5分/起;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起。 2、医院存在违规收费、违规行医等违规行为,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确认或查处的减10分/起,减完为止 3、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件、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处置及救治不力,扣5-10分/起;不完成指令性任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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