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危险 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
通 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庆建函[2005]2号“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集团公司《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望各单位认真抓好本项工作。
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五三月六日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一、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划分依据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它(塔吊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共七项;
二、 凡进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要组成危险
性较大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小组,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出单独的专项施工方案;
三、 集团公司成立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审查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韩金龙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总经济师、成员由技术质检处、安全设备处、生产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四、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上
报到集团公司专家论证审查组,专家组成员要对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环保、施工等全方位论证,并形成
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完善施工方案,再报专家组重新审查,合格后,由总工程师签字,技术质检处、安全设备处、生产处主要负责人签字,,报监理公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 专家组成员负责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专项施工方案
实施的监督、指导、检查工作,并保留相关记录; 六、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如因未按施工方案
施工而发生重大生产事故的,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并对其不在任用。
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五年3月6日
抄报:市建设局
抄送: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处室、各二级单位、存档
大庆建安集团公司办公室 二00五年三月五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