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工程质量,满足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海明界至明水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为其提供满意工程。根据我项目部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文件;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海明界至明水段改扩建工程A3标段项目经理部特制定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质量教育培训内容及要求
1、全员学习与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办法 2、全员了解每月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现况 3、及时通报事故案例、警示全体人员 4、对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第三条:质量教育
1、利用质量安全会议形式进行“质量重于泰山”宣传教育; 2、现场观摩学习
3、组织参加质量事故案例专题会议 第四条:项目部进行一次质量管理培训
1、项目部对新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工)必须从新进行技术交底并各讲解清楚; 2、项目部、施工队必须坚持“三工”教育:施工前的质量要求;施工中,检查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整改;施工后,对其进行综合讲评,表扬遵章守纪、批评违章乱纪。 第五条: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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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1、对于所有质量教育活动,项目部的安质部门或工程部门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
2、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应在开工前完成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对质量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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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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