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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稽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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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 制度稽查管理制度 监管审计部编 拟 稿 审 核 副总经理 总经理 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 梁彬 文件名称 编制部门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秦海庭 关登元 王乐祥 制度稽查管理制度 监管审计部 ZD-JG004-A 2007年10月24日 签批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于颁发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纠正、改进的全过程。 第三条 监管审计部成立制度管理稽查小组,监管审计部负责具体组织,下设公司制度稽查小组、ISO体系文件稽查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在稽查小组检查时参与对本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制度稽查应遵循以下工作流程,按以下步骤操作: 制度稽查计划 结果评价与考核 第二章 稽查前期准备 第五条 制度稽查,原则上每月一次。对新颁重要制度,要在制度发布后一周内集中学习,监管审计部要对各部门的学习情况予以跟踪,负责解释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一周后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以后每月一次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稽查前问题调研 编制稽查明细 下达稽查通知 制定问题整改计划及整改 编写稽查报告 稽查实施 第六条 在每月8日以前,监管审计部根据上月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及ISO体系文件执行工作中存在问题或前期整改中仍然不合格的项目制订当月稽查计划。 第七条 稽查前,稽查人员要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调研(若问题已较明确可不进行调研),以确定检查重点及有针对性的检查问题。 第 稽查前基本问题明确后,要制定“稽查明细表”,“稽查明细表”必须清楚列出流程关键控制点、明确流程关键绩效指标及统计方法。 第 1 页 共 3 页

公司制度 制度稽查管理制度 监管审计部编 第九条 每次制度稽查前一天,稽查小组应将通知下达各部门知悉。 第三章 稽查实施 第十条 稽查内容包括公司新增、修订制度和ISO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有效性和关键绩效指标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键绩效指标的执行情况由稽查人员共同评价,并尽可能进行数据分析和定量评价。 第十二条 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可以通过交谈、查阅文件记录、察看现场等方式开展稽查,稽查结果要在稽查明细表上列明,并与被稽查人员核实。被稽查部门要积极配合制度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稽查资源,包括人力、物力等。 第十三条 对制度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四个等级给予评价考核,即轻微不符合、一般不符合、严重不符合和观察项。 第十四条 除公司制度稽查外,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对本部门制订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整改。 第十五条 为配合公司制度稽查及职能部门制度检查,各部门应根据部门管理情况,进行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并就执行中的问题进行处理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六条 稽查结束后,稽查人员要出具稽查报告,列出不符合项,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稽查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以通报的形式发被稽查部门。 第四章 问题整改及效果考评 第十七条 被稽查部门在收到稽查通报后,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计划,并报监管审计部备案。整改计划要详细制定实施步骤、达成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整改计划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超过一个月的要在计划中说明特殊理由。 第十 被稽查部门必须按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整改项目,各管理部门职能要及时跟进本系统的问题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监管审计部。整改进度跨月的,要在每月28日以前向监管审计部反馈月度完成情况。 第十九条 各部门制度管理执行情况及稽查整改情况另需纳入部门百分考核,按《百分考核标准》规定执行。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对制度稽查中出现下列情形的,给予罚款300元: 1、未按要求在制度下发后一周内组织学习或经抽查学习成绩不合格的; 2、对制度稽查不予配合或对配合不力的; 3、一次检查中发现一般不符合项达2项以上的,严重不符合项1项(含)以上的; 4、对前次检查需整改的观察项、轻微不符合项经整改后仍不符要求的; 5、未在指定时间列出检查整改计划或整改计划不符要求的。 第 2 页 共 3 页

公司制度 制度稽查管理制度 监管审计部编 第二十一条 被稽查部门就同一问题,两次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对责任人处罚500元,情节严重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监管审计部负责编制,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予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版本修订记录 修订次数 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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