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大讨论
人力资源部简函
豫邮银人部函[2012] 10号
关于做好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 职业鉴定中心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市分行、直属支行:
中国邮政人力资源管理二期系统(以下简称“二期系统”)即将上线,二期系统中员工的邮政通信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信息将全部由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职业鉴定中心系统(以下简称“职业鉴定中心”)导入,不能进行手工维护;二期系统上线后,职业资格津贴以系统中员工的职业资格聘任信息为依据取数。为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完整,请各单位组织员工对本人基础信息、鉴定历史数据进行核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登录问题
员工登录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职业鉴定中心,可先进入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主页面(http://www.cpou.cn),点击职业鉴定中心链接进入;也可使用职业鉴定中心的域名(http://zyjd.cpou.cn)直接进入。
点击职业鉴定中心首页面登陆框,选择学员身份登录个人专区,账号为本人18位身份证号,初始密码6个1(登陆后请及时修改)。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专区进入。不能登录的员工请及时联系所属地市邮储分行人力资源部,核实本人身份证是否正确。
二、关于核实基础信息问题
员工进入个人专区后,点击“我的个人信息”查看并核实本人基础信息。
(一)关于身份证号错误问题
如果员工发现身份证号错误,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所属地市邮储分行人力资源部申请更改,具体流程如下:
1.由员工填写“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身份证号更改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2份,报所属地市邮储分行人力资源部;
2.地市分行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省分行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由省分行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报省鉴定中心进行复审;
3.省鉴定中心收到申请表核实无误后,登录职业鉴定中心,点击“鉴定对象管理/身份证号更改”功能进行修改,修改后相应鉴定记录同时进行归并;
4.省鉴定中心修改后,下载《邮政企业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身份证号更改备案表》(见附件2),一式2份,核实员工基
本信息和鉴定历史数据无误后,加盖省鉴定中心公章进行备案,另一份交由鉴定站存档。
(二)关于所属省份、地市错误问题
如果员工发现所属省份、地市错误,请点击个人专区中“机构变更申请”功能,选择正确的省份、地市、县行进行机构变更申请;同时向所属地市分行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相应地市管理人员登录职业鉴定中心,点击“鉴定对象管理/机构变更审核”功能进行审核。
(三)关于其他基础信息错误问题
如果员工发现除身份证号和所属省份、地市以外的其他基础信息错误,如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县行、本人身份、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用工形式、参加工作日期、当前岗位工作年限、所在岗位等,请及时向所属地市分行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应地市管理人员登录职业鉴定中心,点击“鉴定对象管理/鉴定对象信息维护”功能进行修改。
三、关于核实鉴定历史数据问题
员工点击个人专区中“我的历史鉴定”和“我的证书”,核实本人鉴定历史成绩及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是否正确。如果发现鉴定成绩、证书信息错误或遗漏,填写“职业技能鉴定人员鉴定历史数据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2份,并携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向所属地市分行人力资源部申请修改或新增,具体流程如下:
(一)地市分行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无误后,加盖地市单位人力资源部公章。
(二)各地市分行将鉴定历史数据更改申请表(一式2份)上报省分行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省分行加盖公章报省鉴定中心进行复审。
(三)省鉴定中心对上报的鉴定历史数据更改申请表核实无误后,加盖公章进行备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此次鉴定历史数据核实后,今后将不再组织更改。因此,各地市分行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鉴定信息核实;各地市分行要切实做好员工基础信息的核实、更改以及报送工作。
(二)员工基础信息修改工作,应于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请各地市分行将三个附件以地市名称命名一并压缩,于2012年4月6日前通过E-mail报送省分行人力资源部,纸质加盖公章同时邮寄。
联系人:宋韶婷,邮箱:sstno.1@163.com
附件:1.邮政企业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身份证号更改申请表 2.邮政企业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身份证号更改备案表
3.邮政企业职业技能鉴定人员鉴定历史数据更改申
请表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