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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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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在电网、设备和人身等突发事故及各类自然灾害情况下迅速、准确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抵御事故或灾害的蔓延,力争将突发事故和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本企业与当地等机构在灾害和事故期间统一、协调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管理的原则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保障重点、统一指挥、协调高效、持续改进。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2.1.1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如下图)

2.1.2应急组织体系的构成

2.1.2.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工会

成员:局办公室、生技科、安监科、基建科、新农办、营销科、财务科、物资供应科、调度所、物业管理部门、政工科、变电工区、供电工区、汽车运输对的主要负责人、各供电营业所所长

2.1.2.2 安全应急办公室

主任:安监科长

成员:安全科各专职

2.1.2.3稳定应急办公室

主任:局政工科

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2.1.2.4应急专业组

(1)电网安全应急专业组

组长:调度所主任

副组长:调度所分管副主任

成员:电网调度班、通讯班、自动化班及各专职

(2)输变电设备安全应急专业组

组长:生技科科长

成员:生产科主管以及变电工区、供电工区、各供电营业所分管生产技术负责人

(3)消防安全应急专业组

组长:安监科科长

成员:安全科专职、各部门、供电营业所专、兼职安全员

(4)人身安全应急专业组

组长:安监科科长

副组长:物业管理部门经理

成员:安监科主管、各部门、供电营业所专、兼职安全员

(5)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专业组

组长:调度所主任

成员:调度所信息主管、各部门、供电营业所信息员

(6)基建安全应急专业组

组长:基建科科长

成员:基建科主管、各部门、供电营业所有关人员

(7)公共安全应急专业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政工科科长

成员:局办公室、政工科主管、以及各部门、供电营业所政治宣传员

2.1.2.5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1)电网调度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调度所主任

副组长:调度班班长

成员:全体调度人员

(2)电网设备应急操作小组

组长:变电工区主任

副组长:变电工区副主任

成员:变电工区技术员、变电所所长、操作班班长

(3)供电工区应急抢修小组

组长:供电工区主任

副组长:供电工区副主任

成员:供电工区技术员及相关人员

(4)变电工区应急抢修小组

组长:变电工区主任

副组长:变电工区副主任

成员:变电工区技术员、修试班班长

(5)各供电营业所应急抢修小组

组长:各供电营业所所长

副组长:各供电营业所副所长

成员:各供电营业所线路、营销班班长

(6)通信自动化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调度所主任

成员:通信班班长、信息班班长

(7)网络信息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调度所主任

成员:信息班班长及有关人员

(8)后勤及建筑设施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信息班班长经理

成员:信息班班长专职及有关人员

2.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2.1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贯彻落实公司系统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精神。

2、负责接受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和部署,接受上级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与地方等上级应急处理管理部门沟通,了解灾害和事故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

3、负责研究建立和完善本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本公司应急处理物质、人员、值班和技术、通讯、后勤、车辆等应急保障资源的组织、调配和准备工作。

5、负责与现场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理情况。负责与当地应急处理机构(消防、急救中心、医疗单位、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沟通,保证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及时得到治疗或医疗监护;负责向其他单位请求支援。

6、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事件的现场恢复、事故的损失的调查和处理。

7、负责组织本预案及各专业预案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的评审,监督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改正。

8、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应急处理物资、人员、技术支持等准备工作,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2.2.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2.2.2.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总指挥)

①对本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批准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响应和应急恢复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②负责或授权发布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升降级命令和指挥应急处理,接受上级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启动、解除、升降级命令。

③负责审核和授权对外应急处理情况发布。

④负责应急处理的总协调。

⑤负责设立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派现场总指挥。

2.2.2.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总指挥)

①协助组长负责实施分管范围内与应急管理、应急处理和相关事件预防、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负责应急处理后的应急恢复工作。

②接受应急组长的指挥,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授权后担任总指挥并履行总指挥职责。

③受组长的的指派担任应急处理现场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或实施重大事件的现场恢复和现场调查。

2.2.2.3应急领导小组组员的职责

①负责企业应急管理的策划工作,当好组长的参谋。

②负责审查企业应急预案。

③宣传国家有关应急预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系统的有关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2.2.3安全应急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安全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2、负责协调制定、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

3、督促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2.2.4稳定应急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稳定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2、负责协调制定、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

3、督促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4、负责与地方及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协调。

2.2.5应急专业组的职责

2.2.5.1电网安全应急专业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电网调度大自动化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协助编制《重要用户停电应急预案》、《特殊、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指挥本局管辖变电所35kv母线停电、35kV及一下电网大面积停电、主要用户停电等电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负责指挥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理;

5、当35kV及以上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时,根据上级调度部门的要求,指挥本局管辖电网应急处置;

6、负责安排特殊、重大事件时的电网运行方式,并指挥当发生停电时应急处置;

7、根据电网、调度自动化、电力通讯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召开运行分析会,制定相应的、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并监督措施的落实、指挥应急方案的实施;

8、负责电网突发事件的调查,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9、负责定期组织电网大面积停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负责监督、指导电网大面积停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0、负责本专业组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11、负责相关应急处置放方案的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

2.2.5.2输变电设备安全应急专业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35kV变电所全停应急预案》、《重大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抗台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2、协助编制《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冲突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指挥本公司管辖设备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防汛抗台、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的应急处置;

4、根据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组织召开运行分析会,制定相应的、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并监督措施的落实、指挥应急预案的实施;

5、负责输变电设备突发事件的调查,并提出相应预防措施;

6、负责定期组织重要输变设备损坏、防汛抗台、破坏性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负责监督、指导电网大面积停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

7、负责本专业组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8、负责相关应急处置放方案的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

2.2.5.3消防安全应急专业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协助当地门、消防部门开展有关公共安全、消防工作;

3、负责指挥本公司管辖设备、办公和生产场所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置以及现场警戒;

4、及时了解设备、办公和生产场所防火状况,组织召开分析会,制定相应的、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并监督措施的落实、指挥应急预案的实施;

5、负责协助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并提出相应预防措施;

6、负责定期组织突发火灾事故的调查,负责监督、指导设备、设施、生产和办公场所火灾应急处置的演练;

7、负责本专业组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消防主管部门。

2.2.5.4人身安全应急专业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指挥本公司各类人员发生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置;

3、针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以及实施重大、危险作业的状况,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措施的落实;

4、负责协助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监护、事故现场保护等工作,负责防止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人身伤害措施;

5、负责定期展开突发事件时重、特大人身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负责监督、指导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

6、负责本专业组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2.2.5.5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专业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协助编制《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指挥本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上级部门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处置;

4、负责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供电营业所对上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并

指挥方案的实施;

5、根据网络与信息的安全状况,组织召开安全状况分析会,制定相应的、针对性的对策、预防措施,并监督措施的落实;

6、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7、负责定期组织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各供电营业所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演练;

8、负责本专业组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2.2.5.6基建安全专业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电力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指挥本公司基建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实施省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

3、协助和指导施工企业针对基建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并协助施工单位方案的实施和对基建安全事故处置的指挥;

4、了解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状况,组织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针对性的对策、预防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措施;

5、参与电力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6、负责定期组织电力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定期组织电力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7、负责本专业组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2.2.5.7公共安全专业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社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明确信息发布相关的工作程序;

2、负责指挥本公司有关的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对外信息发布;

3、及时了解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状况和需求,组织有关专业组和相关人员制定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并落实各项措施和方案;

4、负责采购、储备公共安全应急物资,了解并指导各生产部门公共安全应急物资的配备和管理;协助各相关专业组在应急处置时的紧缺物资的调剂工作;

5、负责定期组织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下应急响应的演练;

6、了解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演练以及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的状况,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宣传报道

7、负责本专业组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2.2.6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2.2.6.1电网调度应急处置小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电网调度应急处置方案》;

2、负责对电网发生突发性事件(事故)时电网系统的应急处置;

3、负责电网调度应急处置人员的组织和指挥;

4、负责电网各种运行方式下的电网安全分析及相应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组织对电网系统各类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6、在电网应急处置中,负责向相应的专业小组和总指挥报告电网应急处置情况;

7、负责电网应急处置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2.2.6.2电网设备应急操作小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电网设备应急操作方案》、《人身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负责对电网、设备发生突发性事件(事故)时的应急倒闸操作和人身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3、负责现场应急操作人员的配备、组织和指挥;

4、负责电网各种运行方式下的应急操作方案、人身事故现场应急抢救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组织对应急操作、监护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6、在电网、设备和人身应急处置中,负责向相应的专业小组和总指挥报告相应的应急处置情况;

7、负责电网设备应急操作和现场急救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相关的专业组。

2.2.6.3供电工区应急抢险小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输电设备应急抢修方案》、《人身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负责对输电设备和人身安全突发事件(事故)时的现场应急抢修、抢救;

3、负责输电设备、人身事故应急抢修(救)人员的配备、组织和现场指挥;

4、负责输电系统各种运行方式下的应急抢修方案、人身事故现场应急抢救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应急抢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组织对各类现场应急抢修和抢救人员的培训、演练;

6、在输电设备和人身应急处置中,向相应的专业小组和总指挥报告相应的应急抢修方案;

7、负责输电设备应急抢修和现场急救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相关的专业组。

2.2.6.4变电工区应急抢修小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变电设备应急抢修方案》、《人身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负责对变电设备和人身安全突发性事件(事故)时的现场应急抢修、抢救;

3、负责变电设备、人身事故应急抢修(救)人员的配备、组织和现场指挥;

4、负责变电系统各种运行方式下的应急抢修方案、人身事故现场应急抢救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应急抢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组织对各类现场应急抢修和抢救人员的培训、演练;

6、在变电设备和人身应急处置中,向相应的专业小组和总指挥报告相应的应急抢修方案;

7、负责变电设备应急抢修和现场急救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相关的专业组。

2.2.6.5各供电营业所应急抢修小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配电设备应急抢修方案》、《人身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负责对配电设备和人身安全突发性事件(事故)时的现场应急抢修、抢救;

3、负责配电设备、人身事故应急抢修(救)人员的配备、组织和现场指挥;

4、负责配电系统各种运行方式下的应急抢修方案、人身事故现场应急抢救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应急抢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组织对各类现场应急抢修和抢救人员的培训、演练;

6、在配电设备和人身应急处置中,向相应的专业小组和总指挥报告相应的应急抢修方案;

7、负责配电设备应急抢修和现场急救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相关的专业组。

2.2.6.6通信化应急处置小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通信自动化应急处置方案》;

2、负责对通信、自动化突发性事件(事故)时的现场应急处理;

3、负责通信、自动化应急处置人员的配备、组织和现场指挥;

4、负责各种方式下的通信、自动化运行分析和相应的应急方案制定和实施;

5、负责组织对各类现场应急处理人员的培训、演练;

6、在通信、自动化应急处置中,向相应的专业小组和总指挥报告相应的应急抢修方案;

7、负责通信、自动化应急处理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相关的专业组。

2.2.6.7网络信息应急处置小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网络信息应急处置方案》;

2、负责对网络、信息安全突发性事件(事故)时的现场应急处理;

3、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人员的配备、组织和现场指挥;

4、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分析和相应的应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组织对各类现场应急处理人员的培训、演练;

6、在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向相应的专业小组和总指挥报告相应的应急抢修方案;

7、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相关的专业组。

2.2.6.8后勤设施应急处置小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后勤设施应急处置方案》;

2、负责对办公、生产厂房和设施发生突发性事件(事故)时的现场应急处置;

3、负责后勤设施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的组织和指挥;

4、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筹备、存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对抢险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6、负责应急抢修中及时向相应的专业小组报告抢险情况;

7、负责后勤设施应急处理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以及相关的专业组。

3应急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3.1应急事件的分类

按应急事件的状态分为预警和报警

3.1.1预警,即当发生了处于可预见的、一旦触发即可产生危险或危害后果的事件时,由应急指挥部确定并预先发出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应急状态。

3.1.2报警,即已发生危险或危害由故时,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并发出的应急事件的状态。

3.2应急事件的分级

3.2.1按应急事件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Ⅰ级(红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

3.2.2按事故产生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Ⅰ级(红色)报警、Ⅱ级(橙色)报警、Ⅲ级(黄色)报警。

3.2.3应急预案体系中的各专项预案应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损失情况等,明确划分预警和报警分级。

3.2.4应急处置部门或人员应根据应急事件等级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2.5应急指挥及相关人员应根据应急事件的状况对照应急预案的等级划分判断该事件的应急等级;指挥或信息通报时,指挥或相关信息通报人员应告知接受通报的人员应急事件的等级。

3.3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3.3.1电网应急事件等级划分(如表)

3.3.2重大设备损坏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3.3.3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3.3.4重要用户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3.3.5特殊、重大事件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3.3.6电力通信系统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3.3.7火灾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3.3.8人身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3.3.9网络与信息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3.3.10电力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3.3.11防汛抗台、防冰雪灾害应急事件等级划分

按当地气象、部门发出的指令确定。

3.3.12地震应急事件划分

按当地地震、部门发出的指令确定。

3.3.13社会稳定突发应急事件、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等级划分

按当地机关下达的级别执行。

3.3.14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应急等级划分,与相应的突发事件相对应。

4、应急响应

4.1预警事件响应

4.1.1预警应急响应流程(见附录表一)

4.1.2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预警指令后,应确定预警级别,并按下表向各应急专业组发出预备启动应急预案命令。

4.1.3应急专业组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位,并向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发出以下工作要求:

1、安排好值班人员;

2、组织抢救人员待命;

3、抢修物资和抢险工器具、装备的配备和整理;

4、车辆交通工具的准备;

5、后勤保障人员的联系;

6、人身抢救应急物资及人员的准备;

7、专项应急预案启动的准备。

4.1.4应急指挥部发出命令后,各项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按规定向上级应急组织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4.1.5完成以上工作后,应急体系各级机构在规定地点待命,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4.2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4.2.1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4.2.1.1突发事件信息来源及其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信息来源包括及社会公众信息、企业内部信息,其信息报告程序如下:

1、防汛抗台信息—地方防汛抗台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地方或地方防汛抗台指挥部或上级部门对本公司应急指挥部通报;防汛抗台应急处理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向当地、地方防汛抗台指挥部及上级部门应急指挥部报告。

2、社会稳定突发应急事件、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地方或地方防汛抗台指挥部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通报;公司应急处理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向当地及上级部门应急指挥部报告。

3、特殊、重大事件信息—由地方或上级领导部门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通报;公司实

施应急处理的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向地方及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4、电网突发事件信息—110KV及以上电网突发事件信息由绍兴市局应急指挥部向局应急指挥部通报,应急指挥部在10分钟内向xx市报告电网突发事件信息;35KV电网突发事件信息,由调度班在5分钟内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电网突发事件信息后5分钟内通知电网应急专业组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绍兴市局应急指挥部及XX市报告。

5、重大设备事件信息—供电工区、调度所、变电工区、各供电营业所、社会公众发现设备重大损坏后,本单位发现人员应在15分钟内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通知设备事故专业组组长,并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绍兴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6、重大人身事故信息—由施工作业现场人员在5分钟内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就地急救中心(120)救援,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5分钟内通知人身事故应急专业组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按事故调查规程中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安监局、、检察、工会及省公司报告事故情况。

7、火灾应急事件信息—由现场发现人员在5分钟内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当地消防队(119)报警;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5分钟内通知火灾应急专业组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按事故调查规程中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安监局、消防、检察及绍兴市局报告事故情况。

8、地震应急事件信息—由地方或地方抗震突发事件指挥部向局应急指挥部通报;局抗震应急处理信息由局应急指挥部向当地、当地抗震指挥部及绍兴市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9、电力通信应急事件信息—由调度通信值班人员在5分钟内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在5分钟内通知电力通信应急专业组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绍兴市局应急指挥部。

10、重大用户应急事件信息—由95598服务台在接警后5分钟内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5分钟内通知专业组组长并启动应急预案。

11、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突发事件信息—由调度自动化值班人员在5分钟内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在5分钟内通知电力通信应急专业组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绍兴市局应急指挥部。

12、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信息—由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专业组从各应急专业获取相关信息,并根据上级或公众或媒体的需要报告、发布应急信息。

13、电力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事件—由电力建设施工单位在第一时间(不超过1小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5分钟内通知应急专业组组长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绍兴市局应急指挥部。

4.2.1.2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

信息报告原则上要满足“快速”要求,报告人员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报告的方式,一般采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4.2.1.3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及要求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影响范围、简要经过等。

报告应简明、清晰、扼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事件完整、清晰地报告完毕。

4.2.2应急指挥

1、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总指挥,并立即到达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应急事件的处理;应急总指挥一般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当。

2、由总指挥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发布启动相应专项预案的指令(如下表),以及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应急报警的升降。

3、总指挥应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理的复杂程度、安全状态等指派现场指挥,并由现场总指挥全权负责现场应急处理中的人员组织、工作任务分派、安全措施、应急避险。

4、各应急专业组长及现场指挥必须在局应急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行动,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服从专业组长或现场总指挥的命令。

4.2.3应急行动

1、应急行动按响应流程(见附录二)执行。

2、总指挥应在接到事件信息5分钟内发布启动命令;应急专业组应在接到启动命令5分钟内将命令下达到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和车辆调配部门;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和车辆调配部门应在30分钟内完成工具、材料准备和车辆调配。

3、应急总指挥在发布启动命令时必须强调应急行动中的安全要求;应急专业组长在下

达应急处置指令时,必须提醒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做好相关安全措施的简要内容和要求;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应指定专门人员策划并实施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亲自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处理。

4.2.4应急资源调配

1、应急资源调配按流程(见附录三)执行。

2、应急资源调配包括外援(及社会、绍兴市局及兄弟单位)应急资源支持和企业内部资源的调配。

3、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交通运输、物资、机械设备、公共安全保卫(治安、消防等)、医疗救援等。

4、应急响应后,总指挥应安排人员了解投入应急响应人员的状况,并尽快启动全体应急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方案。

4.2.5应急避险

1、应急避险按流程(见附录四)执行。

2、现场应急处理必须遵循“人员安全优先” 的原则。即救援以人员为优先对象,在处理过程中以保救援人身安全为先;持续高效、把握战机,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或灾害造成的损失。

3、当应急处理现场出现灾害性情况,继续进行处理极有可能危险人员安全时,现场负

责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人员了解情况后应命令立即停止处理;特殊危险情况下现场负责人或处理人员可不经报告自行将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到安全地带避险,人员撤离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4.2.6应急事件扩大的响应

1、应急事件事态扩大时按(见附录五)执行。

2、应急警报应根据突发事件或应急处理现场的报告,结合本预案3.3条“应急事件等级划分”的规定确定是否升级。

3、应急警报升级命令下达后,总指挥应立即向及绍兴市局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和警报升级处理等情况。

4.2.7应急响应过程记录

1、应急响应记录包括从突发事件报告开始到应急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为止的全过程。

2、记录由应急总指挥、应急专业组和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指定的人员记录。

3、记录内容除“XX供电局应急处理记录(一)”(如下表)规定外,在“XX供电局应急处理记录(二)”(如下表)记录:应急响应过程中本级发布或下达的命令(指令)、接受到的全部信息、相互联系(联络)的内容、讨论的内容及其结果、相关人员的姓名等。

4.2.8应急恢复

4.2.8.1应急指挥中心收到各专业组突发事件事态已被有效控制报告后,发布进入应急恢复阶段的指令。

4.2.8.2应急恢复的主要工作是开展现场清理、应急处理人员撤离、警戒解除、事故调查、事故损失评估、善后处理等。

4.2.8.3各职能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

4.2.8.4相关职能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的法规、企业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必要时提交、司法等部门仲裁。

4.2.8.5应急指挥中心必须告知现场人员注意防止火灾、建筑物倒塌等事故再次发生;现场各相关人员必须应急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4.2.9应急结束

4.2.9.1应急结束按(见附录六)执行。

4.2.9.2现场应急恢复人员完成相应的工作后,应立即向现场应急处置小组报告工作已经完成。

4.2.9.3各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完成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应立即报告应急专业组。

4.2.9.4各专业组在收到本专业组各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工作完成的报告并确认后,立即

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4.2.9.5应急指挥中心接到各应急专业组应急处理、应急恢复工作全部完成、相关人员全部撤离的报告,并得到各系统已在安全状态的确认后,由应急总指挥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5、信息发布

5.1、为确保新闻、通报的准确性,应按流程(见附录七)执行。

5.2、向新闻媒体的信息必须按“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通报。

5.3、由政工科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要求收集相关应急事件处理的信息,并向公众及新闻媒体发布。

6总结评审

6.1应急总结评价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总结评价方式,总结评价按流程(见附录八)执行。

6.2应急结束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应急稳定及应急安全办公室具体牵头,对本次应急响应全过程进行总结和综合评价。总结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6.3总结评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本企业这次应急响应的情况,进行应急能力的评估和现行应急预案适宜性的评审。

7应急保障

7.1组织保障

7.1.1各级应急组织应按本办法“应急组织体系”要求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

7.1.2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应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应急组织岗位及相应的人员,做到定岗定人。

7.1.3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在组织现场应急抢险(修)救援队的同时,组织好突发事件下应急抢险(修)后备队伍。

7.1.4各级应急机构应与外单位建立应急抢险(修)的互助协作机制,以在应急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得到支援。

7.2物资保障

7.2.1应急保障物资和设备由各级应急机构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提出需要计划,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门采购。

7.2.2现场常备应急物资和装备由应急处理部门设立专门存放处,并建立应急物资和设备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7.2.3特种应急车辆由汽车运输队负责保管和日常检查、维护,并按局应急处理的相关预案和应急指挥的指令使用。

7.2.4大型、特殊应急物资和设备,由物资供应科设立专门存放出,并建立应急物资和设备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按局应急处理的相关预案和应急指挥的指令和要

求发放。

7.2.5由物资供应科建立和实施应急物资供应、发放保障应急程序和指导书。

7.3经费保障

由财务部门建立应急经费操作程序,在保证应急物质采购经费外,应根据相关需求做好应急状况下的应急备用经费。

7.4交通保障

7.4.1车辆管理部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交通运输保障机制,并根据局相关专项预案的要求编制突发事件车辆应急调配方案。

7.4.2车辆主管部门应负责做好特征应急车辆行路系统的保管和日常检查、维护,以保证应急情况车辆正常出车。

7.4.3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突发事件专门应急驾驶员队伍,配备日常值班人员和车辆。

7.5治安保障

7.5.1保卫部门应急建立他发事件确保局各办公、生产和生活区域治安安全的应急处置方案。

7.5.2保卫部门应建立突发事件治安安全网络,并通过该网络与相关地区当地门建立良好的互相协作关系。

7.6通讯保障

7.6.1应急系统各级机构应设有常备专用应急电话,并实施专门管理,保证应急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6.2应每年公布调度值班、客户服务以及各级生产值班、各级行政值班等应急系统电话号码,并能保证突发事件切实可行。

7.6.3应急预案体系文件中应明确信息报送渠道和程序,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指挥命令的下达、应急处理信息的上报。

7.6.4应建立外部信息收集的通道,有关部门要向外公布突发事件报警电话,以利于公众信息的快速传达。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

8.1.1由人力资源科制定对全体应急人员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培训年度计划。应急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专业培训等方式,重点是实用性培训。

8.1.2由政工科制定电力安全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公众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8.2演练

8.2.1由应急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总预案的桌面演练,每二年组织一次总预案的功能演练;每三年组织一次总预案的全面演练。

8.2.2由各应急专业组每年组织一次相关专项预案的功能演练,每二年组织一次专项预案的全面演练。

8.2.3由各现场应急处置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方案的全面演练。

8.2.4各班组应急根据所涉及的应急处理内容,每年开展一次相关抢险(修)作业指导书的全面演练。

8.2.5各应急保障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相应的全面演练。

8.2.6应急演练应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成立由非应急演练人员参加的应急演练策划小组,由应急演练策划小组设计应急演练方案。

9、奖罚

9.1奖励

9.1.1对认真执行本预案有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培训和演练、其他应急准备等工作有突出表现的,按局经济责任制有关考核规定进行奖励。

9.1.2对应急抢险中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抢救、财产保护等作出突出贡献的,酌情给予向、绍兴市局及上级申报相应的荣誉称号、物资奖励等。

9.2处罚

9.2.1对不认真执行本预案有关规定,未正常开展相应的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及其他应急准备工作问题较多的,按局经济责任制有关考核规定予以处罚。

9.2.2对因应急抢险拖延、不及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严重伤害或死亡、财产受到重大伤害、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况的,按局经济责任制有关考核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10、附则

10.1本预案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

10.2本预案由局安监科编制、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10.3本预案由局安监科负责解释。

10.4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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