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贯彻执行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多种形式、经常性或专项路政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路沿线使用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用路、爱路、护路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
二、分解落实上级制定的路政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目标,结合辖区路况和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分局路政管理工作计划、任务和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和监督落实。
三、组织实施日常或专项路政巡查和治理超限车辆工作,实施公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审核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实施现场勘验,完成并报送由市局、省局审批的行政许可档案资料,并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法履行监督实施的职责。
五、对各种侵占、损坏路产的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收取路产赔(补)偿费,并及时告知当地公路部门实施损坏路产的恢复工作。
六、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现场和路段的正常秩序,参与辖区内新建、改扩建公路的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
七、使用、管理罚款、路产赔(补)偿费专用票据、相关法律文书和路政管理专用设施、设备、器材,及时准确地统计、汇总、上报辖区路政管理各项报表、总结、信息和资料,建立、健全各类路政档案资料。
九、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抓好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窗口服务,加强路政执法队伍管理,提高路政管理工作质量,树立路政管理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