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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调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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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调研与建议□  泰州市农村金融学会课题组

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抽样选取泰州地区12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问卷调查,基于问卷结果,分析泰州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和特点,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提供参考。党的以来,随着我国强农惠农富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总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走向现代化的引领力量,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金融机构应以此为契机,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需求,有效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一、泰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水平,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等类型。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近年来,泰州市坚持把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通过引导、机制创新、典型宣传、教育培训等举措,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断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截至2017年末,泰州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49万家,其中专业大户1.23万户,认定管理的家庭农场6114家、工商登记的农民合作社6210家;累计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86家,创建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47家、省级示范社14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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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ტᏙۈ౦󰀔󰀓󰀆哅๠Э͆󰀓󰀖󰀆̿͆๓ᝣ󰀔󰀕󰀆二、泰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

当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了加快发展的黄金期,也对金融机构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泰州农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围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次开展调研活动。笔者近期抽样选取泰州地区12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问卷调查,主要了解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金融需求等,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尝试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点,以便提出针对性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提供方向和依据。

(一)从分类来看。抽取的126份样本中,专业大户43户、占比34.12%,家庭农场41家、占比32.53%,农民专业合作社11家、占比8.73%,龙头企业31家、占比24.6%。

ప㶔󰀒喝᫜ಷۈ͆㏻㥑ͧѿܲㆧۈℽ̿͆ऴ҈⹪󰀚󰀆如图表1所示,一是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数量较多,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占据基础地位,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15年4月,泰州市在全国率先组建了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囊括了家庭农场主个人会员以及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农资企业等单位会员,联盟致力于解决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农资、农机、技术、资金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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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等难题,有效推动了区域家庭农场的发展。二是龙头企业发展相对稳定,已具备一定的企业数量和规模水平。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规模较小,基础相对薄弱,发展进程较其他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相对缓慢。

(二)从内容来看。抽取的126份样本中,从事种植业的71家、占比56.34%,从事养殖业的13家、占比10.31%,种养结合的5家、占比3.96%,种养结合兼具加工观光等休闲农业的7家、占比5.55%,从事其他类型的30家、占比23.8%。从具体的生产内容看,从事小麦、水稻等粮食种植的69家、占比53.17%,从事水产、家禽、家畜等养殖的14家、占比11.11%,从事果蔬、花卉等种植的15家、占比11.9%,从事农资批发、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其他服务的30家、占比23.8%。

ప㶔󰀓喝᫜ಷۈ͆㏻㥑ͧѿ⩋ϓ㏻㥑ڱქڢЂ󰀓󰀕󰀆⻹ڧڨн䬞⻹ը󰀗󰀆󰀖󰀗󰀆⻹ڧ㏿ऴ󰀕󰀆ڧ⃂󰀒󰀑󰀆如图表2所示,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以种养殖为主,其中从事粮食种植的最多,在抽取的样本中占一半以上,从事水产禽畜养殖和果蔬花卉种植的户数基本相当。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模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在种养殖基础上发展农产品加工、观光、采摘等休闲农业的综合型企业开始发展,但规模尚小。三是从事加工销售等服务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对较少,发展不快。

(三)从规模来看。抽取的126份样本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从几百亩到2000亩不等,其中,土地面积1000亩以上的30家、占比23.8%,1000亩以下的69家、占比54.76%,其他为加工厂房面积、养殖规模等,未列入统计。样本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基本都具备了农机具、厂房等,销售方式主要以定点销售为主,辅以零星销售、批发收购等。由样本计算得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均生产经营面积在800亩左右,合理配置农地生产要素投入,经营规模适度、相对较大,基本拥有厂房、仓库、农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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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资产,相较于普通农户,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使用技术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和发展潜力。

(四)从经营者年龄和学历结构来看。抽取的126份样本中,30岁以下的5家、占比4%,31—40岁的41家、占比32.5%,41—50岁的65家、占比51.6%,51岁以上的15家、占比11.9%。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年龄集中在41-50岁和51岁以上两个年龄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经营者年龄集中在31—40岁、41—50岁和51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学历结构上,初中及以下学历的31家、占比24.6%,高中学历的41家、占比32.5%,大专学历的36家、占比28.6%,大学及以上的18家、占比14.3%。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学历占比最高的是高中,其次是初中和大专学历;而龙头企业经营者学历占比最高的是大专,其次是大学学历。由此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主要是具有一定农业生产经营经验和生活阅历的中年群体,且与传统农户老龄化、低学历的特征有显著差异,不论是哪类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都呈现了以年轻化和受教育水平提高的变化趋势,且龙头企业经营者是其中受教育水平最高的。

(五)从经营收入来看。抽取的126份样本中,43户专业大户年生产收入差距较大,从几十万元到超亿元不等,平均年生产收入在1300万元左右。41

家家庭农场年生产收入基本集中在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平均年生产收入在270万元左右。31家龙头企业年生产收入从几千万元至几个亿不等,平均年生产收入在7300万元左右。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年生产收入为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平均年生产收入在260万元左右。由样本计算得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成本(包括土地承包费、种苗费、人工费等)基本占年生产收入的90%左右,利润率在5%—12%不等,盈利状况良好。其中,盈利能力最强的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均年利润达700万元;其次是专业大户,平均年利润150万元;盈利能力相对较弱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年利润25万元。

(六)从贷款需求看。抽取的126份样本中,目前无贷款需求和暂无新增贷款需求的52家、占比41.26%(这52家中,在银行已有贷款或有私人借款的35家、占比67.3%;无贷款需求的17家、占比32.69%);有贷款需求的74家、占比58.73%。这7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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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家庭农场18家、平均贷款需求40万元,龙头企业15家、平均贷款需求530万元,专业大户36户、平均贷款需求1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平均贷款需求20万元。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意愿较强,在抽取样本中有贷款或有贷款需求的共109户、占比达86.5%,且贷款资金的需求相对增大。此外,样本反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对利率不敏感、接受程度普遍较高;而对贷款办理的时效性、手续流程的简便性关注较多。

(七)从获知贷款信息的渠道来看。抽取的126份样本中,从银行主动宣传获知贷款信息的87家、占比69.04%,通过村委会、村组和农机公司等宣传推介的32家、占比25.39%,通过朋友和同行业转推荐的7家、占比5.55%。

ప㶔󰀔喝㣣ⴑ䉣⮰⍌䕿󰀗󰀆󰀓󰀖󰀆䨢㵸჏ьᱽ㏰ᣔϷ󰀗󰀚󰀆᰷ࣷϷ㏹如图表3所示,一是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知贷款产品信息主要是依靠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宣传,而通过村委村组、三农联络员推介获得相关产品信息的占比仍然相对较少,还没有能够有效挖掘和发挥三农联络员在宣传服务“三农”品牌、和产品方面的巨大潜力。二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不到位,金融知识普及不够,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没有能够渗透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生活的各方面。由问卷调查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对银行贷款、理财、保险、电商等各类金融服务了解不多,推介宣传的作用也没有能够有效发挥。

三、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建议在对泰州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样本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后,笔者认为该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成效明显、大有可为,目前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金融需求十分旺盛,泰州农行应抓住机遇,针对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特点,通过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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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服务、优化流程等途径,持续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更好地发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一)突出服务支持重点。结合本地实际,选准服务支持的重点,集中优势力量,优先支持发展相对成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一项目一方案一授权”模式,项目化运作“四类农业”贷款。根据样本分析结果,泰州地区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速度较快,成长环境具有相对优势,盈利能力良好,且泰州是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鱼米之乡、银杏之乡、生猪之乡,是国家重点粮棉油、蔬菜、水产品、畜禽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因此,泰州农行可优先支持当地从事种养殖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同时覆盖其上下游原料、加工、供销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与农业、畜牧、农工、工商等部门的对接,获取客户信息,确定待营销客

户名录,集中力量推进“一项目一方案一授权”批量化运作,根据区域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开展整体调查和营销,制订综合性服务方案。比如,对占比最高的从事粮食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集中区域内,通过“一项目一方案一授权”模式,开展信贷服

务支持,并且将该项目打造样板,形成固定的经验模式,便于在其他区域推广应用。

(二)加快担保方式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泰州农行应根据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进一步丰富担保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样本分析结果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具有一定个人资产,因此,可创新开展“三农”特色担保。积极探索生产订单、农业保单、厂房、大棚等抵押方式,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信渠道。探索尝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挖掘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盘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量资产。基于样本反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本利润占比和利率接受度较高的情况,进行合理授信,建议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收入的10%以内授信,利率定价符合相关,保障实现银行风险可控、利润可获。

(三)推进产业链条服务。样本分析结果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采取定点销售的方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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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泰州农行可针对性开展定点销售链条产品设计和营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内容基本涵盖了农产品种植、加工、仓储、销售等整个产业链条,可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创新产品服务,打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推进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比如,积极向龙头企业营销推介上线“惠农e通”,为其提供进销存管理、订单管理等一揽子管家式服务。依托涉农产业链上下游交易和电子商务数据,创新产业链网络融资产品,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服务需求。此外,可支持主业突出、效益良好、治理完善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其带动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创新“公司+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金融服务。

(四)加快推进“一号工程”。由样本得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年轻化和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对互联网的认知度、对新型事物的接受度普遍较高,对他们加大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推介力度,成功率和服务效果更易凸显。一是大力推广惠农便捷贷,方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网上申贷,对所有白名单客户进行对接,以增加客户数量、增强客户粘性。二是积极搭建订单农业、扫码支行转账、线上缴费等乡村场景,抢占批发、消费品等市场。三是探索“一项目一方案一授权”模式向线上迁移,进一步扩面扩户,提高经营效率,提升客户体验度,不断创新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工作。

(五)丰富服务宣传方式。针对样本反应的“三农”联络员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推介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情况,一是要发挥服务“三农”高级顾问的作用。深入镇村开展调研,和“三农”高级顾(上接第44页)

道.2013(09)

[4]基于互联网预约现场兑换模式下的普通纪念币发行现状分析[J].丁亚芳,王立伟.吉林金融研究.2017(07)

[5]国外普通纪念币发行制度与启示[J].曾凡平. 青海金融.2016(06)

[6]借力金融科技完善普通纪念币发行机制[J].刘小文.金融科技时代.2017(07)

[7]规范钱币市场的思考[J].樊金元.财贸研究.1998(02)

问面对面交谈,了解需求、解决问题、听取建议。乡镇网点主任与“三农”高级顾问之间紧密沟通,建立起常态化互动机制。想方设法调动“三农”高级顾问的积极性,给予贷款利率优惠、顾问等级晋升等激励措施,充分发挥其协助营销和服务作用。二是做好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客户集中培训。加大与农业部门对接合作力度,依托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等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向参训人员传授讲解金融知识,推介宣传农行产品服务。

(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银行贷款审批效率的需求,泰州农行应提高重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审批流程,缩短信贷审批环节,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便利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是优先保障信贷规模。配置专项计划,优先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需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匹配专项费用和计价工资,成立专业营销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推进会,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二是精简手续流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业务,在上级行授权范围内适度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同时采取批量化、工厂化运作模式,压缩无效低效环节,保证贷款发放的时效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三是优化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完善三农金融事业分部考核体系和指标设置,硬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标考核约束要求。

(课题组长:朱炳忠 成员:李凤嘉、项繁繁、吉海珊、徐志明)

[8]试谈人民银行对钱币市场的管理[J].金德平.内蒙古金融研究钱币文集(第七辑).2006(09)

[9]警惕钱币市场火爆背后的风险[J].牛蕴、柴国建.金融时报.2011(09)

[10]普通纪念币市场化发行模式与定价机制探讨[J].黄超. 上海金融.2017(08)

(课题组长:鲍秉强 成员:蒋思聪、朱圆琦、费钰姣、裴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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