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行业评优专家组织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评优工作,使评优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评优专家组织暂行办法》。
一、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3、具有教授级工程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工程院院士和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优先入选;
4、身体健康,能够对自己所从事领域项目的管理等情况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6、在甲级勘察设计企业中担任过副总工、专业负责人及以上技术职务5年以上和获得国家一级注册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设备工程师)注册资格,具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15年以上实践经验(本专业研究生、博士生在校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专家产生办法
专家由所在企业依照专家条件对其资历阅历、道德品行、工作经验、身体状况综合考察,填写《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优专家候选人推荐表》,写出推荐意见,报送地方、部门勘察设计协会。地方、部门勘察设计协会审核提出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对推荐专家进行审核,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协会公章。
三、专家责任
选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优专家库的人员,有责任承担评优任务,了解国家有关的方针,接受项目评审培训,评审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遵守评优纪律,恪守职责,团结合作。
四、专家选用
1、选用专家兼顾地区、行业、专业分布均衡,具有一定代表性。
2、选用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届评选应有三分之一的专家进行轮换。
五、专家变更
1、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专家库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统一管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在收到推荐的专家人选后,根据专家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列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专家库专家名单,入库专家将颁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优专家》证书。
2、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二年进行一次信息更新。入库专家如发
生调离原工作岗位等重要变动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以便更新信息;对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专家人选要及时进行推荐,按照报送程序进行变更和上报审批;对已不具备专家资格条件的入库专家要及时进行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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