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非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停放管理的通知
文号:PM-KH-
DLYJ-ZXWH-110905-01
尊敬的各位业主:
根据龙安监委[2011]12号关于转发的《成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集中居住区域电瓶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问题专项整洁行动的通知》(成安委发[2011]41号)的通知精神。为加强【东麓驿境】园区非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管理,保持园区居住环境的整洁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园区过道、楼道、门庭、住房屋内等随意充电、私
搭乱接电线和存放任何易燃、可燃物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由此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
进入小区的非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请停放至各组
团指定停放地点,具体停放位置如下:
香郡(1栋-9栋):1幢侧面、9幢地下非机动车库
品阁(31栋-36栋):36幢左侧面、33栋2单元侧面非机动车库
电梯(10栋-12栋):电梯12栋负一楼地下非机动停车库
多层(13栋-20栋):18栋地下非机动车库
二、对小区内所有非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等实行挂牌管理,
一车双牌。根据【东麓驿境】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非机动车服务费用收取明细如下:
自行车包月5元∕辆
电瓶车每10元∕辆,如需充电每月25元∕辆
摩托车每月15元∕辆
老年车、人力三轮车每月10元∕月
请未办理非机动车出入号牌的业主主动到【东麓驿境】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非机动车停放手续,如未办理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
三、 对停放在各单元楼道内和长期不使用及缺少零部件(如车
座、车把、车轮等)的废旧自行车【东麓驿境】物业服务中心通知您于2011年9月8日(周四)前进行自行清理或回收。逾期无人清理的废旧车辆将视为无主车辆,将统一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如有疑问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28-8484748
【东麓驿境】物业服务中心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