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文件 鲁煤安监南局发〔2011〕34号 转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转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 贯彻落实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矿业集团及煤矿企业: 现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煤安监发[201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 增强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2.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和省77号文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等三大责任。 1 3.各煤矿企业要从近期发生的顶板事故尤其是朝阳煤矿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全面开展顶板隐患大排查。冲击地压矿井要切实将冲击地压综合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4. 各区(市)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区域特点,深入剖析本地区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法建设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与煤矿监察部门一道,努力实现区域煤矿生产安全。 附件: 1.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转发 领导领导 领导 指示 指示 通知 抄送: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 2011年4月8日印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