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中学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汇报
一、重视法制课堂教学,使学生“知法”、“懂法”,增强学生维权意识。
法制教育是我校的特色教育之一。建校以来,我校把加强学生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引进专业法制教师,开设专门的法制课程,编写适合我校学生的法制校本教材,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重视法制课堂教学,使学生“知法”、“懂法”,增强学生维权意识。教育学生守法,首先必须让他知法,让学生知道都有哪些法律。这样在遇到问题时,他才可能会采用法律的方法去解决。要让学生知法,课堂上法律知识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校共有五个教学班,每个班级每周有一节固定的法制课。此外,在2004年,我校通过公开招聘,聘请了专业的法制课教师(具备国家司法资格证书)。为解决法制教学缺乏教材的问题,我校于2006年、2013年两次组织编写了法制校本教材,教材内容涉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刑法》、《民法》等一系列学生日常生活中容易接触到的方面。根据初中三个年级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组织编写了系列法制校本教材。在初一年级,以《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教学内容。初二年级侧重于刑事法律方面的教学,初三年级则重点讲解民事法律,三个层次有机结合,使学生能够在初中阶段对我国法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通过分层次的系统教学,同学们在发生纷争时,在遇到问题时,都会自觉的去寻求法律解决途径,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使我校法制教育在课时、师资、教材等方面都有了保障,也使我校的法制教育进一步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扩展法制教育空间,开展校外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感受法律的威严。
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仅仅依靠校内的法制教学远远不够,还必须让学生走出校门,亲身参与司法活动,在实践中感受法律的威严。
在立足上好法制课的同时,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外法制教育活动。我校积极与司法机关合作,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的校外法制活动。在2004年,我校组织师生参观石佛所,邀请学员到我校现身说法作报告,并与石佛所开展了警民共建活动。2015年、2016年,我校两次组织学生参观郑州市少教所,听里面的学员现身说法,通过这些活动,同学们亲身感受到了这些司法场所的威严,听学员们现身说法,让同学们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亲自倾听同龄人的前车之鉴,没有比这更深刻、更生动的教育了。此外,我们还组织学生到旁听刑事案件的审理,在2006年,我校邀请高新区刑事审判庭到我校现场审理案件,使学生在亲身活动中去感受法律的威严,树立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
为使法制教育更加深入,我校积极开展校内的法制教育活动,其中模拟法庭就是我校法制教育的一大亮点。我校组织学生成立了法制兴趣活动小组,投入资金,购置了国徽、服装、道具,根据平时同学们生活情境,编写模拟法庭剧本,由不同年级的同学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员、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对同学们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案例进行开庭审理,并邀请全校师生旁听。那庄严的法庭,神圣的国徽,身着法袍的法官,无不激起同学们内心对法律的畏惧与向往。这些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学生的法律意识不断的得到增强,也将法制的观念植入了每个学生的心田。
三、法制教育和德育相结合,注重教育实效
我校是一所对“问题”学生进行教育矫治的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我校招收的学生,基本上全部都是普通中学“没人要”的孩子。这些学生,由于平时表现不好,学生成绩差,
在普校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有些甚至因为严重的违纪而面临被开除、劝退,对于这样的孩子,我们不因他们是“差生”而拒之门外,而是照样接收,使他们继续接受义务教育,保护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由于我校招收的学生基本上全部都是“问题”学生,因此,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我们在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注重法制教育和德育相结合,进行德育渗透。为使这些学生“进得来、留得住”,我们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模式,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校园科技中心、标准化实验室、心理咨询室,改善了校园环境,使校园环境优美,四季如春,通过种种努力,使这些孩子们能安心在校园里学习,改变以往的种种不良行为习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
通过开展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我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得到较大提升,遵法守法、敬畏法律的风气日渐形成,多年来,我校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