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带徒弟制1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师傅带徒弟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4〕70号),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及岗位。 二、职责
1、师傅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传、帮、带”作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徒弟)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师傅的资格:熟练的业务技能及现场应急处置经验,一般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者3年以上相应岗位(工种)工作经历,且2年内没有“三违”记录。
2、安保科负责对师徒协议履行、师徒安全业绩、师傅带徒成果、徒弟安全技能提高等情况进行考核。
3、安保科建立并完善档案,对师傅带徒弟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登记、记录。
4、财务科负责师徒双方奖惩措施的财务支持。 三、工作制度 1、师徒关系的建立:
新员工从报到上岗之日起,分至各单位,各单位负责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师徒关系,并及时签订师徒协议,并报安保科备案。
2、师傅带徒弟内容
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职责、设备操作和简单维修、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岗位危险因素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设备安全使用与管理、作业条件与环境改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典型事故案例等。
3、奖惩评定与实施:
(1)合格标准:熟知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对简单事故、设备设施基本故障能妥善处理;培训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无违规行为,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2)奖惩规定:
为了师傅带徒弟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安保科会常性的对学、教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可以分月、季度、半年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奖励参考依据。
凡带、教学徒的师傅,每个月享受100元带徒奖励。徒弟若违反操作规程及企业相关规定受到处罚的,师傅连带处罚徒弟被罚金额的50%。徒弟每月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及过失的,师傅享受津贴50%的额外奖励。
每年评选一次带徒弟工作优秀师傅,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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