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
被评单位(盖章):江口中学 自评得分:94 时间:2012年 7 月 15 日
检查项目 评估要素 评 分 标 准 A1.1 能积极宣传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A1.2 在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中有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 A1.3 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中有语言文字工作要求与措施 A1.4 学校应明确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领导,有工作机构与专兼职工作人员 A1.5 学校有高效运转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与工作机制 A1.6 学校能确保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 A1.7 学校每学期(年)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A1.8 学校领导与职能部门能重视并带头组织语言文字科(教)学研究 A2.1 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校务会议议事日程,并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学校分管领导能经常与语言文字职能部门专题研究语言文字工作 A2.2 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评估中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和评价指标 A2.3 学校应加强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校内外宣传,积极组织好每年的推普周活动 A2.4 学校对师生积极开展普通话和汉字应用能力培训与测试,并积极开展计算机测试,相关人员应达到规定等级要求 评估 分值 2分 2分 1分 3分 2分 2分 2分 1分 2分 2分 2分 2分 自评得分 2 2 1 2 2 1 2 1 2 2 2 2 复核评估分 A1 组织领导 (15分) A 组织管理 (30分) A2 工作制度 (15分)
检查项目 评估要素 评 分 标 准 A2.5 学校在对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升、师生评优评先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 A2.6 学校在聘用教师时应对普通话水平有具体要求,实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持证上岗制度。 A2.7 学校在师资培训中应加强对各科教师语言文字的基本功训练,要求明确、制度落实 A2.8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并建立有效监测制度,发现问题能及时改正 A2.9 学校应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社会用语用字(含外文)情况的检查(啄木鸟行动) A2.10 学校应结合学年语言文字总结对语言文字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A2.11 学校有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规章制度和工作记录及相关活动记录、音像资料 B1.1 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 评估 分值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3分 5分 5分 5分 4分 4分 4分 自评得分 1 1 1 1 1 1 3 5 5 5 4 4 4 复核评估分 B 教育教学管理 (50分) B1.2 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听说读写能力的训练,并结合实际和社会需求制定学生语言文字能力达标要求,认真落实。 B1.3 学校应积极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结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及学生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利用各种传统及节日,开B1 教育教学 展多种经典诵读、传承文明 B1.4 学校积极开展汉语拼音、普通话、口语交际、规范汉字书写专门课程,(30分) 中小学积极创建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 B1.5 开设语言文字拓展型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 B1.6 加强汉语拼音教学、积极探索汉语拼音教学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B1.7 各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重视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检查项目 评估要素 评 分 标 准 B2.1 学校领导和教师熟悉掌握国家(地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规范标准 B2.2 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评估 分值 3分 3分 3分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1分 2分 2分 自评得分 3 3 3 2 2 2 1 1 1 2 2 复核评估分 B2 规范水平 B2.3 教师与学校工作人员具有运用规范汉字能力、学校文书、教案用字规范 (15分) B2.4 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规范标准 B2.5 学生会说普通话 B2.6 学生能正确书写规范汉字,并能使用汉语拼音 B3 科研水平 B3.2 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有科学研究成果 (5分) B3.3 形成学校语言文字科研工作特色 C1.1 校园内能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每学年不少于3次 C1.2 学校语言文字宣传氛围浓厚,校园内有3块及以上固定性宣传标语牌,C 设立语言文字宣传橱窗、校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 C1 宣传教育 所有规范性语言文字的提示牌 校园文化 C1.3 校报(刊)每年有语言文字宣传文稿3篇以上,校广播台、校园网每建设 (10分) 年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节目3次以上,学校开设语言文字工作网(20分) 站(页) C1.4 学校能积极组织推普周活动,有成效、有特色 B3.1 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有针对性研究成果、课件 2分 2分 1 2
检查项目 评估要素 评 分 标 准 C1.5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知识宣传等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 C2.1 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用语规范 C2.2 学校广播宣传用语规范 评估 分值 2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自评得分 2 1 1 1 1 1 1 1 1 1 1 94分 复核评估分 C2 规范用语 C2.3 学校集体活动用语规范 C2.4 学校会议等工作用语规范 (6分) C2.5 学校将学习使用普通话列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学生手册》 C2.6 普通话合格列入师范专业和其他与语言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毕业条件,非师范专业学生能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C3.1 教学用字规范,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规范,校内自编教材、教辅、教学软件等用字规范 C3 规范用字 C3.2 校园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用字规范 (4分) C3.3 学校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用字规范 C3.4 学校公文、校报(刊)、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品的用字规范 加分项目 合计得分
加分项目: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获表彰奖励的加分,省级以上奖加3分、市级奖加2分、县(区)级奖加1分。幼儿园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