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指南
【更新时间:2008-6-22】 【点击次数:200 次】 【关 闭】
一般索赔流程 :
发生保险事故---->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递交索赔材料 ---->保 险 公 司审 核 索 赔材 料 确定保险损失缮制保险赔案结案通知---->通知领取赔款
---->领取赔款 索赔所需材料:
1.保险单、或保险批单、及保费收据 2.、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报损清单
4.损失物品原始及施救费清单 5、第一现场照片
6.权益转让书等(如有)
注意事项
1.发生保险事故后,一般须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发生保险事故后,索赔期限为2年(寿险是5年)。超过2年,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3.索赔金额以实际损失价值厘定,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4.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5.索赔后,保险单继续有效,但有效保险金额是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个别保险除外,如责任保险)。
6.损失后的残余物资可以作价折旧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收回处理;具体由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