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
2、召开地点: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丁欣欣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股份142,549,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5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确认公司201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2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张杏娟、张伟良、王震、王文广回避了表决。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关于制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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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142,54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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