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专业管理制度汇编
(一)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
为规范掘进期间闱岩观测工作,对与用岩观测工作规定如下:
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第102条第3项规泄“煤巷、半煤岩巷支护 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牌板上”,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及评 分办法》
(2017)掘进标准化评分表中的第3项第1条“煤巷、半煤岩巷锚杆、锚索支护巷 道进行顶板离
层观测,并填写记录牌板;进行围岩观测并分析、预报。”
第二条I期岩观测以锚网支护的煤巷与半煤巷为主,观测方式采用顶板离层仪观测+国岩 移近量观测。
第三条煤巷、半煤岩巷支护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从巷逍开门点开始,每隔50m必 须安装1台顶板离层仪。位置误差不超过5m,综掘距迎头不大于10mo顶板离层仪安装在巷 道正中位宜,误差不超过0・5m,横杆与巷道走向保持垂直。巷道交叉点、大跨度区域、应 力集中地段等处,必须增设顶板离层仪,具体位置根据顶板情况现场确定。顶板离层仪深基 点必须保证进入煤层顶板稳左岩层中(一般与锚索长度一致),浅基点布置在煤层中(一般 与锚杆长度一致)。
第四条弗I岩移近量测点可设置在离层仪安装处,在观测点做好标记,采用“十字布点 法”观测办法,主要观测两帮移近屋及顶底板移近疑,观测周期、记录与顶板离层观测同步。
第五条工区技术员为区队用岩观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区的国岩观测工作全而负 责。顶板离层仪的安装是否拖后、囤岩观测测点布置是否规范、离层仪安装位宜、安装质量 等,由技术员直接负责,必须保证离层仪读数淸晰,牌板填写的规范,生产科矿压组人员负 责巡查监督。
第六条工区必须每月对用岩观测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与预测,形成《月度用岩观测分析 预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顶板离层量、国岩移近虽记录的数据进行分析,如观测 值变化较快出现什么时段、什么位宜,支护形式对矿压的影响等。(2)本月迎头地质变化对 矿压的影响。(3)压力显现采取的措施,如补打锚索、复棚数量等。(4)下月预测分析。每 月3日前由工区技术员将上月国岩观测数据电子版(顶板离层呈:、用岩移近量)及月度矿压 分析上报生产科邮箱(要确保数据真实,来自现场),每迟报一天,对技术员罚款100元(原 始资料由区队保存)。上报数据由生产科围岩观测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建立数据库, 并作出综合分析。
第七条观测周期为:
1、 岩巷距掘进工作而100m内,综合测站仪器与日常监测顶板离层仪的观测频度每天应 不
少于一次。
2、 煤层大巷距掘进工作而50m内,综合测站仪器与日常监测顶板离层仪的观测频度每 天
应不少于一次。
3、回采巷道距掘进工作而50m内和回采工作而100m内,综合测站仪器与日常监测顶板 离
层仪的观测频度每天应不少于一次。
4、在以上三种规泄范围以外,观测频度可为每周一次。如果离层有明显增长,则视情 况增
加观测次数。
第八条顶板离层仪安装及管理规左、巷适困岩观测“十字布点法”管理规定、顶板离 层仪观测记录表格、巷道位移量记录表格、月度矿压分析预测报告。
(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复査及评比制度
作业规程是掘进生产技术後理的基础文件,是现场施工的法规,为进一步规范作业规程 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等各环卩管理,提髙作业规程的严密性、科学性、权威性,切实 发挥作业规程的技术指导、安全保障作用,增强矿井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安全高效生产 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左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审批、 贯彻落实、复查补充及评比办法,以便更好地指导生产,服务于生产。
第一条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
1、新施工的掘进工作而,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
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有关技术政策规左,必须严格按照“一 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摘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沿用套用规程 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组织施工。
2、作业规程在开工前一个月,由矿牵头科室下达编制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明确计划开 工时
间),相关科室及单位在开工前25日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资料。
3、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前25日,应有地测部门提出详细的地质说明书、掘进平而图和煤 层
顶底板柱状图,并由总工程师审阅批准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施工中遇到地质变化, 相关科室技术人员及时到现场会审,会审意见作为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4、 安全技术措施要参照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程序进行,并严格落实。
5、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作为掘进工作而作业规程的附 件。 6、作业规程由生产区队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做到层次分明、内容齐全、格式 规范,
语言要简明准确,图表满足生产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 图而清晰并按章节顺序编号,汁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技术术语正确。
7、 凡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中已明文规泄的条文,在作业规 程
中引用时,只需写上该规程的条、项号,在贯彻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其条文内容。《煤矿 安全规程》、《煤矿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文件中已有明确规立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 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在作业规程中写上该条文的条款号和关键内容,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 贯彻英条文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未明确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需要规左的内容,必须在作 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8、 作业规程凡需自绘图纸,要先出草图经生产科确认后方准纳入新规程。
9、 安全技术措施部分:①掘进作业规程在施工中要把开门方法、调车方式、车场布置、 小
水仓、设备爾室等要叙述淸楚:②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泄的部分必须 有明确的规泄、严禁漏项;③凡引用的《煤矿安全规程》条文要有明确的贯彻措施。
10、 新编制的作业规程要求一律打印,不准岀现错别字或病句,各类符号及标点使用正 确,
要按安监局样本顺序装订整齐不准出现错页、漏页。
第二条作业规程的审批
1、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日提供1份书而作业规程交牵头科室,牵头科室同时将电子版 发
给会审科室及单位、矿副总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等人员,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前进行审 阅,并在5日内组织会审,形成会审记录。审批人员(包括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 签字,不得找人代签。施工单位根据会审意见重新修改完善。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要进行 统一编号,必须在7日内报送相关科室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2、 各主管科室作为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牵头科室,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科室根据 业务
分工,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负责。各科室审批人员对分管内容审批后, 必须在相应的审批页面签字。
3、 经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开工前应由区队技术员分别报送生产科、安监处、机运科、通 防科
等相关单位。
4、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批准(生效)和贯彻,主管部门不得下达开工 通知
书,开工通知书应提前3天由主管部门送达参加会审的部门和主管领导、施工单位。
第三条作业规程的传达贯彻
1、 审批后的新作业规程开工前3日必须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进行贯彻。 2、 作业规程的贯彻由区队长主持,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
3、 作业规程贯彻后,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签字劣单底稿由本队留存,同时将复印 件报
生产科备案;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命题进行书而考试,考试内容分统考和岗位考题两部 分,按岗位工种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从开始生产之日起,以后每月对 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每季度重新组织一次考试,并做好记录。对作业规程贯彻时缺 勤、缺考及考试不合格人员(90分以上为合格),必须进行补贯彻、补签爼、补考试,且单 独注明,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月度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勒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补贯 彻、补签名,否则不得上岗。
4、 一个施工单位分多个施工地点作业,对本单位编制的作业规程进行贯彻时,区队所 有职
工和管理人员都要参与学习。
5、作业规程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在贯彻后2日内报送生产科:作业规程执行过程中的 补充
贯彻记录复印件和作业规程月度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于每月5日前报送生产科。
第四条对新规程落实情况的检查
1、 经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区队工程技术人员完成贯彻传达后可由区队长组织现场施工, 相
关单位要在开工日期前完成相应的准备工作。安监部门要现场检查作业规程执行情况,对 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有权按“三违”处理。
2、 生产科要经常组织人员对规程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査,对现场与作业规 程
规泄不符的要追究责任。
第五条作业规程的补充
掘进工作而作业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若现场岀现较大地质条件变化,由区队技术员在8 小时内提出书面补充措施,生产科随时进行审批。
第六条作业规程的复查
要认真搞好作业规程月复査,每月6号前应由分管副总牵头、总工程师参加,组织全体 规程审批人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复查,提岀复査意见,复查意见填写在《作业规程复査意见 表》上,生产科做好复查记录,并由参加复查人员及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由生产科负责送达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复査意见进行贯彻,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贯彻可以与月度作业 规程贯彻一并进行。
第七条作业规程的评比
要认真搞好作业规程评比奖励,每半年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组织全体规程审批人 员对所有作业规程进行评比,每半年评比出前三需进行奖励,后三名进行对等处罚。
第八条其它规宦
1、 掘进巷道贯通、过立交应先由测量专业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测量技术规定及时下 达
通知单,施工单位、安监处、调度室、通防科、生产科等接到通知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 巷道开(复)工通知单、停工通知单、盲巷处理通知单由生产科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后分
别下到施工单位、安监处、通防科、机运科、调度室等单位。接通知的单位要按通知时 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 生产科及各施工区队工程技术人员对所属范围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及相关的通知 单、
记录等妥善保管,岀现丢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采掘工作而生产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总结,送交生产科,连同作业规 程、
修改补充措施、图纸等技术资料、文件一起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 修改,一般保存5年以上。
第二节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掘进工程档案资料是指所有井下施工的掘进工作而生产、安装、回撤及零星工程等不同 形式的记录。工程档案管理是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的档案资料对工程管理、 维护、改扩建及今后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有着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 掘进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结合《山东能源集团煤矿生产技术专业考核办法》,制左管理制度 如下:
1、 掘进副总工程师是掘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掘进技术档案资料 的审
核和签批。
2、 生产科技术人员在掘进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掘进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善、修 订、
归档及保存工作。
3、 各施工单位的主管技术员是本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按有关规 立收
集、填写、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并在规左的期限内向生产科报送技术档案资料。
4、 遵循“一工程,一档案”原则,掘进工程技术档案应按以下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1) 工程档案记录表。 (2) 设计图纸。 (3) 掘进地质说明书。
(4) 开工通知单(改变施工通知单)。 (5) 作业规程、措施及审批、复查记录 (6) 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验收。 (7) 工程竣工验收单。
如施工过程中出现贯通、过立交、改变施工、停工、复工等,应将以上各类通知单归档 管理。
5、 生产科技术人员要按技术後理规定,按期完成生产报表、总结等技术资料,经审核 后上
报上级部门并存档。
6、 所有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和 任意
销毁。
7、 档案管理人员要泄期检查档案,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 档案
完整和安全。
8、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移交,移交档案时,双方应根据移交目 录淸
点核实,并履行签字手续。
9、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和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如发现遗失必须 及时
汇报。
10、 建立档案材料借阅登记簿,发生借阅时填写齐全借阅事项,对不按时交回的档案应 催
缴。
11、 配合好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检査工作,按规左提供规范检査资料。
12、 每月至少要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三节现场技术会诊制度
为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对矿井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疑难问题把脉会诊,为现场的 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矿井的正规安全生产,特制泄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务安全生产副总为副组长,各号业技术负责人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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