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晋州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冀政字[2015]8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 【发布日期】2015.02.06 【实施日期】2015.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北省关于晋州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
(冀政字〔2015〕8号)
石家庄市:
你市《关于报批晋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请示》(石政呈〔2014〕1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晋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现批复如下: 一、晋州市是石家庄东部中心城市,重要的纺织产业基地。要按照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原则,整合空间资源、统筹城乡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聚集优质产业、强化精细管理,逐步把晋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