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约定:
编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签字 年 月 日 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约定:
用人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学 学校通讯地址
校网 址 电子邮箱 院(系)审核意见: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意见: 审
核 意
见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姓名: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签 约 须 知
根据国家的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就业机制,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规范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签约各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 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 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用工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向,对用人单位 的要求,可在“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约定”一栏注明。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 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 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若与用人单位签定本协议,用 人单位应同时出具同意接收结业生的证明。用人单位如对毕业生有其他要 求可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约定” 一栏注明。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 位签定协议后,由学校审核汇总并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国家教 育部批准,列入就业方案下达执行,学校负责到省毕业生就业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 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 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 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此协议经鉴定后方可纳入就业方案,予以派遣。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情况 毕专 业 学制 学历 业 生家庭地址 E-mail 情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况 应聘方式 学校招聘会( ) 政府举办招聘会( ) 人才市场( ) 网络签约( )其他( ) 及 应应聘时间 应聘地点 聘 意应聘意见: 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用 网 址 人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学校()部队()其它() 单毕业生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位档案户口邮编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情 党团关系况户口接收地址(单位) 接 收 及党.团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接 用人单位意见: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收 意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见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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