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监督责任提高监督实效(三湘风纪)
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龚凤祥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忠诚履职、执纪监督是最根本的职责。在新时期必须进一步明确定位,转变职能、转变作风,通过突出监督重点、整合监督力量、改革监督方式,努力实现从全面监督向重点监督转变,从单一监督向多元监督转变,从事事监督向层级监督转变,从注重监督事项数量向监督质量、效率、效果并重转变,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在监督内容上做“减法”,突出监督重点,从“全面监督”向
“重点监督” 转变。 坚持围绕党章赋予的“三项工作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职责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准确定位,厘清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确保纪检监察组织从与性质、职权不相符的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查办案件、抓作风整顿、抓监督问责。在作风建设方面,立足抓早抓小,从规范“小节”问题入手,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注重抓住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习以为常”的具体问题,严查严管。建章立制,在时间节点上,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问
题易发生的重要时点和领导干部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重要时点开展监督检查。在案件查办方面,严格审查和处置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
在监督力量上做“加法”,提升监督水平,从“单一监督”向“多元监督”转变。 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又需要职能部门的参与配合;既需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作用,又要充分调动职能部门工作主动性。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用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这根“指挥棒”,明确好关联部门独立抓、牵头抓、配合抓的责任和抓落实的目标、措施、时限要求,促使职能部门既认真抓好本单位工作,又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抓好所承担的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推动反腐倡廉由“单兵作战”向“集团作战”的转变。另一方面,要加快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整合方案,优化内设机构设置,通过挖掘潜力、盘活存量来调整力量,使人员的分布更合理、力量更集中、战斗力更强,把更多的力量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
在监督方式上做“乘法”,增强监督实效,从“事事监督”向“层级监督”转变。在履行监督职责上既不能推让、退缩、懈怠,又不能“全程参与、四面出击”、“事必躬亲、大包大揽”,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善为。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扎实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效果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和整治“为官不为”现象,对“混日子”、“守摊子”、“跑门子”、“乱班子”的党员干部严厉问责。对服务和监管部门的工作,要在督查问责中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要把属于职能部门的职责交还给职能部门,纪委主要通过“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方式,及时发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促使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作者系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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