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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龙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 副本

来源:化拓教育网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劳务分包人:

合同编号:

1

20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工程承包人) 乙方: (劳务分包人) 鉴于甲方与项目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工程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资质情况

1、资质证书编号:

2、发证机关: 3、资质专业及等级: 4、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5、可承包工程范围及资质等级(包括但不限于):

二、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及性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作业类别:□ 木工作业、□ 砌筑作业、□ 抹灰作业、□ 石制作业、□ 油漆作业、□ 钢筋作业、□ 混凝土作业、□ 脚手架作业、□ 模板作业、□ 焊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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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暖电安装作业、□ 钣金作业、□ 架线作业

□其他: 劳务分包内容: 本项目承包性质:建筑劳务大分包(包周转材料、辅助材料、耗材、大小机具设备费用以及人工费用)。劳务分包具体内容如下:

1、基础部分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内容:桩芯、地梁基槽,独立柱基础,电梯基坑抽水,淤泥清理用工及配合清理的必须机械设备,桩钢筋制作,桩芯混凝土浇筑,桩头混凝土打磨及桩检测配合用工。独立柱的垫层混凝土,结构混凝土,钢筋,模板施工((含部分基槽,基坑砖砌砖代模板)模板包括全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等地基梁底面以下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工序工种土木工程的施工内容(不含基槽及基坑土石方开挖)。室外公共部分的贴砖(包括找平层,结构层)。基础分项按实计算工程量单价包含以上所有内容以及没有完全表达但属于设计文件,变更文件及技术核定单文件土木工程施工的工作内容。

2、按建筑面积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工作内容包括:基槽,基坑土石方开挖后基础清理(桩头清理及±300mm基槽土方清理),基础梁混凝土垫层,钢筋,模板,混凝土,地下室地梁及地面回填土以上的全部主体结构的钢筋制作、安装,砼浇筑,模板安拆,地下室地面以下的积水井,电梯井的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混凝土浇筑,地下室地坪以下水沟施工。地下室挡土墙的钢筋,混凝土,模板,挡土墙背找平层,保护层,排水暗沟,回填土的分层回填夯实。(土方外运到操作面由甲方负责)内外脚手架、支撑体系,防护棚,防护栏杆等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所有安全防护设施搭拆。

所有设计图纸要求的砖砌体砌筑,设计图纸以及规范要求的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制作安装,二次结构的植筋(包括植筋胶以及植筋用工,植筋用钢筋由甲方提供)。内外墙面抹灰,钉钢丝网,卫生间、公共部分等要求的贴砖。外墙面抹灰包括找平层抹灰,抗裂层抹灰,聚笨保温板黏贴,外墙面面砖。商业以及酒店,公寓式住宅一层,二层顶部分墙柱的外挂大理石,GRC装饰板,石材安装。

顶棚没有抹灰,直接在混凝土楼面顶部刮腻子。地面混凝土各垫层、结构层,楼地面的水泥砂浆楼地面,轻质混凝土保温楼地面,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卫生间,公共部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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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贴地板砖,卫生间楼地面炉渣回填,找平层抹灰。屋面保温结构找坡、找平层抹灰、屋面聚苯板保温层黏贴,防水隔离层,屋面的刚性,柔性防护层以及刚性防护层内钢筋网片的制作、绑扎,坡屋面小青瓦的施工。室i外散水、散水沟,底层无梁基础混凝土浇筑。以及由于业主方变更属于主体内的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及其抹灰,后续工序造成的所有缺陷修补工作,工程完工后清理、清扫。

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工人调遣费,施工机具使用,维修保养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停工损失费用;包括甲方供给的周转材料、和各类耗材以及在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劳动者保护、防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护目镜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施工测量放线、材料试验取样,水电工的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等地下室地梁底面以上所有已经列出工作内容以及没有列出并在以上内容没有完全表达但属于设计文件,变更文件及技术核定单文件的土木工程施工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按建筑面积综合单价范围,综合单价为不可调单价。

3、包机械:全部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得费用。如:砼输送泵(汽车泵除外)、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砂浆机、钢筋加工机械、切割机、木工加工机械、小型施工用具,工具等一切机具使用及修理、维护等全部费用。乙方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除必须是有专业资质的租赁安装公司外,机械设备进场前,还必须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的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质检资料。乙方施工大型机械和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均上报重庆市质检站安全部门备案和认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的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并报甲方机械员、安全员、生产经理审核,甲方留存复印件。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以上现有机械给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工程使用,机械设备的安拆必须经甲方书面通知才能进行。

4.包材料:包除混凝土、钢筋、砖、水泥、砂、石、保温材料、吊顶材料,给排水管材、电气管材、电线电缆、开关灯具插座、防水材料,暖通材料,施工用自来水、施工用电以外的一切材料。其中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砂浆采用自拌;钢筋损耗按项目审核后的钢筋下料表控制在1%以内;砌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水泥、砂、石根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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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及现场实际配合比控制在2%以内。材料进场后乙方应派专人与甲方共同负责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交接、检验和验收并签字认可(钢筋必须派专人交接、检验、验收并签字认可),若乙方未按时派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表示认可甲方签认的材料数量和质量。以上各种材料损耗控制在约定比例内的节约部分按五五分成,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购买价赔偿。

5.模板工程:竖向结构及梁模板采用木模板(1.8cm厚双面覆膜木模板),平板部分采用木胶合板模板(1.8CM厚双面覆膜模板):模板工程含木枋、架管、扣件、镙杆及止水螺杆、钉子、铁丝、钢丝绳、螺帽、花篮螺丝、蝴蝶扣、支模用PVC内衬管、混凝土内衬,垫块、垫圈、纸胶带、海绵、泡沫、补缝材料,钢筋垫块等周转材料,辅助材料,耗材。木模板、木枋的购买,乙方必须按施工标准进行采购,施工时甲方将按施工标准对材质、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于施工标准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

6.架子工程:含脚手架钢管、扣件、安全网、平网、脚手板、竹架板、悬挑钢梁,悬挑上料平台,安全通道搭拆,安全防护设施搭拆、红白彩带、油漆、钢丝绳等外架工程所需的一切周转材料,辅助材料,耗材及用工。外架工程按国家相关标准、重庆市标准化图集及甲方具体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安全网按甲方规定的品牌、颜色、规格进行采购,且必须通过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外架架管刷黄色防锈油漆,防护栏杆(包括踢脚板)刷红白油漆,刷油漆费用和安全标示标牌、楼层标牌费用自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符合重庆市外架及安全防护标准图集。涉及安全文明,工程质量的具体方案乙方要无条件执行。

架管、扣件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其合格证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供给甲方。乙方搭设的外架须无条件供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单位使用。吊篮脚手架及外架防护必须提供到装饰工程完,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厂家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施工时甲方将按照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质样品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

7.总包配合:甲方承接的本工程其它工程内容由甲方另行组织施工,乙方负责配合,其配合费用已经包含在乙方合同单价中并已经单列。乙方必须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外架,临时水电的接口,安全文明用工及为配合甲方的临时用工等必须配合费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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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对班组进行的技术交底、做好班组的技术较底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项目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乙方要无条件配合甲方为迎接政府以及相关机构的检查清理施工现场用工。

8.包临时水电箱体及管线和电缆等设备:一级配电箱以后的临时供电线路架设,需要材料、人工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规范进行临时线路的架设。施工现场所有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由乙方派专人进行维护,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临时水电的设备负责保管和配合维护责任,如有缺少、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甲方的供水管接到建筑底层外墙位置,并留出供水接头,楼层二次临时用水管道及高层二次加压设备等由乙方负责。 三、分包工作期限

总日历天数为: 360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调整开工日期,乙方应当按约开工。

节点工期: 见总承包总进度计划。 完工日期:自开工日起算,由甲方下达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应当在上述总日历天数内完成全部分包工作,乙方完成全部分包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完工日。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及本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分项项目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3、对该劳务作业的其他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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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经理

1、甲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职务: ,甲方项目负责人无权以甲方名义签署以下文件或行使以下权利:

(1)与本合同实质内容不相符的任何文件;

(2)超出业主确认的工程量以及合同外工程价款的文件; (3)材料采购、工程分包、借款及费用补偿等协议; (4)私自收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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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 ,职务: ,乙方项目经理系乙方员工,受乙方委派代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代表乙方审定工程总结算、领取工程款、发放其农民工工资等。

六、合同总额及计价方式

建筑面积约: 19.3万 平方米 合同总额约: 万元(超过合同造价5%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工程款以最终结算为准)。 1、本工程的劳务结算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桩基础,独立柱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模板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价款,室外楼面贴砖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价款,其余地梁垫层(含垫层)以上为主体结构,按照建筑面积综合报价以建筑面积结算工程价款。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基础工程按综单价计算(基础界面划分以桩帽剥打开始为界),以下综合价格已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依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应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例如: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工用具、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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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利润以及工人的各种福利费、高温补贴费、政府规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采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包干: (1) 基础(基础梁垫层,含垫层)以上按建筑面积包干,建筑面积为:暂2计 m2,包干单价为 元/m(具体划分见1.2各分项综合单价划分表),其中基价 元/m2,质量 元/m2,工期 元/m2,安全文明施工 元/m2,材料节约 元/m2,辅材及机械设备 元/m2。 (2)、主体结构各分项综合单价划分表(单位:元): 序 号 分项名称 单位 综合单价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材料、 包含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备注 1 主体模板安拆 主体主体砼浇筑 m2 周转材料,耗材及机具设备费用 建筑面积 含税 2 m2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材料、 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材料、 建筑面积 含税 3 主体钢筋制作、安装 m2 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 预埋件制作安装费用(预埋件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材料、 周转材材费及机具设备费用。临边洞口的安全维护栏建筑面积 含税 4 外架搭、拆 m2 杆搭、拆,防护棚架的搭、 拆,外架的水平竖向的安全文明的维护搭、拆,涂装(刷油漆)的人工费、辅助材料、周转材材费及机具设备费用 建筑面积 含税 8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材料、 墙体砌筑5 (含构造柱和圈梁) m2 周转材料费、砌体结构所需全部机具设备费,砌体建筑面积 结构植筋及构造柱植筋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费(植筋材料指植筋胶)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材料、 含税 6 内墙面抹灰 m2 周转材料,机械设备费用, 抹灰脚手架搭、拆、钢丝网材料及安装费用 包全部人工、辅助材料、周转材料,机械设备费用,除环氧树脂地坪漆面层建筑面积 含税 7 楼地面 m2 漆,防水地坪防水层以外的全部细石混凝土,砂浆,全轻混凝土地面,地砖地面的各工序层。 包全部人工、辅助材料、周转材料,机械设备费用以及刚性屋面保护层的钢建筑面积 含税 8 屋面 m2 筋制作,绑扎,聚苯板的 黏贴,找平层抹灰,隔离层的铺设,坡屋面的小青瓦铺设,以及屋面设计的各个工序层抹灰。 包全部人工、辅主材料、实际面积 含税 9 外墙 m2 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外墙面保温板黏贴,抗裂砂浆抹灰,钢丝网(材建筑面积 含税 9

料,人工),外墙面砖,墙面找平层,打底层砂浆抹灰,干挂石材墙面有保温层的聚苯板黏贴,各层砂浆抹灰,地下室外墙各层抹灰,保护层砖砌体) 主要是配合没有在主体劳务施工合同范围内其他工10 配合费 m2 序需要使用部分机械设备,架体设备等而引起的降效费用,租赁费用,使用费用。 建筑面积 施工现场的清扫,清理,11 文明施工费 临边洞口的维护,各项警m2 示标语的悬挂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的各项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建筑面积 由于施工图纸有表达,而12 未能预见费 m2 实际可能有报价遗漏项而实际施工又要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 建筑面积 13 综合管理费 用于施工现场劳务公司实m2 施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用费用。 建筑面积

合计 建筑面积 10

七、采用分部分项综合单价 1、基础分部综合单价表(单位:元): 序分项名称 号 土方挖运,以及出基坑后距离坑口10米内的运输,坑内排水设备,挖基1 基槽土方 按实际工程量计单位 综合单价 包含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注 全部含税 算 m 3础的各种机械设 备,通风设备及用工。井架的搭拆材料租金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石方挖运,以及出基坑后距离坑口10米内的运输,坑内排水设备,挖基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按实结算 基槽强风化2 页岩、砂岩 m 3础的各种机械设 备,通风设备及用工。井架的搭拆材料租金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石方挖运,以及出基坑后距离坑口 按实际工程量计按实结算 算 基槽中风化3 页岩、砂岩 m3 10米内的运输,坑内排水设备,挖基础的各种机械设 11

备,通风设备及用工。井架的搭拆材料租金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土方挖运,以及出基坑后距离坑口10米内的运输,坑内排水设备,挖基独立柱基坑4 土方 按实际工程量计按实结算 算 m 3础的各种机械设 备,通风设备及用工。井架的搭拆材料租金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石方挖运,以及出基坑后距离坑口10米内的运输,坑内排水设备,挖基 按实际工程量计按实结算 算 独立柱基坑5 强风化页岩、砂岩 础的各种机械设m3 备,通风设备及用工。井架的搭拆材料租金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 。 独立柱基坑6 中风化页岩、砂岩 石方挖运,以及出m 3基坑后距离坑口 10米内的运输,坑内排水设备,挖基 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按实结算 12

础的各种机械设备,通风设备及用工。井架的搭拆材料租金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土方挖运,以及出井后距离井口10米内的运输,井内排水设备,挖井各种机械设备,通风设备及用工,护壁钢筋绑扎,模板,混凝土浇筑,混凝土的封底用工。井7 挖孔桩土方 按实际工程量计按实结算 算 m3 架的搭拆材料租金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在每米桩孔内孤石在1m3内石方挖出包括在土方单价内。挖孔桩单位工程量在1M3以内与1M3以外分别报价 石方挖运,以及出挖孔桩强风8 化页岩、砂岩 井后距离井口10m 3 按实际工程量计 米内的运输,井内排水设备各种机械设备,通风设备算 按实结算 13

及用工,井底混凝土的封底用。井架的搭拆材料,租金人工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挖孔桩单位工程量在1M3以内与1M3以外分别报价。 石方挖运,以及出井后距离井口10米内的运输,井内排水设备各种机械设备,通风设备挖孔桩中风9 化页岩、砂岩(动水钻) 及用工。井架的搭 按实际工程量计按实结算 算 m3 拆材料,租金人工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挖孔桩单位工程量在1M3以内与1M3以外分别报价 。 14

按实际工程量计地下室地坪,挡土墙背面 以及屋面土方分层回填,夯10 土石方回填 全部含税 算 m 3实所需全部人工 费、辅助材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料、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 2、基础结构分项单价表 序 号 分项名称 单位 综合单价 包含工作内容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工程量 计算规则 备注 1 桩芯砼浇筑 m3 材料、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 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全部含税 2 桩钢筋制作安装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T 材料、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 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全部含税 3 独立柱基坑混凝土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m3 材料、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 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全部含税 4 独立柱基坑混钢筋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T 材料、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 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全部含税 5 独立柱基坑混模板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M2 材料、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 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全部含税 15

6 室外地坪贴砖 包全部人工费、辅助M2 材料、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 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全部含税 3、乙方在分包施工中不能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考核,则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各包干单价中所含质量 5 %、工期 4 %、安全 4 %、环保文明施工 4 %、材料节约 4 %,高温补贴2 %,未达到按各标准扣除,不再支付。 4、对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架空层、设备转换层、地下室等,约定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重新计算劳务费;对安全文明施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在劳务结算时不能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

八、本工程劳务报酬按以下方式支付:

1、支付时间:以建设单位支付给总包单位的时间后延10日内支付上月劳务费用。 2、支付比例:以甲方核定的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扣除乙方予以垫资20%后剩余工程量再按70%支付上月实际劳务费用。

3、工程结算:工程完工经各方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全部剩余劳务工程款的27% ,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 ,待质量缺陷期结束后,没有发生由甲方实施的保修工程量。 4、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5、劳务分包商在支付劳务费用时,必须优先支付劳务费用。 6、支付劳务费时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花名册,并签字确认。 九、工程量的确认

1、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确认工程价款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 月25日前 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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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的、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对已隐蔽工程审量的、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以及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确须对乙方进行费用补偿,则必须经过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对隐蔽工程超出业主认可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对合同外新增项目,其综合价格必须经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工程劳务进度款支付及劳务结算必须经项目部及项目责任人确认后,报甲方成本控制部审核签字,方能作为支付依据之一。

5、因技术性调整或设计变更发生的增减工程量按劳务单价折算在壹万元之内的不予增减。超出壹万元的部分按本合同综合单价表所列单间对应增减劳务费。 十、乙方职责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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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严禁在生活区、施工区使用电炉,烤火器等容易形成火灾隐患的电器、容器的管理。生活区严禁工人使用炊具等用火用电设备。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9、、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0、乙方不得以甲方逾期未支付劳务报酬等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乙方应随时自备充足资金用于发放农民工资,否则因此产生的劳资纠纷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11、乙方工人进场作业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进场作业民工花名册书面文件,供甲方备案;乙方每月应提供当月人员变动名单及人员工资支付表,次月人员工资发放计划表,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并存档。甲方有权在乙方应付工程款范围内代为支付乙方当月人员工资。若工程款支付存在争议,或乙方按照合同规定不存在应付工程款或剩余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人员工资的,乙方应自筹资金及时发放人员工资,不得因任何原因拖欠人员工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将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渝人社发【2009】65号《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执行),并予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现场公示。

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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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3、乙方农民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住所内住宿,未经甲方及监理同意,不得私自在在建工程内住宿。

14、乙方必须及时与劳务班组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5、其他: (1)、生活区、施工区域派专人管理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2)、搞好民工食堂的卫生和防鼠、防疫等卫生防疫工作。(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lO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5、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准备。其安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要求或行业认证产品。

6、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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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7、乙方从事劳务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作业资质。 8、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 合格 ”标准。 十二、现场管理 1、甲方义务:

(1)向工程分包人提供水、电及畅通的施工场地;办理好开工必备的各种证件、文本,提供轴线、标高和坐标控制点。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4)统筹安排、协调乙方有关人员使用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等配套工作。帮助协调乙方与甲方、监理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

(5)安排提供图纸,及时供应二级配电箱上游的电源系统。一级箱、二级配电箱以下(含二级箱)的用于施工的照明灯具、电线和其他相关的用电机具、设备由乙方负责)并配置相应的维护电工。

(6)按合同约定,向工程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并监管工程人工费的发放。 (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乙方的义务:

(1)对本合同工程分包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和职业健康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主要的施工工艺、方法的书面署名或方案,配合甲方编制主体结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通知、施工验收范围、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强化环保和职业健康意识,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管理部门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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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对现场的管理规定和办理相关手续,做到遵纪守法、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8日提交下月施工计划和阶段工期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设备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现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和治安保卫工作。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竣工交验和分户验收检测。 (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设备或财物,发生损坏或失窃,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8)乙方负责配置满足施工要求的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测量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组织管理体系,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管理人员进行更换.乙方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相关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主动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甲方及有关部门在乙方承包工作上因为乙方的责任进行的处罚予以充分的配合和无条件执行。 (9)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向甲方提供经组长签字确认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一寸登记照片两张便于现场管理。乙方应对其作业人员进行核查和教育,凡乙方作业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者,乙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同时通报甲方知情。凡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打架斗殴者,每次甲方扣除乙方分包款500~5000元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且将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制度。在各项工作的安排中,必须按时完成,按项目制度实施各项事宜,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则甲方有权按双倍或多倍价格另派工程班组完成相关事宜,所产生费用及违约金不需乙方签字认可,将直接在乙方劳务款中扣除;严重者直至解除工程合同,其劳务结算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费的 80 %结帐,余下的 20 %用于高价另外组织分包队伍进场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聚众滋事;或者在其本身的施工任务结束后滞留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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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现场其他工作的开展。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总结算金额的5%和全部履约金作为合同违约金,造成的现场损失按实赔偿。

(11)乙方在承包的工程工程范围内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建设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同时应完成甲方安排的合同外的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完成,计量、计价和增加工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设计变更除外)。

(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履行甲方同发包人合同约定的与乙方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凡属乙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出具相关依据后即可从乙方的承包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遇设计更改、施工图调整,乙方必须配合,积极组织施工,工期及增加的工程量作相应调整,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14)、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和接受相应罚款。

(15)钢筋料表及用量、砼工程量、砌体工程量、模板工程量、抹灰量、地坪量、架料计划,按施工图各层进行计算并交项目部审核。

(16)对乙方分包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其所有材料及设备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无条件全部撤离现场。

3、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专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死亡指标。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其工作人员作业相关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及用具,并对他们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影响责任及相关费用。

4、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及约定的其他防护用品),按甲方要求指定颜色和形状,自行采购使用,其费用已包含在工程单价中。

5、环境和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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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严禁乱排乱放。 6、事故责任及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的安全责任事故指标均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如下 (超出所有保险赔偿费用后的费用分担) :

A、贰万元内(含贰万元),全部由乙方承担;

B、贰万元以上,超出贰万元部分由甲方承担 40 %,其余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购买保险,保险理赔后超出的部分再按约定分摊,如果乙方未买保险,则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现场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按甲方相关规。 十三、保险

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 工伤保险 ,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意外伤害和机械设备保险。

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包括(可以附件形式明确):

河砂、石子、水泥、钢筋、砼、砖块、安全电变压器、末端配电箱(含一级配电箱)以前的供电、供水线路等由甲方供应和配置提供至现场(分专线及给水管需延伸的由乙方负责)。

除此之外,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备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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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电梯、周转材料、安全防护材料及 其他乙方使用的小型机械设备、工用具、加工设备、劳保用品、辅材、低质易耗材料等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和维修保养。

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应注意节约用料,如发现损坏或浪费情况,由乙方向甲方给予市值价1.5倍的赔偿。其中钢筋损耗率约定为 1 %,超出该损耗率的部分,按整个工程所进场的钢筋加权平均价计算费用,结算时在工程费中扣除;低于该损耗率部分,甲方将其60%作为奖励在工程费中给付给乙方。双方以领料和核对材料为准。

3、对于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领用申请,甲方于审核后向乙方提供。

4、其他要求 十五、工程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2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工作。

2、因变更导致工作量变化的,按本合同第七款第五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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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中乙方无权改变原设计,一旦发生,不论改变量的大小、多少,每发生一次,重罚拾万元。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且由此变更所增加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其他 十六、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 下达质量认证 (如:继续承担责任至保修期结束/不再承担责任)。

十七、保修

1、乙方对其完成的工程 内容承担 保修义务,保修期限为 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

2、若本合同约定了质保金,乙方逾期未履行保修义务超过15日的,质保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且乙方应继续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3、其他: 十八、施工配合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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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十九、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应按拖欠期每天支付拖欠部分工程款的万分之 壹 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或拖延进度工期的,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按 20天内贰万 元/天计算;20天以上的按肆万元/天计算。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除限期整改合格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结算价款 5 %的违约金,乙方拒不整改,由甲方按整改发生额的120%在乙方已办理的劳务结算中直接扣除;

(3)乙方逾期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时,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乙方仍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乙方擅自将本合同工作转包或再分包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 万元,并立即无条件的清退出场,乙方撤场后甲方仅支付合格工程部份的80%的劳务费用。

(5)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 壹 万元违约金;

(6)发生乙方工人聚众闹事或打架斗殴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壹 万元;

(7)双方进行结算时,若乙方提供虚假结算资料的,一经核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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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乙方应按拖欠工资总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未经甲方或监理同意,乙方私自在在建工程内住宿的情况,除立即动员民工搬迁外,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 壹 %计算。

(10)、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未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或乙方单方面缴纳给甲方项目责任人的保证金(或借款),属于乙方个人形为,与甲方无关,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责任的权利。

(11)、劳务分包商不得向劳动者或小班组收取保证金,否则视为违规;劳务分包商每月必须对劳动者或小班组进行结账并列表予以公示,该结果经劳务商签字且经劳务公司盖章后报项目部劳务专员留存并报公司劳务专员备案。

(11)其他: 无 二十、索赔

1、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

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建设方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发出书面索赔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 (2)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及时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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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逾期提交索赔报告的,视为放弃索赔。 二十一、担保

1、为了全面履行协议和保证施工质量,乙方愿意以保证金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以造价的10% ,乙方需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如未支付到指定账户的,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或随时解除合同。

2、保证金返还(不计利息): 主体结构完成返还50%,工程完工返还45%,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按建设方规定退还。

二十二、争议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进展,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二十三、不可抗力

1、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2、政府指令等行为 不 (应/不)视为不可抗力。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的灾害、致使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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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乙方等额分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乙双方等额分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4、因乙方迟延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二十四、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再次通知甲方。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乙方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二十五、合同解除

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只需按已完合格工程量支付劳务报酬并不再赔偿撤场等费用,并在确定工程劳务金额(扣除违约金及按照相关合同条款应该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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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10日内支付剩余劳务价款。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不能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需要,拒不整改或在规定限期内整改不彻底导致工期严重滞后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二十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 伍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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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特签订本责任协议。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一、安全责任协议:

1、甲乙双方应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签订和履行本安全生产协议书,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的预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甲方要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进行安全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特别是高空、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2、乙方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应成立安全生产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乙方负责人对所承担项目安全生产负责。配备 同志(联系电话: )负责安全生产、防火、保卫、劳动保护等工作。(报甲方备案)。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必须认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和培训,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制度、纪律,树立观念、强化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和要求。

5、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等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消防防火规范要求配置防火设施设备,按安全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安全防护。

6、施工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在必须经常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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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相应的安全、消防保卫、劳动保护法规和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检查或乙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无条件限期整改。

7、施工现场禁止烟火,禁止擅自搭接电源和用电炉取暖。乙方负责人应指定员工吸烟区域,经甲方同意后,员工在吸烟区域吸烟,确认熄灭烟头后离开。做好相应的围挡、防火和日常环境清洁。

8、在施工操作过程中,乙方必须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乙方人员对自己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和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继续施工,乙方就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和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完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成立应急组织,应急组织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

11、乙方必须保证做好以下治安、保卫工作:

①、乙方应及时将人员花名册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要有注明。人员变动及时备案,并按总包方管理制度及时办理临时工作证。

②、乙方须指定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乙方及员工治安保卫工作,。 ③、乙方应加强员工法制宣传教育,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甲方治安、保卫相关规章制度。

④、严禁员工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域,不得将公共物品私自带出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域。乙方员工携带物品出入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时,须经门卫检查。门卫难以确认的,请相关管理人员确认。

⑤、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有偷窃公私财物、赌博、嫖宿、酗酒和寻衅滋事行为,否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办公生活区域,确因需要,应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进入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违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2、甲方在乙方承包结束即财务结算前,根据乙方所承包项目在施工期间安全、消防、劳动保护等的执行情况予以考核奖惩。

①、乙方所承包的上述项目,如有违反相关安全、消防保卫、劳动保护等规定或甲方其他相关规定的,应予以相应的处罚(处罚细则见附件),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甲方或业主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另依据处罚细则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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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者,应立即予以停工整顿,待整顿结束后,由工程负责部门重新按照《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流程》来办理相关手续,获得通过后重新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期间因停工整顿而带来的工期延误或无法按期完工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②、如因乙方负责人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治安、安全、卫生等事件时,甲方安全环保部将对乙方负责人予以处罚

13、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如果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负责。

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上岗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肇事单位负责。

17、严格遵守先定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紧急情况除外)。

18、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项目对口负责人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遵守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9、乙方必须设置安全保护措施。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三条规定:“距地面三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施工过程中应予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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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__区(县)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手续,并向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1、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造成甲方人员、其他人员、行人伤亡),由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

2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2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25、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二、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区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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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100元。

7、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②、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③、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④、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⑤、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 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内部管理不严而误伤他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人员与其它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文明施工规定>严加处罚。乙方人员外出发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人员和家属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摆摊设点,开食堂、卖副食,以防止中毒和发生意外。

4、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时(钢筋料:余料、扎丝、套筒、保护帽、垫块、清理干净、竖向报验时无任何相应材料,并清扫周围地面;木工:顶板、梁内、结构架内材料、地面清扫、拆模后材料清理、地面粗扫等;混凝土工:板面扫水、放线后楼面清扫干净、拆模后楼面清除清扫每次浇砼后施工面、车辆进出口路面清扫、余料处理等;外架工:每日检查密目网、防护、脚手板、拉结点、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钢筋加工:钢筋分类、分项、码放整齐,挂标示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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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进箱施工区域清扫等)所有工种完工报验时,必须达到以上规定,并检查外架上无任何材料。宿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排好值日表并有专人负责。甲方每周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各房间,评比打分。对最差房间或班组进行10-30元处罚。文明施工之花费按现场人员均分。生活区楼上水池及一楼地面积水,划分区域或排班清理、清扫。甲方每日专人定时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处以10-20元罚款。

5、职工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有节约设施材料及水电的责任,对随意浪费者,甲方将对其处以该设施材料原值50-10倍的罚款。各班组进入宿舍按每人50-10元作为插头、灯泡、电线、排插及完工后清理房间垃圾的押金。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7、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除令其修补完好外,另外以100-1000元罚款。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5-10倍罚款。

8、临时用电。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电箱,并有专业电工接用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9、机械管理。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按要求进行维护及保养,禁止野蛮操作。因自身因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

10、治安保卫。

①、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②、乙方人员必须符合有关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③、所有人员携带物件出门必须有物资部开据出门证。 ④、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处办理来客登记。 ⑤、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⑥、乙方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⑦、宿舍不得存大量现金(10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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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消防保卫。

①、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②、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③、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④、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⑤、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对灯、闸、锁等认真检查。

12、其它。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发包合同》、《招标文件》、《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保证书》,《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专职安全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每月罚单附施工任务单,结算给与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后生效,协议作为分项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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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管 理 协 议

一、安全、质量管理:

1、施工及加工现场发现未戴安全帽扣50元/人次(在室内车间的除外);未系好帽带扣

50元/人次;

2、用电箱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效的扣50元/次; 3、电源线有破损或有使用花线的扣50~100元/次;

4、安全早会队长迟到或未按时组织本队人员例队的20元/人次;

5、安全早会该队人员缺席一人扣20元/人次,依此类推(加班人员视具体情况定); 6、住宿区未配灭火器的扣20元/次; 7、发现有酒后作业的扣100元/人次; 8、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扣20元/人次;

9、上班时间穿拖鞋、打赤脚、赤膊或生产现场穿高跟鞋的扣30元/人次; 10、 上班时间带小孩进入生产场地的20元/人次; 11、 施工现场无足够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材等)20元/处; 12、 无班前教育记录的扣20元/次;

13、 出现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扣1000~5000元/次;

14、 现场施工错误或未征得项目部同意擅自更改图纸的100元/次; 15、 现场发现不合格项视现场实际情况扣20~200元/次;

16、 项目部口头或书面要求整改但施工队未按时或拒不整改的500元/次;

17、 监理、业主、总发现不合项(主要指施工队自身原因造成的)投诉或要求返工的

50~100元/次;

18、 电焊部位不采取有效防腐措施或焊缝存在明显缺陷的20元/处; 19、 注结构胶、耐候胶卫生清洁不到位,施工工序不符合要求的20元/处;

二、进度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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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施工队自身原因未按项目部指令单按时完成的处罚200~1000元/次; 2、晚间加班未按项目部要求实施的处罚200~1000元/次;

3、工序、工作面、节点进度未按项目要求实施的视具体情况处罚50~200元/次; 4、无主动创造工作面完成工作任务的罚50元/次;

5、按项目进度指令单提前一天奖50~200元/次,此后每提前一天加50元/次; 6、施工项目由于施工队本身原因造成项目抢工且须项目或公司支援的处100~500元/次; 7、现场施工材料未完场清的20~50元/次; 8、现场发现有打赤膊、穿托鞋的20元/人次; 9、现场随地大、小便的50元/人次; 10、现场有其它不文明行为的20~50元/人次;

三、合同履约与项目配合:

1、 由于施工队自身原因导至民工工资未及时发放的50~200元/次,出现民工聚众闹事

的将从公司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中除名且不得参与今后公司其它项目的投标;针对此事,视具体情况处1000~5000元/次;

2、施工队出现分包且给项目管理造成影响的视具体情况200~500/次,并从甲方合格分

包方名册中删除;

3、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例未按要求实施的每项50元/次;

4、项目部管理人员口头通知未按要求实施的或实施不彻底的20~50元/次(有书面记录

或相应证据);

5、项目要求资料(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日计划等)未按时提交的20元/次; 6、项目各会议未按时执行的50~100元/次; 7、遇紧急事宜无主动配合意识的100元/次;

四、库房与材料管理:

1、材料分配时未按项目部要求实施的20~100元/次; 2、库房发现无人看守的50元/次;

3、库房无标识或材料堆放不合理的20~50元/次; 4、库房未配备2个或以上灭火器的20~50元/次;

5、现场材料乱堆放或阻碍车辆通行的50元/次;通知后拒不整改或不按时整改的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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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次;

6、库房内发现有人抽烟或发现烟头的20~50元/次; 7、材料堆放及保护不合理20~50元/次;

8、材料发生丢失现象的视现场具体情况200~2000元/次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9、库房或材料堆放区发生火灾的视现场具体情况处100~1000元/次;

五:团队意识及其它:

1、不服从项目部对内部施工队的人力、设配调配资源调配的200元/次; 2、各施工队之间无团队协作精神50元/次;

3、各施工队之间不须项目调配有主动在人力、设备、物力帮助内部施工队者给予100元

/次奖励;

4、有损甲方形象及利益的其它事宜视具体情况处100~1000元/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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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

为了促进双方真诚合作,确保双方利益的依法维护,我方在与贵公司进行业务交往活动中,愿承诺保证如下:

一、我方绝不采用馈赠财物、给付回扣、接受请托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贿赂或拉拢腐蚀贵公司工作人员。

二、我方绝不与贵公司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有偿娱乐、赌博等变相贿赂行为。 三、我方绝不与贵公司相关人员相互借贷。 四、我方绝不超常规宴请贵方业务承办人员。

五、我方绝对保证为贵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发生时,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拆举报,并全力配合贵方对发现的不法事件进行核查处理。

六、我方若有违反以上条款行为,同意无条件接受贵公司以下处理处罚,并绝无异议;

6.1贿赂等违规不法行为涉及金额较少(500元以内),且未因此给贵公司带来可证明的损失,我方除接受贵公司批评教育、按违规不法金额20-30倍接受罚款、对我方当事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提请贵方根据我方表现重新考虑保留我方在贵方的业务资格。 6.2贿赂等违规不法行为涉及金额超过500元或因违纪不法行为而给贵公司带来可证明损失,同意取消我方在贵方的业务资格,并同意按违规不法金额对我方处以20-30倍罚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我方赔偿。

6.3以上罚款和赔偿款可从我方供贷款,工程款等款项中扣除。 6.4对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承诺一式贰份,双方单位各执壹份。

八、本承诺书未尽事宜,同意按贵方集团公司相关谦政建设规定及《廉政建设声明书》对客户的规定要求执行。

特此承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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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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