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黄色为2015版新增加内容,蓝色为修改的内容 一、对换版审核特殊提示 在换版审核时,审核组应特别关注受审核方对新版标准新增加的要求和发生较大变化的要求的识别、策划与实施情况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形成审核记录,纳入审核报告。 新版标准新增加的要求和发生较大变化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理解组织及其所处环境; 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3.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需控制风险的确定、控制措施、控制实施及有效性评价; 4.领导的作用和承诺; 5.绩效评价和改进 6.从生命周期考虑环境因素,实施运行控制等。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二、对各条款内容的审核提示 标准条款与内容 4组织所处环境(仅标题) 审核要求(审核要点、取证与记录要求) 审核要点: 1.了解组织历史沿革、组织发展、战略规划、长、中、短期计划、目标、资源情况、经营效益情况、内部机构及职能分配情况及员工概况,内部管理模式、形成文件的环境方针、目标、企业文化建设、法律法规的收集、体系主管、主要污染物、污染物处理、污染物监测、年度绩效统计、财务统计报表、环境信息监视评价结果当地对该组织的检测、评价等信息。 4.1理解组织及其所处环境 组织应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外部和内部问题。这些问题应包括受组织影响的或能够影响组织的环境状况。 2.组织是否识别、确定了与宗旨相关并影响实现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内外部因素问题,这些问题 是否包括了受组织影响的或能够影响组织的环境状况。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最高管理层及主管部门面谈,现场巡视、观察,查阅文件资料、观察、旁听等,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能够出示书面材料更好。 审核要点: 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1.组织是否识别、确定了与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了解组织的周边环境、国家、行业组织应确定: 和法规要求。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目前组织是否能满足,存在差距,对相关方需求和期a)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 望是否采纳。 b)这些相关方的有关需求和期望(即要求); c)这些需求和期望中哪些将成为其合规义务。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管理层及主管部门面谈、现场巡视,查阅有关资料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4.3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组织应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界定其范围。 确定范围时组织应考虑: a)4.1所提及的内、外部问题; b)4.2所提及的合规义务; c)其组织单元、职能和物理边界; d)其活动、产品和服务; e)其实施控制与施加影响的权限和能力。 范围一经确定,在该范围内组织的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均须纳入环境管理体系。 应保持范围的文件化信息,并可为相关方获取。 4.4环境管理体系 为实现组织的预期结果,包括提高其环境绩效,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包括所需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 组织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应考虑4.1和4.2获得的知识。 审核要点: 1.组织是否明确了环境管理体系边界、范围,组织在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时考虑了哪些因素,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确定范围时是否考虑了4.1和4.2提出的相关因素,范围是否恰当,并适宜于组织的实际。EMS范围是否形成了文件并保持,是否可为相关方获取。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管理层及主管部门面谈、现场巡视、查阅有关资料并形成审核记录;对组织范围审核记录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审核要点: 1.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目的,要达到哪些预期结果,组织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的情况。影响其实现EMS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内外部因素有哪些,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确定了哪些所需的过程,确定这些过程在整个组织内的应用【包括:过程所需的输入和期望的输出、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过程中有哪些活动?过程的运行和有效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对过程进行监视测量的方法、时机和有关的绩效参数)、过程所需的资源、分配了过程的相关责任和权限、评价过程实施所需的改进】,是否包括变更管理。 2.是否将管理体系要求融入各项业务过程中,如设计开发、采购、人力资源、营销和市场等。 3.是否将组织所处的环境(标准4.1)和相关方要求(标准4.2)有关问题纳入环境管理体系。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管理层及主管部门面谈、出示书面材料、文件评审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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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领导作用(仅标题)
审核要点: 5.1领导作用与承诺
1.最高管理者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承担哪些责任,做了哪些工作,如何使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最高管理者应证实其在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领导作
织的业务过程,目前组织体系运行情况,如何实施改进。 用和承诺,通过:
2.组织发展战略、规划及其调整,了解组织的方针制定情况,是否与组织的内外环境、宗旨、
a)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使命、愿景、价值和指导原则性适宜;如何保证方针在各层级贯彻落实,做了哪些工作,是否依
b)确保建立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
据方针制定了目标,目标内容,分解下达;方针是否包括保护环境的承诺,其中包含污染预防及
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 其他与组织所处环境有关的特定承诺。
c)确保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3.管理体系配备哪些资源:污染治理技术措施的实施、治理设备设施的配置、人力资源的配备、d)确保可获得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基础设施、设备、财务等;如何推动改进;如何支持其他管理者发挥作用。
e)就有效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4.组织的机构及各部门的职责,新版标准新要求的落实,部门之间的衔接、统一过程控制中不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同部门的分工协同作用,高层管理层如何保证职责的落实。 f)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取证与记录要求: h)促进持续改进;
i)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证实其领1.与组织管理层面谈,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2.查阅组织的发展战略、规划,正式发布的质量方针与目标,组织机构、职责等等。 导作用。
注:本标准所提及的“业务”可从广义上理解为涉 及组织存在目的的那些核心活动。 5.2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在确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方针,环境方针应:
a)适合于组织的宗旨和组织所处的环境,包括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为制定环境目标提供框架;
c)包括保护环境的承诺,其中包含污染预防及其他与组织所处环境有关的特定承诺;
注:保护环境的其他特定承诺可包括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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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QMS/EMS专用 d)包括履行合规义务的承诺; e)包括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以提高环境绩效的承诺。 环境方针应: ——保持文件化信息;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 ——可为相关方获取。 5.3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部分配并沟通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对下列事项分配职责和权限: a)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绩效,包括环境绩效。 6策划 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6.1.1总则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6.1.1至6.1.4的要求所需的过程。 策划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应考虑: a)4.1所提及的问题; b)4.2所提及的要求; c)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并且,应确定与环境因素(见6.1.2)、合规义务(见6.1.3)、4.1和4.2中识别的其他问题和要求相关的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以: ——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 ——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包括外部环境状况对 审核要点 1.组织是否策划并确定了应对风险和机会的全过程。 2.组织是否在考虑了已确定的过程、内外部环境(4.1)及相关方需求(4.2)的基础上,确定了与其预期要求相关的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包括环境因素(有益、有害)、合规性义务(遵守、违规)及其他问题等;总括即有利的—机遇及不利的—风险。 3.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1):识别: 组织是否在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内、基于生命周期的观点、识别了过程或业务流程的基础上识别并确定了其活动、产品、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影响的环境因素及相关的环境影响。确定和评价环境因素时是否考虑了如下方面: 1) 活动、产品、范围; 2) 能够控制、能够施加影响;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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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的潜在影响; ——实现持续改进。
组织应确定其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潜在紧急情况,特别是那些可能具有环境影响的潜在紧急情况。 组织应保持:
——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的文件化信息; ——6.1.1至6.1.4中所需过程的文件化信息,其程度应足以确信这些过程按策划实施。 6.1.2环境因素
组织应在所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定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及其相关的环境影响。此时应考虑生命周期观点。
确定环境因素时,组织必须考虑:
a)变更,包括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以及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b)异常状况和可合理预见的紧急情况。
组织应运用所建立的准则,确定那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适当时,组织应在其各层次和职能间沟通其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保持以下内容的文件化信息: ——环境因素及相关环境影响;
——用于确定其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 ——重要环境因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可能导致与有害环境影响(威胁)
3) 三种时态; 4) 三种状态; 5) 八个方面:(详见附录A6.1.2)
a:向大气的排放; b:向水体的排放; c:向土地的排放;
d: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e:能源的使用
f:能源释放(如:热能、辐射、震动、噪音、光灯); g:废物和或副产品的产生; h:空间利用。 6) 八种活动:(基于过程方法)
a:设施设备、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 b:原材料的获取,包括:开采; c:运行或制造过程,包括仓储;
d:设施设备,组织的资产和基础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e:外部供方的环境绩效与运行惯例; f:产品的运送和服务的交付,包括包装; g:产品的存储、使用和使用后的处理;
h:废物管理,包括再利用、翻修、再循环和处置。 --是否覆盖了受审核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是否考虑了不同时态、状态、不同影响的环境因素
---是否考虑了能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有无漏识(尤其是产品、服务、过去、将来、紧急和相关方的环境因素) (2)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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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QMS/EMS专用 或有益环境影响(机会)相关的风险和机遇。 6.1.3合规义务 组织应: a)确定并获取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合规义务; b)确定如何将这些合规义务应用于组织; c)在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其环境管理体系时必须考虑这些合规义务。 组织应保持其合规义务的文件化信息。 注:合规义务可能会给组织带来风险和机遇。 1)组织是否策划、确定了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方法和准则;准则和方法是否合理; 2)上述准则是否考虑了与环境因素(如:类型、规模、频次)和环境影响(范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和暴露时间)的相关关系或联系; 3)评价过程是否依据了评价准则、方法; 4)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是否反映了组织的重大环境影响。 (3)更新: 1)更新的时机如:新、改、扩相关(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等) 2)更新的内容(323388等)是否已策划并有效实施; 3)更新信息的传达、告知、培训等是否及时、有效; 4)更新后实施效果跟踪; (4)和法规的关联以体现合规性义务 (5)环境因素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的应用或控制是否结合目标指标和方案、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响应、监测测量、培训需求、信息交流等进行了策划并有效实施中。 4.合规性义务: (1)组织是否在理解了相关方需求的基础上详细地确定了适用于其环境因素的合规性义务;是否与组织/部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相适宜 ---是否适用于组织/部门的环境因素 ---法律法规是否确认到具体要求, ---是否有漏识和失效的; ---是否得到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本 (2)是否确定了合规性义务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及其他业务(全部业务)在内方法(包括必须遵守的法规和其他要求)(如:集中还是分散等) (3)获取渠道 ---受审核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是否通畅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5.法律法规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法律法规要求与环境因素的对应关系或关联性 ---法律法规要求的应用是如何确定的,是否建立在对环境因素管理现状的基础上 ---确定的结果 6.组织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的考虑。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管理层及主管部门、基层面谈,现场巡视、观察风险和机遇、环境因素控制及合规性义务的遵守情况等,查阅文件资料,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6.1.4措施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 a)采取措施管理其: 1)重要环境因素; 2)合规义务; 3)6.1.1所识别的风险和机遇。 b)如何: 1)在其环境管理体系过程(见6.2,7,8和9.1)中或其他业务过程中融入并实施这些措施; 2)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见9.1)。 当策划这些措施时,组织应考虑其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审核要点: 1.是否确定了应对风险和机会、控制环境因素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遵守合规性义务的措施;并将措施融入环境管理体系上(高层)中(职能管理部门)下(基层)三层的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全过程并实施(6.2、7、8、9.1等); 2.是否制定了风险、重要环境因素控制、合规性义务遵守的措施有效性的评价准则或标准并依此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3、是否在最大限度利用机遇、预防或规避风险—控制环境因素及遵守合规性义务或基于有效性评价等方面持续改进应对措施。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管理层及职能部门、基层面谈,查阅文件资料,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6.2环境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6.2.1环境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环境目标,此时须考虑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及相关的合规义务,并考虑其风险和机遇。 环境目标应: a)与环境方针一致; b)可测量(可行时); c)得到监视; d)予以沟通; e)适当时予以更新。 组织应保持环境目标的文件化信息。 6.2.2实现环境目标措施的策划 策划如何实现环境目标时,组织应确定: a)要做什么; b)需要什么资源; c)由谁负责; d)何时完成; e)如何评价结果,包括用于监视实现其可测量的环境目标的进程所需的参数(见9.1.1)。 组织应考虑如何能将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融入其业务过程。 审核要点:- 1.批准人是否了解标准对目标指标制定的要求 2.组织是否在相关的职能、层次、过程中建立并与其发展战略及总方针相一致(关联5.2、6.1等);是否包括了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要求的承诺。指标是否有低于EMS建立前的现象 制定目标输入时是否已经考虑: 1)重要环境因素; 2)合规性义务; 3)已识别、分析、评价的风险和机会(相关方需求反馈以及其它内外部环境分析等。)(关联4.1、4.2) 3.目标内容是否满足以下方面: 1)一致性:应和质量方针保持一致与方针相一致; 2)可测量:能量化的目标指标,是否予以量化,例如必须达成的某个时间段或某个量值。指标参数是否合理,环境绩效参数用来动态评价、测量目标的实现富有实效; 3)可考核:对达成情况进行监控并/或评审 4)沟通:将目标传达或告知各相关部门,尤其是相关方等; 5)动态优化、改进、更新:对于影响达成目标能力的变动,组织需考虑并采取必要行动,以确保新事宜或需求得到处理。 6)其他管理融合:KPI及绩效管理均可融入目标管理; 7)方法应用:SMART(具体的,可度量的,可达到的,相关的,有时限的目标)原则设立目标的应用及效果等; 4.组织是否制订了实现目标的对策或方案,包括(5W1H): 1)需要哪些资源(关联第7章);并界定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2)工作内容(和程序关联:What) 3)完成时间(When)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4)负责部门或负责人(Who); 5)工作方法(How) 6)评价或验证过程及最终目标的方法等 7)环境管理方案和目标指标的协调一致性, 8)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是否按规定的方法、措施和时间进度实施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管理层及职能部门、基层面谈,观察,查阅文件资料,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审核要点 1.组织是否确定并提供了建立、实施、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包括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 2.为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提供了哪些资源包括: ---人力资源; ---技术及财力资源; ---基础设施等; 3.确认所提供资源是否满足要求及持续改进的情况。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管理层及职能部门面谈,观察,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管理层及职能部门面谈,观察,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7支持 7.1资源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7.2能力 组织应: a)确定在其控制下工作,对组织环境绩效和履行合规义务的能力有影响的人员所需的能力; b)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确保这些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c)确定与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培训需求; d)适当时,采取措施以获得所必需的能力,并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注:适当措施可能包括,例如:向现有员工提供培训和指导,或重新委派其职务;或聘用、雇佣胜任的人员。 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文件化信息作为能力的证据。 7.3意识 组织应确保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意识到: a)环境方针; b)与他们的工作相关的重要环境因素和相关的实际或潜在的环境影响; c)他们对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贡献,包括对提高环境绩效的贡献; d)不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未履行组织的合规义务的后果。 审核要点: 1.能力 1)组织是否对生产和服务活动设立岗位,配置人员,对从事影响产品符合性质量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分析,确定其所需的能力。 2)能力是否从从教育、培训、技能、经历方面综合进行了考虑,或考虑建立胜任力模型。进行岗位分析和岗位能力分析,是满足“适任”要求的前提,岗位分析应进行横向的对比和水平的对比: 3)在设置岗位和岗位职能时,是否从组织内部所有岗位之间工作/劳动强度的差异、技能/能力/知识方面要求的高低、可测量到的贡献的大小、承担责任的大小、有效工作时间和效率的差异、从事常规性工作和开拓性工作的差异等等进行了比较; 另是否比较和分析了组织的竞争对手(相同或相近的产品系列和生产条件/销售规模的组织)的情况,从而重点关注优势较强的竞争对手,批判性的吸纳和采用先进合理的管理模式。 2.培训:(能力、意识) 1)组织是否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培训需求; 2)是否基于培训需求制定了详细、满足要求的培训计划; 3)负有重要岗位职责的人员是否进行了专门的意识、专业、技能等培训; 4)培训有效性的验证方法是否进行了科学的策划如: —理论考试、实际操作、扮演角色、模拟、业绩评定和观测、综合评审等 3、意识:是否把质量意识作为企业文化进行管理并融入所有活动中。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职能部门、基层面谈,观察管理岗位或现场观察人员能力、意识等是否满足要求,查阅文件资料,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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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信息交流 7.4.1总则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信息交流所需的过程,包括: a)信息交流的内容; b)何时进行信息交流; c)与谁进行信息交流; d)如何进行信息交流。
策划信息交流过程时,组织应: ——考虑其合规义务;
——确保所交流的环境信息与环境管理体系形成的信息一致且真实可信。
组织应对其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交流做出响应。
适当时,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其信息交流的证据。
7.4.2内部信息交流 组织应:
a)在其各职能和层次间就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信息进行内部信息交流,适当时,包括交流环境管理体系的变更;
b)确保其信息交流过程能够促使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对持续改进做出贡献。 7.4.3外部信息交流
组织应按其建立的信息交流过程的规定及其合规义务的要求,就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信息进行外部信
审核要点
1.沟通包括5W1H ---基于什么目的; ---由谁;
---在什么时间或时机; ---什么地点; ---针对什么对象; ---沟通什么内容;
---以什么方式用多长时间进行沟通等是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有效。 2.内部沟通
基于上述是否持续通畅;
3.外部沟通:相关方要求的接收渠道,是否形成文件,是否回应 4.组织对它的重要环境因素是否 对外交流
5.能力、意识、沟通融合或镶嵌在所有PDCA活动中;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职能部门、基层面谈,观察,查阅文件资料,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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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QMS/EMS专用 息交流。 7.5文件化信息 7.5.1总则 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应包括: a)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 b)组织确定的实现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性所必需的文件化信息。 注:不同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的复杂程度可能不同,取决于: ——组织的规模及其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 ——证明履行其合规义务的需要; ——过程的复杂性及其相互作用; ——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的能力。 7.5.2创建和更新 创建和更新文件化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识别和描述(例如:标题、日期、作者或文献编号); 审核要点 1.形成文件的信息在满足组织业务活动或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是否做到了最小化;是否强化人的示范或标准人以达到快速传达信息,实现绩效而不是本本主义。 2.是否对文件的编、审、批、发、执行跟踪、改、再审、再、、废、环保方式处置等进行有效策划; 3.电子版文件密级规定是否清晰; 4.管理体系文件策划和编制是否满足了以下要求: a:充分性 ---(管理和生产过程的识别应当充分、过程的监控点设置应当充分、过程的控制措施应当充分)。 b:一致性 ---(所有的文件对相同事件的描述应当一致,特别是在某个文件发生修改的时候,相关文件的不一致情况经常出现)。 c:相容性 ---文件可相互包含或引用,以避免重复;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b)形式(例如:语言文字、软件版本、图表)与载体(例如:纸质、电子); c)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7.5.3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环境管理体系及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应予以控制,以确保其: a)在需要的时间和场所均可获得并适用; b)受到充分的保护(例如:防止失密、不当使用或完整性受损)。 为了控制文件化信息,适用时,组织应采取以下措施: ——分发、访问、检索和使用; ——存储和保护,包括保持易读性; ——变更的控制(例如:版本控制); ——保留和处置。 组织应识别所确定的对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和运行所需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化信息,适当时,应对其予以控制。 注:“访问”可能指只允许查阅文件化信息的决定,或可能指允许并授权查阅和更改文件化信息的决定。 8运行 8.1运行策划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控制并保持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实施6.1和6.2所识别的措施所需的过程,通过: ——建立过程的运行准则; d:符合性 ---(文件要求应当不低于标准、相关法规、技术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 e:可操作性 ---(所有的文件要求在满足符合性前提下应当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包括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员工综合素质、工作环境条件、企业生产规模等等; f:可考核性 ---(所有的文件要求均应满足可考核原则,即:无法考核到的要求应慎重提出,或策划出转换的考核方法)。 g:5W1H ---(what:控制什么;who:谁来做;which:哪些部门/岗位参与做;when:何时做/做的顺序;where:在什么地点/场合做;how:怎么做)。 h:非正常情况 ---(所有的文件要求均应考虑可预见的、非正常情况下的解决方案)。 5.记录是否遵循必要性、重要性、真实性,可塑性,规范性原则形成并按照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进行全方位控制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职能部门、基层面谈,观察,查阅文件资料,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审核要点: 1. 组织是否针对环境因素、风险和机遇识别了相关过程和活动(包括:设计开发、采购、生产、运输、装卸、贮存、使用与维护、交付、废弃、回收利用、处理处置等),是否充分,是否针对确定的过程和活动建立了运行准则,是否充分(包括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按照运行准则实施过程控制。 注:控制可包括工程控制和程序控制。控制可按层级(例如:消除、替代、管理)实施,并可单独使用或结合使用。 组织应对计划内的变更进行控制,并对非预期性变更的后果予以评审,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降低任何有害影响。 组织应确保对外包过程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应在环境管理体系内规定对这些过程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的类型与程度。 从生命周期观点出发,组织应: a)适当时,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在产品或服务设计和开发过程中,考虑其生命周期的每一阶段,并提出环境要求; b)适当时,确定产品和服务采购的环境要求; c)与外部供方(包括合同方)沟通其相关环境要求; d)考虑提供与产品或服务的运输或交付、使用、寿命结束后处理和最终处置相关的潜在重大环境影响的信息的需求。 组织应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以确信过程已按策划得到实施。 能源资源、油品化学品等的控制和管理),建立的运行准则是否符合组织运行的特性?是否考虑并符合合规性义务,是否考虑了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是否考虑组织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的要求。 2. 是否将上述有关运行准则传达到实施过程控制和管理的人员,包括供方和分承包方的有关人员,以上人员是否掌握了相关的运行准则。 3. 按照对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的运行准则实施过程控制的符合性审核可参考以下内容: ① 废水:对生产和生活废水的产生过程的控制管理,尽量减少其产生;对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对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对废水产生及处理的过程中的监控情况;对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污物或污泥的贮存和处置的控制和管理情况。 ② 废气:对生产废气和食堂油烟的产生过程的控制管理,尽量减少其产生;对废气管网的维护管理;对除尘装置和废气治理装置等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对废气产生及处理的过程中的监控情况;对除尘装置和废气治理装置等产生的水或沉淀物的贮存和处置的控制和管理情况。 ③ 固体废弃物:对固废的分类是否正确,是否按《危险废物名录》识别了组织体系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废物;对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过程的控制管理,是否尽量减少了其产生;对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是否进行了回收利用(如: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固废的存放容器和存放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分类存放,是否防扬撒、防渗漏、防流失,危险废物的贮存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固废的交接和处理处置是否符合要求,其交接和处理处置量与产生量是否吻合(应重点关注危险废物),接受处理处置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相应的能力,移交过程是否有偏差,对处理处置的单位是否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是组织自行处理相关固废,是否符合要求。 ④ 能量释放(如热能、辐射、振动(噪声)和光):对能量产生的控制,是否能降低其影响: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如对热的保温设施、对排放热水的温度控制、对易产生辐射的物质的替代和防护、对产生振动和噪声的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保养情况、对产生光污染的设备设施的更新/防护。 ⑤ 能源资源:对能源资源是否进行了统计分析和考核,是否与组织以往的结果和行业的先进值进行了比较,是否对取得的绩效和存在的差距进行了汇总和分析。 ⑥ 油品化学品:对油品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贮存、使用、交付、废弃、回收利用、处理处置等的控制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是否对供方和运输方提出了控制要求并实施了控制;对危化品的控制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其库房的安全评价和验收情况、贮存条件、MSDS、分类标识、消防设施等);危化品的贮存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若构成是否符合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控制要,对于剧毒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对易制毒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⑦ 空间利用:组织是否合理的利用了空间,从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的角度审查运输线路、仓库贮存、生产布局等的合理性(如:噪声大的工序或设备是否远离易感人群等)。 4. 对于污染物及其风险控制涉及到工程控制措施(例如淘汰、替换等),其措施是否合理,在实施前是否经过评价,是否按步骤和时间表完成或实施,最终取得的效果是否评价验证。 5. 组织是否存在已策划的变更,对变更产生的环境因素、风险和机遇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识别和控制;近一年有无非预期变更出现,对其产生的后果是否进行评审,是否采取措施以减轻任何不利影响。 6. 组织是否识别外包过程(如供方、分承包方、固废处理方等),是否规定对这些外包过程实施控制和施加影响;是否明确了实施控制和施加影响的类型与程度应与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机遇及环境影响相适应;是否与外包方(包括分承包商)沟通了相关环境要求(如合同、协议或沟通确认证据);是否按相关要求对其实施了控制或施加影响。 7. 从生命周期的观点出发,组织是否建立控制措施,以确保:①在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考虑了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环境要求(包括:采购、生产、运输或交付、装卸、贮存、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交付、使用与维护、废弃、回收利用、处理处置等);②是否考虑了对采购产品和服务的环境要求,并与外部供方(包括承包商)沟通了相关环境要求;③是否考虑需要提供与产品和服务的运输或交付、使用、使用后处理和最终处置有关的潜在重大环境影响的信息及应对措施;并向使用方、运输方和处理处置方提供相关信息及应对措施。 8. 组织对制定的文件和保留的记录的控制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面谈,抽样,查阅相关文件和运行记录、现场巡视、观察并形成审核记录;记录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8.2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对6.1.1中识别的潜在紧急审核要点: 情况进行应急准备并做出响应所需的过程。 1. 组织是否识别了与6.1.1中确定的潜在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危化品大量泄漏、环保组织应: 设备设施失灵、蒸汽/危化品运输管网爆裂、危险废物出现的紧急情况等)做准备和对其作出反a)通过策划措施做好响应紧急情况的准备,以预防应所需的过程。 或减轻它所带来的有害环境影响; 2. 是否策划了对潜在紧急情况其做准备和做出反应的措施如应急程序和应急预案等;措施是b)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做出响应; 否与紧急情况和潜在环境影响和风险的程度相适宜,是否充分;是否能发挥其预防或减轻由紧c)根据紧急情况和潜在环境影响的程度,采取相适急情况引起的有害环境影的作用。 应的措施预防或减轻紧急情况带来的后果; 3. 公司有无发生紧急情况;是否启动了应急程序和应急预案;是否减轻了由紧急情况引起的d)可行时,定期试验所策划的响应措施; 有害环境影;是否对应急程序和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结果如何。 e)定期评审并修订过程和策划的响应措施,特别是4. 组织是否评价应急程序和应急预案试验的可行性;对可以试验的应急程序和应急预案是否发生紧急情况后或进行试验后; 进行了定期的试验;是否对试验后的应急程序和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结果如何。 f)适用时,向有关的相关方,包括在组织控制下工5. 对于未试验的应急程序和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定期评审,结果如何。 作的人员提供应急准备和响应相关的信息和培训。 6. 对于评审后需要修订的应急程序和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及时的修订。 组织应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以确信过程按策划7. 是否向利益相关方,包括向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提供与应急准备和响应相关的信息和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予以实施。 培训;有关人员是否已熟悉掌握应急程序和应急预案的要求。 8. 应急物资配备是否充分;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如:消防设备设施、应急池、收集容器、报警装置等)。 9. 组织对制定的文件和保留的记录的控制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面谈,抽样,查阅相关文件和运行记录、现场巡视、观察并形成审核记录;记录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审核要点: 1. 组织是否确定监视和测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监测的项目如:废水、废气中的污染因子和噪声的定期监测;②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完成情况定期监督;③对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分析;④对运行控制和应急预案的执行及对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的控制的执行情况定期监控;⑤对体系其它要素的运行情况定期检查;⑥对组织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的变化的定期监视等。 2. 组织是否对上述过程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进行了策划:是否明确了时机(包括实施、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的时机)、频次、方法和评价环境绩效的准则(如方针目标的实施和完成实施了持续改进、人员能力和意识的提高、重要环境因素得到了有效控制、组织的守法能力提升、风险降低、预防或减少了不期望的结果、把控了相关机遇等)及适合的参数(从管理上和运行上定出,有定性或定量,如污染预防方面和节能降耗方面:污染物产生量、贮存的控制要求、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节能量、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产品/过程/工序/设备的单耗等)。 3. 组织对上述过程是否按规定的时机和频次进行了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记录,9绩效评价 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是否有效的发现了问题。 4. 监视和监测所使用的设备仪器是否得到校准和良好维护,以保障监测结果的可靠性,监测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监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 5. 组织是否依据上述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的结果定期评价其环境绩效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6. 若组织的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委托外部单位进行,是否对委托单位进行了选择和评价,外部单位是否满足法规要求(资质、允许监测的范围、报告等)。 7. 组织是否就上述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的结果,以及不合规的有关环境绩效的信息进行内部和外部沟通。 8. 组织对制定的文件和保留的记录的控制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实施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人员面谈,现场巡视、观察,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重点关注近一年外部执法部门检查与监测结果及整改的相关证据;主要污染物监测报告9.1.1总则 组织应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其环境绩效。 组织应确定: a)需要监视和测量的内容: b)适用时,监视、测量、分析与评价的方法,以确保有效的结果; c)组织评价其环境绩效所依据的准则和适当的参数; d)何时应实施监视和测量; e)何时应分析和评价监视和测量结果。 及结果等)、现场观察并形成审核记录,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审核要点: 1. 组织是否确定了合规性评价频次、职责和要求、方式方法、步骤、对评价人员的要求等。 2. 组织是否按规定的时间、方式方法步骤进行、评价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查评价的记录。 3. 组织的合规性评价是否覆盖了组织识别的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抽查评价的记录与组织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对照审核。 4. 查看评价记录,审核组织是否针对现状进行了评价,收集了必要的评价信息/依据/证据,如: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适当时,组织应确保使用经校准或经验证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并对其予以维护。 组织应评价其环境绩效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组织应按其建立的信息交流过程的规定及其合规义务的要求,就有关环境绩效的信息进行内部和外部信息交流。 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文件化信息,作为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结果的证据。 9.1.2合规性评价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评价其合规义务履行情况所需的过程。 组织应: a)确定实施合规性评价的频次; b)评价合规性,必要时采取措施; c)保持其合规情况的知识和对其合规情况的理解。 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合规性评价结果的证据。 9.2 内部审核 9.2.1 总则 组织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实施内部审核,以提供下列环境管理体系的信息: a)是否符合: 1)组织自身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2)本标准的要求; b)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9.2.2 内部审核方案 组织按法律法规运作的记录和资料,现场的运行管理情况和相关的记录等;通过对照企业的实际守法证据,验证组织合规性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 5. 到相关部门和重要现场审核时,对照其守法情况,进一步验证组织合规性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6. 组织是否对合规性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有效完成并验证。 7. 组织是否保持合规性情况的知识和对合规性情况的理解,包括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和再评价,评价人员对知识的更新和理解。 8. 组织是否保留了相关记录。记录的控制是否符合要求。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主管部门面谈,抽样,查阅相关文件和运行记录、观察并形成审核记录;记录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审核关注: 1. 内审审核方案,索阅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证据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2. 抽查本年度内审方案,是否包括了审核的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审核情况报告等内容;审核方案是否考虑了有关过程的环境重要性、对组织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是否规定了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策划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包括组织体系范围内所有过程及所涉及到的关键要素,是否覆盖ISO14001标准的所有要求,是否覆盖组织的所有重要环境因素和识别出的风险和机遇;是否对体系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要求进行了全面考虑; 3. 查内审计划,过程安排、ISO14001标准要素安排、审核员分工、时间安排等是否合理;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内部审核方案,包括实施审核的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内部审核报告。 建立内部审核方案时,组织必须考虑相关过程的环境重要性、影响组织的变化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 组织应: a)规定每次审核的准则和范围; b)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c)确保向相关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审核方案实施和审核结果的证据。 4. 抽查本年度内审档案,验证审核员的选择是否可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公正;询问内审负责人、内审组长,验证最近一次内审是否按照策划的安排实施;内容是否充分; 5. 抽查3-5个主要关键部门的内审检查记录,内容是否充分、客观和有效,获取的证据是否支撑审核结果; 6. 审查内审开据不符合报告,不符合事实描述是否清楚、判标是否准确; 7. 审核报告是否充分,对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相关管理者和部门责任人是否获得了审核结果报告; 8. 审查发现的不符合的相关责任部门及相关现场,验证是否对内审不符合项及时采取了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纠正和纠正措施是否有效实施; 9. 总体评价内审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10. 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的证据的形成文件的信息保留是否符合要求。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实施内审的人员面谈、查阅相关文件和审核记录、现场观察并形成审核记录;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审核要点: 1. 管理评审实施的相关情况,索阅管理评审实施结果证据的形成文件的信息;是否按照策划的时间间隔对管理体系进行了评审。 2. 管理评审是否对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和判断。 3. 评审输入信息是否完整、充实,包括:以往管理评审后续措施的状况;变化(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内部和外部问题;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包括合规性义务;重要环境因素;风险和机会);环境目标的实现程度;组织环境绩效方面的信息(不符合与纠正措施;监视和9.3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管理评审应包括对下列事项的考虑: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状况; b)以下方面的变化: 1)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问题; 2)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包括合规义务;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3)其重要环境因素; 4)风险和机遇。 c)环境目标的实现程度; d)组织环境绩效方面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趋势: 1)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2)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3)其合规义务的履行情况; 4)审核结果。 e)资源的充分性; f)来自相关方的有关信息交流,包括抱怨; g)持续改进的机会。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 ——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结论; ——与持续改进机会相关的决策; ——与环境管理体系变更的任何需求相关的决策,包括资源; ——环境目标未实现时需要采取的措施; ——如需要,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过程融合的机遇; ——任何与组织战略方向相关的结论。 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管理评审结果的证据。 10 改进 10.1 总则 组织应确定改进的机会(见9.1,9.2和9.3),并实施必要的措施实现其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 测量结果;合规性义务的履行情况;审核结果);资源的充分性;来自相关方的信息,包括抱怨;持续改进的机会等。 4. 评审的输出是否指出:环境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结论;持续改进机会相关的决策;任何与环境管理体系变更需求相关的决策,包括资源;环境目标未实现时采取的措施;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过程融合的机会(需要时);任何与组织的战略方向有关的结论等。 5. 是否保持评审记录,对于评审的结果与建议是否进行了落实,加以实施并验证,是否达到了相应的效果。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最高管理者面谈、查阅相关文件和评审记录并形成审核记录;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审核要点 1. 对各种不符合进行处理与调查,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职责与权限 2.不符合的识别、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识别是否到位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2015版QMS/EMS专用 10.2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发生不符合时,组织应: a)对不符合做出响应,适用时: 1)采取措施控制并纠正不符合; 2)处理后果,包括减轻有害的环境影响; b)通过以下方式评价消除不符合原因的措施需求,以防止不符合再次发生或在其他地方发生: 1)评审不符合; 2)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3)确定是否存在或是否可能发生类似的不符合。 c)实施任何所需的措施; d)评审所采取的任何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e)必要时,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变更。 纠正措施应与所发生的不符合造成影响(包括环境影响)的重要程度相适应。 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下列事项的证据: ——不符合的性质和所采取的任何后续措施; ——任何纠正措施的结果。 10.3持续改进 组织应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与有效性,以提升环境绩效。 ---是否纠正 ---纠正措施的原因分析,是否找到问题的根源,所采取的措施是否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性相适宜 ---是否评价了采取预防措施的必要性 ---是否评审了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3.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是否涉及有关规定的修改 ---如涉及是否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修改 ---是否按修改后的规定实施并记录 注:不符合来自如下活动: 监测测量、内审、管理评审、 相关方抱怨、合规性评价、各种内外部环境分析、评价、及检查等 4.为提升环境绩效,如何持续改进管理体系,采取措施。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最高管理层、职能部门、基层沟通,查阅文件资料,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EMS审核提示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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