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定,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第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公司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三)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 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公司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 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第五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