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点钞技能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比赛内容:点钞
(二)比赛要求:
1、钞券构成
点钞券由一百元规格的人民币或练功券。
2、手工点钞比赛每次限时 3分钟,比赛用品均由组委会提供:包括 点钞券和海绵等。
3、开赛前选手可以将比赛用练功券、海绵等工具放在自己合适的位置,不准松动、抖动和预点。
4、点钞方法不限。
5、每场比赛最后10秒钟以倒计时的方式,以便大家掌握时间。
6、结束口令时,选手应该立即停止点钞,并把手中已点的练功券和未点的练功券部分分别摆放在桌上,并向裁判员申报已点张数;同时,把已点张数写在评分表上,由裁判员验收。
7、一场比赛结束,裁判员应该当场根据比赛规则,计算成绩,填写成绩单。
(三)评分标准
点钞要求点准,在规定时间内,在点准的前提下,按实点的张数多少排列名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折扣计算成绩。
参赛者点钞数与评委确认数不相符的,误差一张扣五张已点张数,误差二张扣10张已点张数,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形的,不记成绩。
在停止指令发出后,仍未停止手上动作的
将未点练功券冒充已点练功券成绩的。
(四)、奖项设置
按评定成绩取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