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来源:化拓教育网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
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二、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
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三、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
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四、 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
距离不得少于5米。
五、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
否则,不准使用。
六、 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设立监护人。
七、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
种类适合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数量、种类适合的灭火器。
八、 发生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九、 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
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十、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情
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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