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更好地发挥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实现奖励先进、惩治违章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和在集团区域内的关联交易单位的管理。
3 职责
安委会: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管理。
安委办: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与考核工作,研究安全生产改进措施。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成效、违章行为的奖惩;负责关联交易单位违章行为的查处。
集团员工:有权向本单位或集团安委会提出安全生产改进建议、举报各类违法(章)行为。
4 内容与要求 4.1 奖励
4.1.1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发生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的。 2、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较大事故发生的。
3、积极参加集团及上级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被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的。
4、对抢险救灾有功的。
5、对生产、消防等安全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
4.1.2 安全生产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不定期进行。
1、集团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奖励主要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加分形式体现,特殊情况可适当安排物质奖励。
2、集团及各单位对个人的奖励可视具体情况考虑奖励的形式。
4.2 惩罚
4.2.1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惩罚:
1、事故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安全生产制度的人员打击报复者。 7、对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8、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9、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4.2.2 安全生产处罚可根据不同的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考核扣分、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方式。
1、集团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单位对内部科室、班组的考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扣分为主。
2、集团或各单位对个人的处罚根据危害程度、损失情况、责任大小等不同,采取经济处罚、行政处理。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20%、扣除绩效奖金等;行政处罚可根据危害程度、损失情况及责任大小处以警告、严重警告、降级、留用察看、辞退、开除。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触犯法律的应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4.3 奖惩程序
4.3.1 集团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奖惩及各单位对科室、班组的奖惩直接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加分、扣分中,具体依据集团与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单位与科室、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4.3.2 集团、各部门或各单位对个人的奖励以发文形式予以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个人的惩罚应填写《安全生产处罚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份,违章人、违章人所在单位或部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各一份。
4.3.3 对员工的物质奖惩由集团或各部门、各单位按处理意见执行。
4.3.4 对关联交易单位的惩罚由与之发生关联交易的部门或单位负责落实,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4.3.5 奖惩意见由对应层级的人力、工会、安全等管理部门审核,并由对应的负责人审定;
4.3.6奖惩工作应在明确奖惩意见后的5个工作日内执行到位。
4.3.7 行政处罚按《集团员工守则与奖惩管理办法》执行;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由司法机关执行。
4.4 经济行政惩罚具体规定
经济行政惩罚参照《集团员工守则与奖惩管理办法》、《集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实施细则等操作规定执行。
5 支持性文件
5.1《员工守则与奖惩管理办法》; 5.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集团安委办负责制订与解释。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 记录表格
7.1《安全生产处罚通知书》 7.2《安全生产奖惩汇总表》
安全生产处罚通知书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姓名 所属单位 违章记录 处罚意见 处罚依据 检查人 审核人 意见 (签名) 批准人 意见 (签名)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各一份。
安全生产奖惩汇总表
时间 姓名 工作岗位 (作业种类) 奖惩原因 处理意见 批准部门 或批准人 事后继续处理情况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