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堡垦堂型受笪堡盘查!!!!生!旦箜!!鲞蔓!塑里!i!!丛生墅!曼望丛!!!墨竺:垒!g:!!!!!y!!:!!!盟!:!・研讨・临床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学问题及对策探讨孙成春徐建江黄伦论薛源李朝武【摘要】对临床医学研究中的伦理问题进行探讨,提出解决对策。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是保护医学研究中受试者的主要措施。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的问题,有研究者对科研伦理认识的问题,也有研究者为了避免“麻烦”而不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或者流于形式。对于免除知情同意的情况应慎重。应加强医学伦理学的宣传教育,加强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建设,提高科研人员对伦理学问题的认识,提升医学科学研究的质量,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关键词】临床研究;伦理学;知情同意;伦理委员会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重大新药创制”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012ZX09303—016—003)DiscussonEthicsProblemandCountermeasureinClinicalMedicalResearcbS“nChengchun,X“Jianjfang,HuangLunlun,XueYuan,LiChaowu.DepartmentofPharmacy,Gen—eralHospitalofJinanMilitaryCommand,PLA,Jinan250031,ShandongprovinceP.R.ChinaCorrespondingauthor:SunChengchun,Email:yaolike295@126.corn[Abstract]TodiscusstheethicsprobleminclinicalmedicalresearchandproposetheCOUnter—measures.EthicscommitteeandinformedconsentarethemainmeasurestOsafeguardtherightsandinterestsofparticipants.Buttherearemanyproblemsonpracticaloperation.Somearefromthecog—nitionofinvestigatortoethicsonscientificresearch.Someinvestigatorsaren’twillingtosignthein—formedconsentsduetothetroublesome,ortheinformedconsentconsentsbecomeamereformality.Wealsoshouldtakeexemptinginformedprudently.Weshouldenhancemedicalethicaleducationandtheconstructionofethicscommitteeinmedicalinstitutions.improvecognitive1evelofethicaiissues。increasethequalityofmedicalresearch,andensuretheinterestsofparticipants.[Keywords]Clinicalresearch;Ethics;Informedonconsent;EthicscommitteeFundprogram:Ministryofscienceandtechnologyprojectforessentialdrugresearchanddevel—opmenttechnologyplatformconstruction(012ZX09303—016-003)医学研究是生物医药科技进步发展的基础,通过开展临床医学研究,探究疾病的发生、发展的规律,为更好地发展医学、防病治病、增进人类身心健康服务。随着我国医学科研的快速发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数量日益增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伦理问题,各级各类基金的申报和越来越多的国际国内医学期刊要求涉及人的研究稿件对是否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和知情同意做出描述[1’2]。我国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起步晚于西方国家,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对医学科研中伦理学的认识比较模糊。本文就医学研究中涉及的部分伦理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以期为医学科学研DOI:10.3760/cma.j.issn.1006—1924.2016.04.002究的伦理规范化提供有益的帮助。1目前医学伦理学研究的新进展《赫尔辛基宣言》是作为涉及人类受试者的医学研究的基本原则。2013年10月,在巴西福塔莱萨召开的第64届世界医学会联合大会上,通过了对《赫尔辛基宣言》的第七次修订。2013年版《赫尔辛基宣言》拓展为十二个部分:包括“序言”、“一般原则”、“风险、负担和获益”、“弱势群体和个人”、“科学要求和研究方案”、“研究伦理委员会”、“隐私和保密”、“知情同意”、“安慰剂的使用”、“试验后规定”、“研究的注册、出版和结果发布”、“临床实践中未经证明的干预措施”等[3]。对受试者的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研究医生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对伦理委员作者单位:250031济南军区总医院药剂科(孙成春、徐建江),医务部(黄伦论、薛源);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李朝武)会的定位进一步明确。美国在60多年前即开始实施伦理审查,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力Ⅱ拿大、英国等国家的伦理审查也经过多年发展完善,形成规范的伦理审查制度,其特通信作者:孙成春,Email:yaolike295@126.com万方数据主堡堡堂型婴笪堡盘查!!!!生!旦笙!!鲞箜!塑垦!!璺』丛盟墨堕坠!坚!里!壁!垒!g:;!!!!∑!!:!!!堕!:!‘245・点为:①规定明确性:在规范的层面规定了伦理审查基本原则的内容,赋予其较高的法律位阶;②内容概括性:对科学研究、伦理审查及监管所应遵循的准则高度概括;③实施保证性:规定了基本原则落实的法律保障措施,通过相关部门对伦理审查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Hj。我国伦理审查起步较晚,但国家相关部门比较重视,先后颁布了相应的法规,如《药物f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均对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工作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医学伦理学多元化发展趋势更加明显,许多新技术的临床研究与应用也涉及到新的医学伦理问题,如干细胞的临床研究和应用、基因权利、生物样本库、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等等,新技术的运用带来生物安全和信息安全等诸多伦理方面的问题[5’6]。作为生命伦理的组成部分,医学科学研究必须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受试者在参与临床研究时享有自愿参与医疗救治权以及经济补偿权[7],其中知情同意权是临床研究中的知情同意与临床医疗不同,临床万方数据担与研究有关的风险,因此研究者有绝对的义务使受试者对研究的可能风险,包括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风险充分知情。2.2知情同意的信息完整知情同意分为两部分:知情和同意。知情即信息的充分告知,以及受试者对信息的充分理解。知情同意信息要全面充分,应该包括:告诉受试者这是一项临床试验(研究),而不是常规的临床医疗行为,进行这项研究的原因、将有多少人参与这项研究、研究的设计与流程、研究持续时间;受试者可能承担风险、不适和可能的受益,是否有其它可选的医疗方案;研究得到信息和数据的保密范围,研究的费用由谁承担、受试者是否有补偿,如果发生研究相关损害如何处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参加研究是自愿的,受试者有权在任何时候中止其参与并且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等等。临床研究具有不确定性,有时受试者可能因为参加研究获得了研究者更多的关怀,或免费获得了有确切疗效的药物,但仍有很多受试者可能不会直接受益,这些在知情同意书中必须明确说明。同意即自由的、自主的同意,包括受试者具有知情同意的能力。对于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应由其监护人完成知情同意的签署[7],但是对未成年人,还应征得其本人同意。2.3免除知情同意的情况美国FDA就免除知情同意发布了《紧急临床研究免除知情同意的相关规定》[8],规定免除知情同意适用情况之一的应急研究,只有在申办者已获得预先的FDA授权书,同时伦理委员会已确定并用文件证明符合特定条件时,才可以开始进行要求知情同意例外的研究。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就免除知情同意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临床研究中会遇到类似问题。一般前瞻性研究资料收集和分析必须事先征得患者的书面知情同意。但是当研究的风险(可能的伤害)属最低程度、非侵入性(例如流行病学研究,使用匿名的医疗档案和人体组织样本),而且要求获得个人同意很不现实时(例如研究人员只需从受试者已往病历中摘取数据时);或者在一些特殊研究(如在心理学研究)中,知情同意可能影响受试者对问题的回答,并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时,可以免除知情同意。有些临床试验所利用的标本是按照诊疗目的采集并已完成诊疗需要的检测后等待废弃处理的临床标本,非为试验目的而专门采集的,此类标本已基本割裂了与其来源患者间的利害关系,可理解为该试遵循《赫尔辛基宣言》。因此凡是涉及到人体的研究,无论何种类型,必须遵循人体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进行伦理审查,并将伦理审查结论作为是否进行立项受理的先决条件。也只有通过了伦理审查的临床医学科学研究的成果才会被认可。2知情同意的问题2.i知情同意的必要性权、知情同意权、隐私保护权、生命健康权、安全权、受试者最根本的权益。1996年,美国、欧洲、日本医药管理机构联席召开的国际会议通过的《临床实践指南》明确规定:“知情同意是一个过程,个人通过这个过程在了解了决定参与试验的所有相关方面之后,自愿表达他或她参加该项试验的意愿”。研究并不是应用公认的医学科学方法和技术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常常是为了检验某项假设是否正确,某项新的诊断治疗方法是否安全有效。虽然研究的结果可能对其他患者有利,但研究活动并不一定直接有利于作为受试者的患者。受试者一旦进入研究项目,就准备接受在自己身上试验的一种可能从未在其他人身上使用过的诊疗措施,受试者可能要承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6年8月第z9卷第4期ChinJMedSciResManage,Aug.2016,V01.29,No.4验不存在受试者或仅有间接的受试者,可不需知情同意。但若患者/受试者先前已明确拒绝在将来的研究中使用其医疗记录和标本,则该患者/受试者的医疗记录和标本只能在公共卫生紧急情况需要时才能被使用。另外,在有些针对突发病情(如头部创伤、心肺骤停和脑卒中等)的研究中,虽属侵入性,但受试者不能及时知情同意,此类研究的知情同意要求应给予例外处理。但是如果有条件的情况下,需要补充知情同意,或者由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上述类似的情况,研究者可以申请免除知情同意,但是需要向伦理委员会递交“关于免除知情同意的申请”,同时研究者应制定科学、符合伦理和法律法规的保密计划,保证其收集的资料与标本对患者的个人医疗资料和疾病信息、生命信息、基因信息的隐私保密,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免除知情同意。3目前临床医学研究中存在的一些伦理问题3.1临床医学研究伦理认识不足尽管卫生计生委于2007年发布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并于2014年出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对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有明确的伦理学要求,除此之外,国家对临床医学研究的伦理学并没有更明确的要求。不少医学科技工作者对医学科研中伦理学的了解仍比较模糊,对科研伦理认识不足,认为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增加工作量,担心阻碍科学研究的进行;有的仅仅是为了拿到课题或者发表学术论文;甚至极个别的人不知道伦理审查为何物,被动地根据课题或者发表论文的需要而不得不去找伦理委员会。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医学教育中对伦理学教育的缺乏。3.2知情同意书告知内容不充分,签署流于形式除了极少数的情况下可以免除知情同意外,绝大多数的临床研究都需要签署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由于目前医疗环境复杂,医患矛盾和纠纷不容乐观。因此不少研究者不想把研究真实的目的告诉患者,不知道或者不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在该项试验研究并不确定能给患者带来明确的受益,但是有些研究风险是显而易见的情况下。岂不知不签署知情同意书,表面上看是减少了“麻烦”,但是可能会使研究者陷入“医疗纠纷”和“侵权”的麻烦。在医学研究中,对于发生了与试验相关严重损害的情况,受试者除了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外,还应获万方数据得相应的经济赔偿,研究者(申办者)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口0|。但是有些知情同意书故意回避发生研究相关损害的补偿或赔偿问题。在实际操作中,临床科研的经费往往比较紧张,没有明确的补偿机制,同时这部分的补偿费用也不好估算。临床研究中,特殊病例的收集往往非常困难,耗费很长的时间。因此临床研究要想做到真正知情同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甚至即使签署了知情同意书,也往往流于形式,受试者往往对研究内容和自己的权益一知半解。3.3伦理委员会自身存在的问题[11’12]国内不少机构的伦理委员会是因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证而设立的,其建设和运行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存在各种问题,如人员设置不尽合理、委员的培训滞后、审查的重点不明确、持续的跟踪审查不到位、工作规章制度不规范等。4解决对策4.1加强科研人员的医学伦理学教育各医疗机构和科研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普及伦理学知识,让科研人员了解医学伦理的重要性,在医学研究中遵循伦理学的原则,既是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研究者自身的保护。在医学科研中,研究生是研究的主力军和后备力量。因此,应加强研究生的伦理学教育,建议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增设《医学伦理学》必修课程,使其对医学伦理学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4.2加强伦理委员会对知情同意的审查对知情同意的审查是控制医学研究的主要环节之一,因此,不能因为“怕麻烦”而放松审查力度。注意知情同意书用语的规范性,对表述不规范、过于专业化及晦涩难懂的用语提出修正意见,明确对医学研究的风险处置,尽可能将受试者的风险控制在最小。伦理委员会可随时了解知情同意的过程,是否真正做到“完全告知、充分理解、自主选择”的原则,避免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流于形式。对免除知情同意的情况应慎重,确实符合免除知情同意的情况时伦理委员会方可批准。4.3强化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自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CFDA)在2004年实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以来,我国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建设逐步走向正规,特别是CFDA在2010年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对伦理委员会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明确。但是以注册为目的的药物临床试验,仅仅是临床医学研究中主堡堕堂壁堑萱墨苤查!!!!堡!旦箜!!鲞笙!塑曼坐!』坚盟璺鱼垦笪翌!!!壁:垒!g:!!!!:∑!!:!!!堕!:!・247・的很小的一部分,还有大量的临床研究,也需要伦理委员会去审查其研究的伦理性和科学性。因此伦理委员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应合理,加强对委员伦理学知识的培训,强化伦理跟踪审查等等[12|,真正起到保护受试者权益的作用。4.4学术期刊重视伦理学的宣传教育和审查[1]学术期刊是医学研究过程中医学工作者交流和学习的平台,也是进行学术宣传和教育的阵地。因此所有医学学术期刊应对研究论文的发表提出具体要求,规定研究者须提供是否取得伦理批准和受试者知情同意的证明文件,从而使所有的科研工作者主动或被动地接触伦理学的知识,提高对伦理学的认识。总之,在临床医学研究中,伦理学审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尽管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管理办法,但是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需要不断地监督指导和完善。医学研究的目的是推动医学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但是部分科研人员对伦理审查等内容缺乏足够的重视,因此应加强医学伦理审查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科研人员对伦理学的重视,提高医学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保护受试者权益。参考文献学分析口].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27(2):233—235.[2]InternationalrequirementsCommitteeofMedicalJournalEditors.Uniformsubmittedtoformanuscriptsbiomedicaljour—rials:writingandeditingforbiomedicalpublication[J].IndianJournalofPharmacology,2006,38(2):149—162.[3]WMADeclarationofHelsinki—EthicalPrinciplesforMedicalRe—searchInvolvingHumanSubjects[-EB/OL][,2014—02—153.http://wⅥMwma.net.en/30publications/10policies/b3/.[4]胡松岩,张雪,尹梅.美国加拿大英国伦理审查的基本原则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27(6):787—789.[5]周莳文,李晨曦.基因歧视的社会伦理与法律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5,28(5):675—678.[6]曾令烽,刘军,潘建科,等.人体微生物研究和样本库建设中的伦理问题及对策[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5,28(2):162—166.[7]李秀娟,张民,李晓娟,等.试述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保护[J].西部中医药,2011,32(8):42—44.[8]紧急临床研究免除知情同意的相关规定[EB/OL].[2006—073.http://wenku.baidu.com/view/aa8e12c7763231126fdbtlom[9]朱丽颖,徐从晶.知情同意的医学伦理责任口].中国医药卫生,2013,11<6):16-17.[10]胡晋红,黄瑾.医学研究伦理学的发展现状与前景I-J].生命科学,2012,24(1):1250—1257.[11]何兴康,陈勰.医院伦理委员会运行现状调查——以温州市三级医院为例[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2,25(6):762—764.[12]孙成春,李朝武.某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运行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27(3):321—323,[1]王吉春,张莹,沙磊,等.关于结核病临床研究论文的医学伦理(收稿日期:2015-07—10)(上接243页)思考[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4,27(5):557—560.DOI:i0.3760/cma.j.issn.1006—1924.2014.05.023.治疗下肢血管病,并且进行了血液和脐带干细胞工程技术平台建立及产业开发,建立了首家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库,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科研管理部门应以该国家科技进步奖为蓝本,总结经验,积极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规划、引导、促进医院的干细胞转化研究。参考文献[5]杜丽华,贾力蕴,李云,等.新形势下医院科研管理模式的实践和探讨[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3,26(1):9-11.DOI:10.3760/cma.j.issn.1006—1924.2013.01.003.[6]郭俊.高校科技创新领军人物成长规律的实证分析[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3,25(2):120—125.DOI:10.13581/J.cnki.rdm.2013.02.004.[7]曹婧文,高百红,刘玉琴,等.国家实验细胞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口].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3,26(3):153—157.DOI:10.3760/cma.j.issn.1006—1924.2013.03.004.[1]隋听,李光月,韩苏夏.论医院科研管理方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影响[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3,26(5):321—324.D01:10.3760/cma.j.issn.1006—1924.2013.05.009.[8]曹婧文,肖玮,傅文华,等.做好科学基金申请及管理工作的实践与体会[J].医学研究杂志,2006,35(2):74—75.[9]吴林妃。陈丽君.农业科研院所人才激励对策研究[刀.科学管理研究,2014,22(2):74.[10]闫雪冬,陈瑛,张焕萍.浅谈精细化管理在医学科研管理中的运用[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3,26(1):31—33.[2]王金玉,彭文,殷佩浩,等.浅议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标的管理举措[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1,24(4):244—245。DOI:10.3760/cma.j.issn.1006—1924.2011.04.010.[3]朱炜,曹启峰,马伟杭,等.医学科技发展与“十二五”战略思考口].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11,24(4):219—223.DOI:i0.3760/cma.j.issn.1006—1924.2011.04.002.(收稿日期:2015—05—08)[4]曹婧文,潘宣.北京协和医学院“教育部创新团队”建设现状及万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