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
案
一、 学科简介
控制科学与工程是以工程领域中的各种控制系统为研究对象,研究控制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其工程应用问题的学科。控制科学以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为基础,研究各应用领域内于具体对象的共性问题,即如何建立系统的模型,分析与综合其内部与环境信息,设计何种控制策略与决策行为,达到预期的控制目标;与各应用领域密切结合,形成了控制工程丰富多样的内容。近年来,本学科瞄准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围绕工程实践中凝炼的亟需解决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依托江南大学的行业特色背景,在“工业过程优化与先进控制”,“复杂系统建模与控制理论”,“特征抽取和智能识别理论与技术”,“智能检测技术与综合自控装置”等方面形成了优势研究方向,在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相结合、学科交叉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特色与优势,形成了独特科学方,对科学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设5个二级学科:“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学科代码:081101)”、“检测技术与自动装置(学科代码:081102)”、“系统工程(学科代码:081103)”、“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学科代码:081104)”、“导航、制导与控制(学科代码:081105)”。
二、 培养目标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合作精神。
掌握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须的实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表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文献,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三、研究方向
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3.系统工程 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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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2.5年,最长不超过3.5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课程分为:公共课、学位课、选修课和补修课。
公共课6学分为必选课 学位课不低于11学分 必修环节4学分
选修课学分根据总学分确定 考课程类别 138001 公共课 240101 240102 138004 138005 190109 190111 190114 040210 学位课 040202 040205 040208 040214 选修课 课 程 学时 学分 学期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核方 是否必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否双 选修课至学位课至少修满11学分 备注 式 修 语 硕士基础英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自然辩证法概论 研究生英语口笔译 研究生商务英语 矩阵论 (Ⅰ) 线性系统理论(Ⅰ) 学科前沿系列专题讲座 最优控制 自适应控制理论与方法 系统辨识 应用泛函分析 工业过程建模与软测量 传感器网络原理与应用 word.
48 3.0 36 2.0 18 1.0 32 2.0 32 2.0 32 32 16 32 32 32 32 32 2.0 2.0 1.0 2.0 2.0 2.0 2.0 2.0 至少修满6学分 190101 32 2.0 1 040212 040222 040225 040221 040309 040206 040246 必修环节 200001 200002 200007 0702033 0702051 补修课 07010500 07010520 计学分)
六、培养方式
嵌入式实时系统 预测控制 智能控制 鲁棒控制 小波分析及其应用 智能故障诊断与容错控制 图像分析与模式识别 教学实践 学术报告 专业英语 自动控制原理 计算机控制系统 运动控制系统 过程控制系统 32 32 32 32 32 32 32 2.0 2.0 2.0 2.0 2.0 2.0 2.0 1.0 2.0 1.0 1 1 1 1 1 1 1 3 3 2 是 少修满8学分 是 是 是 补修三门 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3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不
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七、考核方式及要求
课程、教学实践和学术论文等环节考核分为考试、考查和答辩等形式,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具体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八、优选机制
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九、学位论文要求
1、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 ” “ 江南大学关于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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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 “江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格式规定” “江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 “江南大学对抽检评议有不合格意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
2、参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条例。 十、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参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条例。
该方案从 2015 级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属物联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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