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挪用处罚通告范文
公司全体员工:
因公司项目经理xx,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用作他用,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破坏了公司财务管理秩序,在公司内部造成了极坏影响。为严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内部团队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此做出如下处罚:
1、限期上缴所有挪用,期限为2020年4月11日中午十二点前。
2、对xx予以500元罚款。
3、鉴于xx以往工作表现,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暂留其职务,但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再犯,公司将按照规章制度予以开除!
公司全体员工应引以为戒、洁身自好,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如有发现,必将严惩!
特此通告!
xx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