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经理与岗位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部门经理与岗位人员签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3.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 多人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5. 轻伤率小于3‰。
6. 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全年一般事故不大于1起。 7. 安全隐患的整改率达98%。 8.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二、考核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考核,如发生事故,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制度》追究责任。
三、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本责任书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部门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岗位员工)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