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挂号工作制度
1.
实行预约挂号服务,为患者提供就医方便。门诊患者应当先挂号后
诊病(危重抢救除外),医院应在门诊显著位置公示出诊医师信息。
2.
应采取多种方式提供预约挂号服务,方便患者就医。初诊病历要填齐
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
3. 4. 5.
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患者,应当分别挂号;会诊例外。 挂号诊疗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当重新挂号。
初诊、复诊患者,就诊后门诊病历交由患者自己保管,下次就诊须带上
门诊病历。
6. 8.
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就诊日期病历页面上。
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账目清楚、
结算及时。
9.
对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抚人员,实行优先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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