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讼请求汇总
(至 年 月 日)
原告: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判决两子女归原告抚养,原告自行抚养,无须被告支付抚养费;对子女探视权问题依法判决。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 1.房屋
(1)认定 号房屋及 号房屋为原告父母赠与给原告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号房屋判归原告所有,原告就婚后还贷部分给付被告相应折价; (3) 号房屋判归被告所有,被告就婚后还贷部分给付原告相应折价; (4)无其它夫妻共同房屋
2.公司股权
(1) 有限公司 %股权为原告婚前个人股权,归原告个人所有; (2) 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为原告婚前个人股权,归原告个人所有; (3) 商贸有限公司婚前股权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股权转让款为 所有,不同意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被告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同意归被告所有;
(5)被告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同意归被告所有,但扣除被告人民币 元婚前出资后的股权价值依法分割,由被告给付原告相应折价;
(6)被告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为夫妻共同所有,同意股权归被告所有,原告享有相应折价;
(7)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未实缴资本即注销,无夫妻共同股权可分割;
(8)原告名下 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年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元已消耗,无股权收益可分割;
(9)原告名下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为代持股权,股权已返还股东 ,且公司已注销,没有股权或股权转让收入可供分割;
(10)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原告名下合伙份额; (1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原告名下合伙份额。 3.车辆
(1) 轿车(车牌号 )一辆归原告所有,原告给付被告一半折价; (2)无其它共同车辆。 4.存款
依法分割被告名下存款人民币人民币 元。 5.股票、有价证券
(1)原告名下 期货价值人民币 元同意依法分割;
(2)无其它股票和有价证券。 6.共同债权
(1)对 的共同债权人民币 元同意归被告所有,根据被告追索回的债权数额,由被告给付原告一半; (2)无其它共同债权。 7.债务
(1)对 有限公司的共同债务人民币 元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
(2) 号房屋未还贷款为原告个人债务,离婚后贷款由原告个人继续偿还; (3) 号房屋未还贷款为被告个人债务,离婚后贷款由被告个人继续偿还。 四、诉讼费由原被告分担。
原告(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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