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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工作联络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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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工作联络单制度

1、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对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特在各部门之间试行工作联络单制度。 2、提案单位负责人,负责直接向提案内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提交工作联络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接受工作任务后,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若遇到相关部门不予配合或延期处理可直接报总经理处理。 3、接受任务单位必须填写完成任务的具体时间,如完成任务确实存在困难需说明理由。

4、本联络单由提案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责任人留存复印件以供追踪工作进展,人力资源部留存原件,作为相关部门责任人绩效考核的依据。

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公司内部工作联络单

申请部门 任务内 容描述 需配合 的部门 需配合 部门解 决的问 题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需完成 的具体 时间: 接受任务部门负责人处理意见: 部门名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接受任务具体经办人处理方法: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总经理审核意见: 总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对工作完成的效果评估:□ 优 □ 良 □中 □差 申请单位要求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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