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心校与各村校)
龙田镇小学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心校与村小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积极推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圆满完成县教育和科技局下达的“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
2、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
二、工作要求 ’
l、实行控辍保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村校校长要与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责任书,要把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范畴。
2、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校有专人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缓学等手续,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有相应变动材料,并按学期汇总,健全控辍保学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中心校要求及时上报控辍保学相关资料。
3、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照顾和关爱,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解决学生成长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
4、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情况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要及时进行家方,一周内
连访三次仍无效果的,由学校组织人员再次家访动员,动员仍无效果的,由学校及时报告当地村两委、中心校,由中心校上报镇政府采取措施,强制其依法履行教育义务。
5、各校务必要求各班级科任教师每节课上课前用1-2分钟清点学生到位情况。发现有学生缺席的,要立即了解未到位学生姓名、未到位原因,情况紧急时,要立即向班主任、学校汇报。形成课前清点、汇报学生到位情况制度。
6、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学校控辍保学工作,从源头上控制中小学生辍学。
7、凡是从外地返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户籍地属学校所辖范围,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没有学籍的要建立学籍。
三、责任追究 。
对各村校、教学点“控辍保学”工作情况,中心校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督查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纳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校一份,村小一份。
龙田镇中心小学校(章) 村校:
签名: 签名:
2015年 2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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