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实施平安工程,树立企业安全文明施工形象,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得好的分包队伍,项目经理部可申请给予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奖金,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得差的分包队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按照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处以罚款;对安全施工严重失控,且经停工整顿,仍存在严重问题(或事故不断)的承包队伍,项目经理部有权按照工程合同规定,上报公司批准将其清退。
三、凡出现下列严重违章行为,每发现一例,对承包队伍罚款500至1000元。 3.1在易燃易爆防火重点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未按要求办理“动火工作票”。 3.2动用安全设施未按要求填写“动用安全设施报审表”。 3.3在带电部位作业,未按要求办理“工作票”。
3.4施工项目施工前,未按程序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签字、认可,进行施工。
3.5无安全施工措施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或擅自更改安全措施的行为。 3.6作业项目危险区未按要求设围栏及警告标志,交叉作业层未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预防控制危险点源。
3.7未经项目经理部批准,违反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管理措施,私自占用场地,损坏地上、地下设施。
3.8不按规定随意取土、弃土乱倒垃圾者。
3.9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及周边脏、乱、差,经安监部门提出仍不按期整改清理干
b- 1 -
(道路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净的。
3.10大、中型施工机械未经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3.11大型起吊设备、大型机械无准用证。
3.12接到“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后,不按期整改或借故拖延不进行彻底整改。 3.13经检查发现施工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监人员提出要求整改完善,不及时整改的。
3.14其他严重违章行为。
四、凡出现下列违章行为,每发现一例,对施工单位罚款300至5000元。 4.1高处危险作业未设置手扶水平安全绳,未使用防坠器,施工人员在单梁上行走。 4.2按要求必须设专人监护的施工点,未设监护人,或设监护人不到位,或监护人有事离岗前未安排替代人监护。
4.3随意堵塞施工现场通道,损坏路面者。
4.4电焊工、起重工、吊车司机、架子工、电工、试验人员、爆破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
4.5在起重、搬运、吊装作业中不设指挥,联系信号不当,安全措施不落实。 4.6易引起烧伤、烫伤,高处坠落,窒息触电事故危险施工点,未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
4.7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没有制定、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制度,或在工作中不坚持定期检查维护者。
4.8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未按期检验、试验的。 4.9起吊设备的龙门架、井字架不合格或违章载人的。 4.10非专职电工乱接施工电源者。
4.11施工机械、起吊设备带病或缺少安全闭锁装置,未安装限位器使用者。
b- 2 -
(道路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4.12施工配电箱未按标准设置,箱内未装设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熔断器用铜铁丝等金属丝代替的;未按规范接电源线。
4.13高处作业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器材和施工垃圾者。 4.14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4.15施工中随意排放废油、废水、废汽、废物。
4.16乱堆乱放材料、设备,物料码放不整齐,或散装设备、材料在作业区域摆放超过三天。
4.17设备开箱包装材料、碎保温棉、电缆头、电缆外皮、焊条头、碎砖头、废料头、烟头、混凝土渣、施工垃圾等废弃杂物当天未清理干净,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
4.18未采取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损坏、污染成品的。 4.19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安全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
4.20 模板、方木、脚手架管、脚手板、扣件未随拆随清,运出作业区。 4.21 土建基础和地下管网施工完后,未及时回填平整。 4.22其他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五、凡出现下列违章行为,每发现一例,对承包队伍罚款100至3000元。 5.1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
5.2孔洞沟道无盖板、高处作业临边无防护栏杆,该挂设而未挂设安全网。 5.3高处作业脚手架板未满铺,或脚手架板未绑扎牢固。 5.4脚手架搭设好后未经验收挂牌使用的。
5.5电焊机及电器设备无接地保护,违章多台电焊机串连接地,无防雨措施,乱拉电线、接线混乱。
5.6转动机械无防护罩。
b- 3 -
(道路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7钢丝绳断股超过安规要求,钢丝绳扣、绳卡不合要求。 5.8卷扬机抱闸磨损严重,刹车不灵。
5.9起重机械、电动葫芦起吊接近满负荷时,起吊前未对起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5.10施工道路、场地及现场挖开的地沟,揭开的盖板,未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夜间挂红灯措施。
5.11开挖的基坑未放坡设置安全围栏。
5.12电火焊作业未采取防火措施,易燃物未及时清理干净。
5.13施工现场防火无消防安全措施,或无灭火器材、灭火器材不合格。 5.14乙炔气瓶使用时未装设回火防止器、直立放置。
5.15在金属容器内及潮湿场所作业,未使用安全电压行灯,违章使用 碘钨灯照明。
5.16氧气、乙炔瓶的使用、存放、运输安全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的。 5.17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其他行为。 六、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至1000元。 6.1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搭挂在牢固物体上。 6.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系帽带者。
6.3穿高跟鞋、裙子、拖鞋、凉鞋、短裤、背心、打赤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的。 6.4电火焊、角向磨光机、切割机操作不戴防护眼镜。 6.5明知存在安全隐患,既不报告,又不整改,盲目作业者。 6.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工作者。
6.7不遵守劳动纪律,在现场追逐,打闹、随地躺卧、睡觉的。 6.8在施工现场流动吸烟者。 6.9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
b- 4 -
(道路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6.10野蛮作业,有明显的不文明举动,威胁他人安全者。 6.11起吊过程中,在吊件上站立或在吊件下方走动者。 6.12无视安监人员的提示、警告,不改正违章作业行为者。 6.13其他一般违章行为。
七、不服从安监人员管理或漫骂、欧打安监人员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0至5000元。
八、考核程序
8.1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安质部、技术员)根据以上考核内容与要求,对各承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8.2考核处理结果向被考核队伍下发考核通知单,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考核通知单要附有清晰、直观、真实的影响资料;考核通知单经考核人、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无须施工队伍签字确认(只做书面通知)。如施工队伍有疑义,可找考核通知单上签字人员申诉。
8.3考核周期以月度为单位。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b- 5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