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医院知情同意制度
一、诊断与治疗
患者与监护人对医师做出的诊断享有知情权,对医师提出的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对住院患者实施治疗前,应根据住院的不同类型签署相应的治疗知情同意书。
二、知情同意
患者及监护人对以下事项具有知情同意权: 1.患者在诊疗、治疗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2.有关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和治疗方法、目的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和相关费用支出。
3.参加与精神障碍治疗有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的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4.有关患者的肖像或者视听资料的使用目的、范围以及时限。 5.对精神障碍患者通信和会见来访者予以的理由以及时限。 三、知情同意的
患者及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在以下情况下可能受到暂时的: 1.因病情危急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时。
2.告知真实的信息可能不利于患者的健康或者治疗时,在该情况下将由监护人行使知情同意权。
3.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自愿放弃知情同意时。 四、知情同意的程序 实施知情同意的程序为:
1.评估:在进行知情同意前,医疗机构及其精神科执业医师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状况和医疗需要进行评估。
2.告知:评估后,医疗机构及其精神科执业医师应当告知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着其监护人充分合理的信息。
3.同意:医疗机构及其精神科执业医师在告知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充分合理的信息后,应当取得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自愿表示的书面同意。
五、通讯与会客
患者在住院期间享有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但当患者处在急性发病期或者为了避免妨碍治疗时,该权利可能暂时性受到。
六、约束与隔离
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将对其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在实施后告知患者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