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改制、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特定条件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则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是可以要求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律效力及解除方式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具体的结束日期或终止条件的合同,其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成立,具有相对稳定的法律效力。合同一旦成立,双方都应履行合同义务,如支付租金、提供服务等。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方式包括双方协商解除、一方通知解除、判决等。在解除合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满足特定条件,如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情形,劳动者可以提出或同意续订或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