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派出所的扣押时间有多长?
派出所扣押手机期限为三天,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在三日内解除扣押,当事人可以出示证明申请退还。
法律分析
一、派出所扣押手机期限是多久?
派出所扣押手机期限是三天的时间。
1、《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
2、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该规定明确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二、如何申请退回公安局扣押的东西
1、可以出示证明,证明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要求退还。
2、法律依据: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派出所如果存在扣押手机的话,那么是属于在案件侦查过程当中所采取的一种具体的措施。一般情况之下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是可以对于相关的财产采取一定的措施的,但是如果查清楚了跟案件没有关系的话,相关的财产肯定是需要解除查封扣押的措施的,需要在三天时间内完成。
结语
针对派出所扣押手机的期限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但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如果您需要申请退还被公安局扣押的物品,可以出示证明并要求退还。派出所扣押手机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措施,但如果与案件无关,应在三天内解除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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