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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运费备注栏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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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专用和普通,开具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备注栏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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