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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出抚养费外还用出教育费吗?

来源:化拓教育网

黄小姐和前夫离婚时,仅在协议中达成一致意见,即前夫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现在黄小姐想要求前夫承担孩子医疗费用的一半,但协议中未明确说明是否应该由每人分摊一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黄小姐可以与前夫协商增加抚养费,如协议不成,可以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代为起诉至,要求提高抚养费。

法律分析

黄小姐:在与前夫离婚时,我们仅在协议中达成一致意见,即前夫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然而,关于孩子抚养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协议中并未明确说明是否应该由每人分摊一半。现在,我是否可以要求前夫承担孩子医疗费用的一半呢?

广州市妇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未能达成,则由人民作出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黄小姐认为每月500元的抚养费不合理,以及对教育费的支出有要求,可与前夫协商增加抚养费。如协议不成,可以以你孩子监护人的身份代为起诉至,要求提高抚养费。

结语

根据广州市妇联提供的规定,如果黄小姐认为前夫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不合理,可以与前夫协商增加抚养费。如果协议不成,可以以孩子的监护人身份代为起诉至,要求提高抚养费。因此,黄小姐可以放心尝试与前夫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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