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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来源:化拓教育网

刑事拘留及律师权利: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可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拘留期限届满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适用于多种情形,如正在犯罪、被指认、有犯罪证据等;刑事拘留后可提请批捕,包括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等情形;律师享有权利,包括了解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一、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二、在哪些情形下才能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后可以提请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四、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一)向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的处理方式包括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并行政处理。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正在犯罪、被指认犯罪、有犯罪证据、企图逃跑等。提请批捕的情形包括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社会安全、可能毁灭证据等。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享有与律师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四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机关凭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人民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人民。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人民撤销逮捕决定之前,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二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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