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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在到期后自动终止?

来源:化拓教育网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不算解除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劳动者死亡等情形。根据第46条,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包括劳动者解除合同、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等情形。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继续续签算解约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不能视为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并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等。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可能存在其他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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