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需要举证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需要证明对方存在家暴的,可以提交的出警记录、医院的伤情鉴定等证明存在家暴的事实,其他的过错行为也是一样。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条
人民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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