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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化拓教育网

1、人格改变;

2、单肢体瘫肌力4级,

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7、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9、面部烧伤植皮≥1/5;

10、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11、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12、全身瘢痕面积≥20%;

13、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8、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9、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等。

二、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事故法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每个地方的标准有所差异,你要告诉律师你是哪个地方的,而且还要知道你会不会继续在那个工厂上班。支付报酬则形成雇佣关系,造成伤残应当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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