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单位的什么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来源:化拓教育网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即上级主管是消防安全责任人。一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包括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此可知,消防安全负责人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其所尽的消防职责里包括确定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防职责主要包括,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改善火灾隐患。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是消防监督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落脚点。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督促消防保险风险的提高是消防监督机构开展消防监督的重要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