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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科归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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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经侦科归管。经侦科立案的条件如下:1、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2、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应予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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