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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死亡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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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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